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騰霜白(23)

第342章 騰霜白(23)

當然,稀缺就有稀缺的價值。

水屬修士如若煉氣功成,無論是在荒野冒險隊,還是城內公司都相當吃香,隨便選水培農業亦或是淨水系統都可以安安穩穩過一輩子。

而念泉這樣的天水靈根,若還是劍仙,能做的事情可就太多了,這也是何校長培養他的原因。

總而言之,這六顆丹藥,對念泉的價值,絕對不是區區一個太虛法器能比得上的。

但反過來說也一樣——對於安靖來說,他都有天子法了,哪裡還需要什麼這種清除內濁的丹藥?至於修行,他的速度已經夠快了,再快真的根基不穩了。

至於靈石,念泉的感覺倒還好,因爲何校長應允過,如果念泉正常修行到了煉氣六重且沒有違反合同,那麼他就會爲念泉提供一顆質量上等的水靈石。

但這般資源,如此適配,實在是令念泉感激萬分的同時,也實在是覺得有些太巧了。

但安靖卻對此沒什麼想法——他認識的人屬性各式各樣,霍清的土木火,自己的土木金,小白的玄陰似水,幽如晦的土金,師父明光塵的陰陽,今衍華的雷金……只要想,安靖總是有可以把東西送出去的方法,而且對方還會感覺到簡直和自己天造地設。

“收起來吧,咱們先去買車!”

不等念泉在那裡斟酌思索些平平無奇感謝的話,感覺自己也大賺特賺的安靖一臉愉快地來到了載具店,然後差點被店主請出去。

“未成年小孩?出去出去,不成年不能開車,懂?”

店主大概率是個幫派分子從良,雖然髮型是平平無奇的土豆頭,但脖子上沒遮住的紋身實在是太過顯眼。

頭一次因爲年齡問題差點被人趕出來,安靖都愣了一下——雖然他沒怎麼繼承宿慧的心態,但心理年齡多少也是偏大一點的,完全沒想到自己十二歲多的年齡居然還有這種麻煩。

不得已,安靖只能展示了自己的煉氣修爲——這次輪到老闆眨了眨眼,驚疑不定地上下打量安靖,彷彿懷疑自己看見的是錯覺。

確認了好幾次後,他才頗爲不情願地讓開身子:“請進,道友。”

“我需要一個便攜的交通工具,可以被裝載進太虛法器,不追求載人數和載貨承重,只需要速度快,耐久長,可以在各種環境運行。”

安靖直截了當提出自己的需求,詞綴標準,要求清晰又明確,實在是老闆最喜歡的那一種客人,載具老闆點頭:“極端環境防護呢?”

“酸雨沙塵,大雪暴雨。超高溫也行嗎?”

“都行,沒問題。就是要加載防護陣盤,需要多一筆善功。”

“你先給我看看素體。”

全程沒超過五分鐘,安靖就看見了老闆給出的載具。

一輛浮空摩托。

這摩托主體呈銀白色,是加厚過的合金裝甲車體,而四方由四個懸浮旋翼構成,加持有風系術法,由大容量靈氣爐催動,可離地三丈飛行,巡航速度達一日四萬五千裡,可持續駕駛十八個時辰。

“【騰霜白丙型】。”

老闆介紹道:“市面上你能買到最好的單人載具,雖然速度比不上正兒八經的飛梭和高等飛車,防禦能力也差了點,但絕對符合你的所有需求。”

“原價五千五,特市開業,討個大衍四九的彩頭,算你四千九百善功,便宜賣啦。”

看見這輛浮空摩托的瞬間,安靖就知道,這玩意就是自己最需要的載具了。

但他不是專業人士,被外表欺騙實乃常態——此刻,霍清走上前,客客氣氣地問了一句自己能不能檢查一下。

店主看霍清不是煉氣,本想要皺眉呵斥,但霍清不動聲色地捏了捏拳頭,筋骨鳴動的聲音頓時讓店主清醒了過來:“煉體的?嗨,可以可以,去看吧。”

果不其然,霍清隨隨便便就找出了四個毛病——靈氣爐老舊,顯然是以舊換新;風行術式有問題,很可能會導致飛行高度偏低;驅動術式有異常,需要刷一下靈氣兼容。

而最後的問題,就更加簡單了。

“這玩意是贓物啊。”

這話霍清沒直接說出來,而是在安靖耳畔輕聲道:“我就說這種好車怎麼會在這裡賣,這是不知道從哪裡弄來的贓物!”

“安靖你在荒野用沒什麼問題,但千萬不能開到城裡來,天知道會出什麼問題……”

對此,安靖倒是看得很開——別看改名叫做特別市場了,本質就還是黑市。黑市這地方,賣贓物有什麼可稀奇的?

“得砍點價,贓物這東西,還打算用八成價賣給咱們?”

安靖搖了搖頭,便和霍清一同去壓價了。

老闆本就只是打算騙騙年輕人,既然遇到識貨的,倒也沒太堅持,只是笑罵了一聲‘小兔崽子眼睛倒還挺利’,便以三千二百善功的價格賣了。

霍清細細地檢查了一遍,又查出遠光燈有問題,這次他和店主產生了激烈的探討,但結果還是以霍清勝利而告終——遠光燈是修不了了,但是老闆願意加裝一個近距離閃爆術式發生器。

“反正也不會有人在荒野開遠光燈,這不是找死嗎?近距離的閃爆術足夠把妖獸眼睛晃花,要我說,你這是賺了。”

道理是這個道理,兩人便一同去加載術式和防護陣盤了。

總的來說,這次購物之行以圓滿告終。

到了這個時候,安靖和霍清也要與念泉分別。

“希望下次來,就能看見你奪冠的消息。”

臨走時,特市的一處角落,安靖笑着勉勵了一句,而念泉搖搖頭:“這次能前十就不錯了,不過……”

如此說道,念泉有些期待地將自己的佩劍交給安靖:“剛纔你握劍的時候,我的確感應到了劍意……雖然天河劍意對我而言博大精深,我還遠遠沒到瓶頸,但我也想要……見識見識伱的劍意。”

“唔,我的劍意嗎?”

安靖很理解劍道修士忍不住想要見識其他劍修劍意的感覺,放到懷虛界,那恐怕就是抽劍直接開打了。

但說實話,安靖的劍意……他自己都不是很明白。

“我真的有劍意嗎?”

神海中,安靖有些困惑地問伏邪,而伏邪愕然:“不會吧,你不知道?”

“安靖,劍意的本質,就是持兇器,秉兇念,以殺意推煞氣,將全身心的精氣神都凝爲合一,匯聚一股至精至純之氣,至兇至煞之念,其神念合一,精氣混同,便自生劍意,可破萬法!”

安靖眨了眨眼,他有些遲疑道:“就這?”

——我好像每次出招都這樣啊……

“對,就這。你從凡俗突破內息斬出的那一擊劈空劍,就是你的劍氣。”

伏邪理所當然道:“你每次想殺人的時候,那個狀態就算是催動劍意了——所以我才說你是劍道天才啊,一般人想殺人的時候都還會喜怒哀樂摻雜,恨怨詛咒不休,故而難以成就劍意。”

“在煉氣,劍意可斬術式;在築基,劍意可滅靈意;在紫府,劍意可破太虛……至於金丹,那你得將劍意昇華爲‘道’。”

“但在金丹之前,劍意都是有含金量的!”

“而你殺念之熾之純,別說是拿劍這種兇器了,你拿什麼武器就有什麼意,拿片葉子也能飛射刀氣,可以說天生就技近於道,我之前就在懷疑你前世是領悟了‘法之道’的仙神。”

第321章 大天顯聖 (9k大章)第599章 浮游劍匣 (43求雙倍月票!)第567章 歸義軍的動作第41章 玄陰神女第423章 小不忍則亂大謀 (13)第239章 無形的鎖鏈第328章 迴歸北疆 (13)第211章 天宗之基 (13)第597章 換家!第625章 安靖又悟道了(33)第421章 希音無人機(23)第172章 改易氣息第267章 真傳(23)第465章 一起來吧 (43)第665章 流血 (7200)第291章 嶄露頭角 (23)第511章 何其幸哉! (4000,等會還有)第148章 兩界貿易的暴利 (43,感謝盟主萊萊萊萊萊瓦汀!)第224章 天元基地初成 (13)第236章 展示神通 (33)第631章 忍!強忍!第596章 紫府妖王第92章 除魔衛己(710)第367章 軍中作風 (13)第445章 武軍編制 (5500,今日w字)第273章 大娘離世(23)第495章 一步快第413章 再歸天元(33)第487章 懷虛十洲,五方五帝 (33)第243章 官府賞賜第181章 盧謹的情報 (33,均訂加更)第225章 呼幽降神 (23)第543章 真人之道第556章 天賜之地第281章 百兵精通(13)第572章 心血來潮第395章 幹大事好修行第636章 天下功法一大抄第48章 倖存者第372章 龍武將軍莫闕第546章 天靈根安玄 (月票加更)第652章 是世界錯了 (w字更新)第543章 真人之道第371章 殺人者,安靖是也!(5600,二合一,33)第107章 吉路遠行第264章 幫忙洗地(23)第191章 馭亡魔出場 (53)第179章 潛入計劃第258章 酒炎魔(33)第519章 鱗,血,種 (33)第555章 天劍第466章 苦寂霜劫第159章 槐大娘第9章 連敗十一人第611章 合作共贏 (33)第273章 大娘離世(23)第307章 宗師之力 (23)第685章 因緣流轉第554章 太始元煞第392章 種田暢想第271章 捱揍的西巡使(33)第1章 安靖第39章 懼魔與外敵 (感謝馬恩痛苦的想做數學題的盟主!)第633章 死寂世界的大鮎魚 (6100)第438章 因果糾纏 (13)第644章 突襲第302章 碾殺(43,感謝夜鷹三零七的盟主!)第132章 天意神子第431章 好人好報(23)第46章 太虛通道升級第285章 天地尊 (23)第36章 斬心魔!(第三更,新的一個月求追讀~)第247章 授籙核心 (求月票)第332章 福氣與造化(23)第443章 地雷陣(小章,沒寫完,明天w字大章)第346章 卷末 會贏的!(感謝遠古煉魔獄的盟主!)第433章 肝除穢,淨臭肺第128章 比爛的世代 (33,感謝盟主食品級鹹魚)第85章 上架感言執拗者(明天12點上架)第684章 自然而然第472章 廝殺 (13)第371章 殺人者,安靖是也!(5600,二合一,33)第587章 臨空白虹第427章 納龍瓶成,明術法道 (三合一,7800)第661章 安靖的驚世智慧 (4800)第160章 解決三人第324章 乘光碎鏡,以證逍遙 (33)第558章 天劍山脈事宜第138章 蒼天何辜,受此詰問第204章 帝印文書(43)第135章 御劍術改! (53,感謝盟主aslti03!)第294章 根本陣圖 (23)第156章 如海如潮第547章 嚴家的善意第526章 蛇鳥之爭第500章 九劍第378章 離形歸真咒(23)第416章 啊?我?仙古遺民? (33)第289章 一車靈物(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