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計說:“客人住店,一夜五十文錢。~隨~夢~小~說~щ~suimеng~lā客狗住店,一夜兩百文錢。”
“什麼?”鳳歌以爲自己的耳朵出了問題,狗比人貴?這還有沒有天理了?
夥計解釋道:“客人,自然都是懂規矩,識大體的,但是狗就不一樣了,萬一咬着其他客人,嚇着其他客人,或是其他客人原本就怕狗,多收的錢,是做爲賠償基金的,放心,不該收的錢,小店絕不會多收一文錢!”
一本正經的保證,鳳歌卻是皺着眉頭,完全不想相信他。
“這個報價,有夏國的戶部審覈記錄嗎?”鳳歌問道。
夥計一臉驕傲的揚着頭:“我們這可是夏國大王的親姑姑的大外甥的三姐夫的二姨丈開的,絕合理合法,如果您需要回去向老闆報帳,小店還可以提供正經官府蓋印的住店憑證。”
“走吧。”高真北示意不要再多說了。
夥計在前引路,鳳歌則跟在後面,惡狠狠地看着虎子:“你住一晚,跟我住四晚一樣,你什麼竟然比我還要尊貴了?”
虎子假裝看風景的樣子,嘴裡還咕嚕咕嚕的發出幸福的聲音。
“到了。”夥計停下腳步。
到個鬼啊,周圍還是一片黃沙萬仞山的戈壁灘,鳳歌默默的看着那個夥計彎下腰,從地上掀起一塊木板,露出了一隻巨大的鐵環。
夥計又拉動鐵環,鳳歌只感覺到整個地面都在顫抖,從地下發出了“咔咔咔”的齒輪轉動之聲,然後停住,一塊巨大的鋼板,從黃土地下擡了起來,露出向下延伸的臺階。
“尊貴的客人,這邊請。”夥計十分客氣。
怎麼,這旅店還是在地下?鳳歌有些疑惑,現在她可明白了,夥計爲什麼要站在那裡當指路牌,不然的話,誰會知道這個鬼地方竟然還藏着一個旅店?
“別家的旅店恨不得隔着八百里就能看見他們家的招牌,怎麼你們家這麼隱秘?是不想賺錢嗎?”
“呵呵,客官說笑了,開店哪有不想賺錢的呢,這裡一到晚上,就會起怪風,地上的什麼東西都留不住,因此,也只得將旅店建在下面。”夥計笑着,引着兩人往下走。
不是第一次走地道,不過這條地道,可比荒村那條軍隊修建的質量要高出太多了,那裡連個照明都沒有,在一條黑道上要一路往下走好久,簡直是挑戰人類的心理極限。
而這裡就不同了,臺階上似乎有什麼腳步感應的裝置,每隔五步的牆面上,就會有兩隻壁燈,人還沒靠近,壁燈就會亮起來,照亮前方的路。
等人走過之後,壁燈又會自動熄滅,簡直是太省事了,如果這個技術能用在皇宮之中,那麼那些宮女太監也不用趕着時間掌燈,以及趕着時間熄燈了。
“這個燈,它爲什麼自己會亮?”鳳歌問道。
前方引路的夥計說:“這個麼,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在旅館建成的時候,老闆找了國都裡的甘大師做的統一裝修。”
“甘大師?現在還能找他嗎?”
“哎,不行了,甘大師去年已經仙逝了,我們這黃沙旅店,是他最後的作品。”夥計在惋惜間,還透着一股子的驕傲。
“那,甘大師還有徒弟嗎?”鳳歌追問道。
“有的,在國都裡打聽甘南館,都知道。”
說話間,眼前已是豁然開朗,嘈雜的聲音也同時如風浪一般涌入耳朵,鳳歌環視着周圍,許多衣着各異的人在廳裡坐着,高談闊論,多數是西夏國的服色與北燕國的服色,在牆角一處的陰影裡,還坐着一個人,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穿着的衣服倒像是大恆國子民常見的青布衣衫。
高真北辦完手續以後,將鳳歌的房間牌子遞給她:“在看什麼?”
“沒什麼,一路走來都沒有人,忽然發現這裡人頭濟濟,有點不太適應。”
高真北點點頭:“嗯,這是距離三國邊境,最近的一處下榻地點了,往前要走整整一天才能進入西夏的第一個鎮子,錯過了這裡,就只能在外面等着被黑風暴吹上天。”
“放好東西就出來吃飯,這家的黃燜雞,還有酥魚兒做的不錯。”高真北的房間先到了,臨進門之前,他囑咐了一句。
再往前兩間房,纔是鳳歌的房間,推開房門,門裡的灰味薰得她差點沒睜開眼睛,實在是太驚悚了,她這輩子都沒睡過這麼寒磣的房間。
不過,這也沒有辦法,她方纔聽見高真北對掌櫃的說,要的是這裡最好的房間。
沒有看過其他的房間,也許這裡真的已經是最好的房間了吧。
起碼這房間的傢俱看起來還是齊全的,以及,也是她一個人單間睡的,剛纔從另一頭傳來吵鬧的聲音,那應該是大通鋪,一個房間裡睡着二十多個人,半夜三更打呼放屁的,各種攪人清夢,想想就更是可怕。
鳳歌放行李放好,牀上擺着的牀單被子看起來顏色有那麼一點可疑,她將被子掀起來抖一抖,果然不出所料,灰塵撲撲的飛滿天,這被子原來可能是粉撲撲的嫩紅色,現在已經是黑灰黑灰還帶着一點陳舊的土黃色。
這樣的牀……實在是睡不下去啊,鳳歌深吸一口氣,決定今天晚上就穿着外衣睡覺。看着那枕頭,也實在是髒得嚇人,好在她帶出了四條布巾,原本計劃着一條洗臉,一條洗手,一條洗身上,一條洗腳,這樣差的住宿條件,實在是她始料未及,只好拿出一條布巾來,覆在枕頭上了,不然,誰能躺得下去啊,看着就覺得鼻子裡全都是灰味兒。
好在她是那種好日子過得,差日子也過得的人,並不嬌氣,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努力將住宿條件變好一點之後,也沒有太多的抱怨和不滿,便出去了。
高真北已經點了三個菜,還有一罈酒,坐在桌邊等着她,關林森想必還沒有吃飯,該怎麼樣才能從高真北的眼皮底下弄些飯菜回去給關林森吃呢?
偷幾個饅頭,說自己晚上會餓?好像不太合適,而且,關林森也不能只吃饅頭不吃菜啊。
正在她猶豫的時候,忽然發現圍着長條桌擁擠的人中,有那麼一個熟悉的背影,原來關林森已經自己出來找吃的了,看來,自己是不用爲他操心的。
嘿嘿,想想也是,他又不傻,怎麼能把自己給餓死呢。
鳳歌的良心頓時不會覺得痛了,安安心心坐下,看着高真北給點的菜,雖然都是大鍋燉,但是聞着也是很香的。
“咦,你不說這邊的酥魚兒很好吃嗎?沒有點?賣完了?”鳳歌看着桌上的三碗菜,一碗一看就是黃燜雞,一碗豬肉燉茄子,還有一碗裡面是短短的,一根一根的白色物,看不出是什麼。
高真北指着那碗鳳歌沒看出是什麼的東西說:“喏,就是它。”
“這是……魚?”鳳歌仔細看了半天,無論如何也看不出來這是什麼魚,這麼細細巧巧的,倒有幾分像太湖的銀魚,但是太湖銀魚是半透明狀的,還有黑色的眼睛,這魚總不能是天生就是瞎的,沒眼睛?或者是眼睛已經與身體化爲一體了?
鳳歌還在亂猜,高真北已經挾了一筷子豬肉燉茄子,就着饅頭吃:“嚐嚐不就知道了,實踐出真知。”
嗯,說的很有道理。
鳳歌夾了一小根,放進嘴裡,嗨,什麼酥魚兒,那就是面搓出來的東西啊,比尋常麪條粗一些,短很多,就是一碗麪須糊糊。
“來,澆上這邊特製的醬,特別好吃。”高真北將另一碗配着的醬推到她面前,雖然鳳歌對面食的感情一般,不過這醬聞着確實不錯,她盛了半碗酥魚兒,又澆了一小勺醬,拌勻,醬裡還有一些切碎的毛豆丁、胡蘿蔔丁還有茄子丁,仔細看看,還有些碎肉末,拌在面裡,將本來無味的面須,沾得滿是香氣。
鳳歌吃了一口,感覺比起宮裡吃過的東西,都要更加美味。
“看不出來這家沙漠裡的店這麼厲害,我以前可從來沒吃過這麼好吃的東西。”鳳歌看着醬沒了,還想再要一些。
“不是因爲這裡的東西好吃,是你餓了,早上出來以後,一路除了喝水,就沒吃過東西。”高真北又咬了一大口饅頭:“什麼最好吃,餓字最好吃。”
以前聽說過這樣的論點,不過鳳歌卻有別的想法,那就是“偷偷摸摸”也是很好吃噠,看着父皇每次從朝會上下來之後,就直奔丹鳳殿,一頭扎進小廚房的那模樣,簡直就好像是餓了幾天不曾吃飯,哪裡是什麼皇帝,比災民還要慘烈一些。
“想到了什麼,笑的這麼高興?”高真北問道。
“我父……親有時候晚上會餓醒,家裡沒有東西吃,就會,偷偷到外面,嗯,去弄一些魚,或是一些雞,實在不行,烤個山芋也是好的,他吃着那些東西的時候,整個人都好像發着光一樣。特別有意思。”鳳歌想到父親的模樣,忍不住又笑了起來。
高真北心中有些疑惑:“如果沒記錯的話,你家不是挺有錢的?能弄到通關令的人家,再怎麼也不會窮困潦倒成這樣吧?”
“其實,家也不是真沒有東西吃,只不過,想要吃什麼,需要通知廚房裡的人,又是通火做飯,又要處理那些食材,廚房晚上是沒有人工作的,如果要是他半夜叫過一次,廚房裡的人就會擔心他以後還會叫,因此,就要留人在那裡值夜班,我父親他不想折騰別人,所以,就只好自己弄啦。”
鳳歌捧着臉,一雙眼睛笑得彎彎,想起父皇身爲一國之君,站在廚房裡一邊做着菜,一邊自我安慰:“治大國若烹小鮮。”然後還特別講究個擺盤,有時候自己正好能趕上父皇偷偷吃東西,就會在他還沒有擺好盤的時候,就把菜偷吃掉一些,惹得有強迫症的父皇一定要再去找點別的什麼東西給補上。
“看來,你和家裡人的感情是真好啊。”高真北舉起酒罈,向粗瓷碗中,滿滿斟了一碗,仰頭一口喝乾。
鳳歌笑道:“那當然啦,一家人嘛。”
“你在家裡是獨生女嗎?”
“當然不會是啦,我有好多弟弟妹妹,我是家裡的老大,他們都得聽我的。”鳳歌得意的一揚頭。
高真北又爲自己倒了一碗酒,這次卻沒有喝,只是雙手捧着酒碗,低着頭,晃着那碗酒,這裡的酒不是什麼好酒,一口喝下去,有一種劇烈的酒精刺激感,不過是給這裡往來的客人在這寒冷的戈壁之夜,增加一點溫度罷了。
不知怎的,鳳歌覺得這個男人看起來有些憂鬱,這個塊頭極大的男人玩起憂鬱來,讓鳳歌不由想起曾經在山中見過的孤狼,眼神清冷,蹲在高山上,完全不在乎周圍的一切。
鳳歌小心翼翼問道:“你不開心?”
“沒有,只不過……吃多了,有點撐着。”高真北起身,“今天跑了一天,明天還要跑一天,我先回去了,姑娘你也早些安歇吧。”
鳳歌點點頭,應了一聲。
她坐在那裡,看着關林森的面前只放着幾個顏色發黃的饅頭,個頭僅有拳頭那麼大,連個下飯的鹹菜都沒有。
這會兒大廳裡的人已經漸漸少了,只剩下關林森,鳳歌,還有靠着牆角,將整張臉隱在陰影中的那一位不知道是男還是女的人。
鳳歌故意坐到關林森身邊:“這位兄臺,你怎麼吃得這麼簡單,乾嚥饅頭哪裡能吃得下去,爲什麼不吃點菜?”
關林森嘴裡正塞着饅頭,說不了話,向着牆上指了指,鳳歌這才注意到,牆上的水單上寫着菜的價格:
饅頭一百文三個,四十文一個;
黃燜雞兩千錢一份,
鳳歌看着倒抽一口涼氣,這幾乎是二兩銀子了啊,關林森一個月的薪俸也不過是一兩半而已。
再往下看,酥魚兒一百文,跟三個饅頭一個價,這倒也沒什麼。
酥魚兒配醬五千錢一份。
這價格看得鳳歌差點一口氣沒提得起來,剛纔她還說這醬拌上酥魚兒的味道真不錯,不如再來一份,現在看着,還是算了吧,一份醬,跟金璜開的月錢一樣。金璜起碼還有點用,這醬,吃完了以後莫非能昇仙?
方纔高玄武與鳳歌其實也沒吃多少,黃燜雞也只不過夾了兩筷子而已,皇家的習慣便是會將皇帝皇后吃了幾筷子的菜撤下去做爲賞賜之用,因此,鳳歌便說:“那兄臺何不嚐嚐這裡的招牌菜黃燜雞?味道的確不錯,除了貴,沒有什麼缺點。”
坐在陰影中的人似乎發出了一聲冷笑,鳳歌不確定他是不是衝着自己來的,萬一,人家只是嗓子不舒服,隨便哼哼一下呢?於是,鳳歌並沒有理睬,只是將桌上那盤雞,還有高真北剛纔喝剩下的酒一起端來了。
酒菜放在關林森面前,鳳歌問道:“兄臺是要往哪裡去,看你像大恆國的人,我也是,不如,我們一路搭伴而行?”
這是事先與關林森說好的,這一路上實在太長,又有一個高真北跟在身邊,如果關林森總是以暗衛的身份在暗中保護,想要瞞過高真北,那實在是太困難。
於是,鳳歌便決定在第一個留宿的地方,藉故與關林森搭訕,然後假裝認老鄉,然後攀談攀談,就可以一起走了,順理成章,水到渠成,就算是高真北,也不能說出什麼。
鳳歌熱愛做人設,設定關林森是一個祖傳買賣武器生意的小販,爲了提高銷售質量,纔會想到去西夏去找人合作。
現在雖然大廳裡沒什麼人,不過老闆還在,若是高真北想要問老闆這兩個人是什麼時候,怎麼勾搭上的,這個坐在櫃檯後面,實則在暗中觀察一切的老闆自然會告訴他。
鳳歌事事想的周全,唯獨沒有算到這個身在陰影裡的人。
看着鳳歌就這麼湊了過去,他又發出了一聲冷笑,這下鳳歌聽得真真切切,沒錯,一定是衝着自己來的,她忍不住往那個方向望過去:“請問這位兄臺是有什麼高論想要發表?”
“你們大恆國的人,真是小氣又摳門,拿着自己吃剩下的菜送人攀交情?打發乞丐?”那人的聲音中充滿了嘲諷,鳳歌此時纔想起,對啊,在路上看見的乞丐,似乎就是這麼拿着一個破碗,然後就有人會往他的碗裡倒一些吃剩下的飯菜。
自小在皇宮長大,從來都覺得將沒動幾下筷子的飯菜拿去賞人,那是受賞者的無上光榮,一般的人,誰會想得到他們啊,看來,自己的觀念是得改一改,不能總是以皇家的標準來接觸外面的世界。
鳳歌剛想再叫老闆重新做一份黃燜雞過來,不就是二兩銀子嘛,我給!
關林森卻搖搖頭:“不必了。”
坐在陰影裡的人揶揄道:“看看,想要攀關係,得罪人家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