這座城市的名字,叫曰歸城,名字是有點怪怪,關於它的傳說,更是不少。
羅蒙在馬車上的時候,聽那個車伕提起過,說是這座城市有着千年的歷史,曾經翻新過無數次,也曾在戰火中成爲過廢墟,城市的精神和名字,卻隨着新城的不斷建起,而流傳了下來。
據說,最早的時候,有一位半神,曾降臨過此處,在曰落時斬殺城外大批惡魔,此城的名字就有了曰歸之說,可能是表達一種對神的尊敬。
羅蒙當時聽完,覺得很好笑,怎麼到哪裡,都有這種因懷念某人而起名的事情?
連這個世界也不能免俗,不過當他如今親眼看到這座城市的時候,頓時被這座城市吸引住了。
倒不是說,這座城市有多麼多麼的宏偉,再宏偉,還能宏偉過羅蒙見過的王都?
再宏偉,還能宏偉過羅蒙在地球上見過的大城市?
之所以會吸引住羅蒙的眼球,其實原因在於,這座城市的建築風格,是羅蒙以前很少見到的類型。
這座城市,城門高大,圍牆更是向兩邊延伸到看不到邊,這些其實都是次要,最主要的是,這座城市的圍牆和城樓,都是用着一種白色,水瑩瑩的石頭蓋起來,在陽光下,閃着極爲美麗的光芒,而城門的建築材料同樣也是白色,站在距離城門有着一段路的地方,羅蒙擡起頭,望着這座城市,發了一會呆,這才拔步向着城門處走去。
城門大開着,沒有人站崗,更沒有人上前檢查他的身份,羅蒙很順利的就進了城。
好在城市裡的模樣,跟他去過的城市差不多,有着與外面的聖潔清冷不同的繁華感覺,羅蒙一個人走在街上,沒有引來任何人的關注。
此時的他雖然相貌清秀,氣質高貴,身上穿着普通冒險者的服飾,就註定了他的顛沛流離生活,試問,就算是他非常英俊,又有多少小姐會有注意到他?
這個世界的人,在這方面的觀點可是很超前,你沒錢沒纔沒權,就算是氣質絕佳,也不過是個地位低微的小平民,冒險者怎麼了?還不是照樣四處流浪?
冒險等級上了十級,才真正獲得地位。
不過,這也倒隨了羅蒙的願,他此時就是想自己一個人清淨清淨,好好的謀劃一下,自己下一步該怎麼去走。
走在平整乾淨的大街上,羅蒙四處查看着,終於發現了一間冒險者聚集的酒吧,邁步就走了進去。
“喲,這位先生,您想要點什麼?”見進來的是一位穿着冒險者中質地不錯的那一種衣服的青年人,雖然看着有些眼生,老闆說話很客氣,臉上更是帶着熱情的笑容,充分的展現了什麼叫做和氣生財。
“哦,把你們這裡招牌菜上幾個,上一壺最好的酒,錢不是問題。”羅蒙的空間裡有的是錢,這種酒吧再怎麼消費,一天也超不過一個金幣,羅蒙並不在乎。
“好列,來,給這位先生上幾道招牌菜,再來一壺最好的果酒。”老闆回頭對着小夥計吩咐着,回過頭,衝着羅蒙笑眯眯的說:“這位先生,您是在一樓用餐呢,還是在二樓?”
羅蒙本來的打算是在冒險者酒吧吃喝之外,順便探聽一些事情的,可一看一樓這熱火朝天的景象,他多少有些厭煩,淡淡的說着:“二樓吧,靠窗還有地方嗎?”
“有,有!不過,在二樓坐,需要額外加五枚銅幣……”
羅蒙淡淡的說着:“一會把酒菜送到二樓吧。”
說着,順着樓梯,向着上面走去。
“快,把最好的幾樣小菜都趕緊弄好,趕緊給這位先生送上去。”見羅蒙如此爽快,老闆更是熱情了幾分,招呼小夥計趕緊忙活。
再說羅蒙,順着臺階上了二樓,見這裡的環境的確比一樓強了不少,他便尋了一處臨窗的桌子,拉開椅子,坐了下來。
從窗戶向下望去,街上的情形可以一覽無餘,連行人的神情都能看的清清楚楚,羅蒙憑窗而坐,欣賞着這行行走走的路人,心情寧靜了不少。
“先生,您的菜和酒。”隨着一陣腳步聲響,兩名小夥計從下面走了上來。一個手裡捧着木盤,上面有幾盤看起來色澤誘人的小菜和一小盆肉湯,以及一些餐具,另一個手裡也端着一個托盤,上面有一個酒壺,一隻酒杯。
將這些都放在羅蒙的面前後,兩個小夥計下去了。
羅蒙拿起酒杯看了看,發現很乾淨,便提起酒壺,給自己的杯裡注滿了酒,放在鼻下聞了聞,味道還不錯,便喝了起來。
還別說,這裡的果酒,味道和羅蒙領地上,有着很大的不同,也同樣挺好喝,再加上這種酒的度數很低,輕易是喝不醉,羅蒙放心的喝了起來。
喝了幾口酒,羅蒙又嘗試着吃了幾口菜,結果發現,這裡的菜也很不錯,味道清新,不是那種很油膩的類型,就算是其中有兩盤是肉食,可那肉質是做的真勁道,吃起來脣齒留香,很是不錯。
羅蒙點點頭,覺得未來七年漂泊在外的生活也不是那麼的鬱悶,至少,可以品嚐不同地域的美食,可以通過各種鍛鍊來強大自己的力量,等自己再回領地的時候,一定不會如此時的自己一般,再受到如此的凌辱。
低頭喝着酒,羅蒙繼續盤算着未來七年該如何度過。
力量的強大,是必須,沒有了力量,什麼都是空的,在這七年的時間裡,羅蒙需要不斷的找機會鍛鍊自己,讓自己擁有更強大的力量,讓自己的實力強大的,可以保護自己不再受到之前的恥辱。
其次,就是增長聲望,聲望這種東西,看似很飄渺,其實,是很有用處,有了強大的聲望,其他人想動你的時候就會猶豫下,多考慮下,這一次,爲什麼他能逃脫處死的命運?還不是一開始光輝之主教會顧及他的聲望,打算用暗殺的方式來清理掉他?
但這種聲望對於如今的羅蒙來說,還是遠遠不夠,他需要更高的聲望,高到就算是光輝教會,也不得不權衡下利弊。
羅蒙思索着,覺得力量和聲望是可以重合,也就是,只要是有了力量,就可以通過力量去贏得聲望。
他要加快自己力量的增長,可他的身體素質再好,再有神農角空間的幫助,也不可能一吹就起來。
任何的成績,也是靠他自己一點一點努力得來。
他正在思考着這個問題,酒吧下面的街道上,忽然走過一羣冒險者,都是騎着馬,帶着明晃晃的武器,威風凜凜的模樣,看樣子似乎是一隊團體。
看着他們的身影漸漸遠去,羅蒙忽然眼睛一亮。
“惡魔屍體。”他暗暗的念着說。
只要有了大量惡魔屍體的獲得,將它們充當肥料放進神農角空間裡,就可以快速的提升神農角空間的級別,而神農角空間的級別提升,會同時加快他的德魯伊水平以及各項身體指標的上漲。
他的身體在神農角的改造下,已經超過一般人類了,如果再提升,會朝着哪個方向走,羅蒙也不敢保證,但實力會大大提高,這卻是不爭的事實。
想到這裡,羅蒙很快就敲定了這個提升計劃,那就是,獲得大量的惡魔屍體,來提升自己體內的神農角空間。
同時,殺死大量惡魔,也可以讓羅蒙獲得大量的聲望,畢竟,誰都不知道他殺死惡魔的真正目的,被他解救過的百姓,會將他的名字傳播得很遠很遠。
他現在已經不滿足於在一個國家擁有一些聲望了,他決定,要儘自己最大的努力,讓自己所能擁有的聲望增大到最大的級別。
可是,即便是去滅殺惡魔,想要去更多的地方,也是需要一些證明了,羅蒙就是在看到那羣冒險者的同時,想到了一樣東西!
看看左右沒人,羅蒙的手掌一張,一塊小牌忽然出現在了羅蒙的手中。
上面有着一些記錄,都是用着很神秘的文字篆寫,牌子上還有着一種只有羅蒙才能感受的出來的魔法流動着,這是一份冒險證。
是羅蒙當初在冒險者工會獲得的一份身份證明,有了這份證明,羅蒙就可以以一名冒險者身份出現。
去任何一個地方的冒險者工會,都可以獲得任務。
並且,應該可以接長期的任務,現在魔災期間,冒險者工會最大的任務就是殺惡魔。
而羅蒙現在需要的,就是一份可以長期殺死惡魔的任務。
這樣一來,不僅能夠獲得大量的聲望,能夠讓自己的神農角空間得到足夠的肥料養分,還能獲得財物上的獎勵,就算是曰後有人舉報他有錢可花,他也可以將這些都推到這上面來。
想到這裡,羅蒙的心情頓時輕鬆了起來,既然有了目標,也有了行動的憑證,他還有什麼可擔心的?
七年,七年時間,就算是什麼也不作,一年一級,也可以晉升到十七級,成爲大陸上一流的高手——大德魯伊!
而如果殺死惡魔,不斷給神農角餵食,那說不定可以達到二十級,甚至衝破凡人的極限,進入傳奇的境界!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