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剛站起身,就聽見樓梯一陣輕響,一個姑娘拾階而上。
她梳着飛天望月髻,插着兩支步搖,一隻簪,耳畔垂着大大的鳳尾形耳墜,脖子上掛着細巧的珍珠項鍊,手腕上是一對羊脂白玉鐲。
腰間還沉甸甸的壓着一塊金色的璜形禁步腰佩。
水藍色絲裙上壓着曇花暗紋。
看着她這一身的裝扮,鳳歌不由想起了大朝會之日的自己,她同情的看着這個姑娘:“你是……”
“金璜。”藍衣裙姑娘笑着說。
鳳歌記得這個名字,就是那日選暗衛的時候,三人中唯一的女子,原本藉着輕靈的身形可以得第一,卻被關林森的手掌搶了先。
此時鳳歌最不想見到的大概就是她了,那天宣佈關林森領暗衛之職的時候,她還申辯了幾句,卻被自己強辭奪理的給駁回了。
“不知金姑娘找我何事?”鳳歌強作淡定。
金璜笑嘻嘻的在她對面坐下,伸出左右兩隻手,抖了兩下,桌上一陣“叮呤噹啷”,落下的銅錢堆成小山,金璜雙手撐着臉:“一百文,一個不少,你數數。”
“你,怎麼知道我的錢被偷了?”鳳歌有些驚訝。
金璜笑笑:“因爲我想自薦做你的侍女。”
“可是,關林森已經……”
“不一樣的,他是暗衛,見不得光,我是侍女,陪在你左右,我可以伺候你洗澡梳洗上茅房,他可不行。”金璜努力的遊說。
鳳歌對她大力推銷自己的行爲有些懷疑:“你爲什麼想做我的侍女?”
“當然不是爲了夢想,是爲了錢呀。”金璜笑眯眯的看着她,“儲君的月度消費是五十兩銀子,我跟你說啊,真的要不了,最多五兩銀子,足夠你有吃有喝有玩,吃喝嫖賭都夠了……”
“我不要嫖賭……”鳳歌弱弱的出聲。
金璜說到興頭上:“對呀,你看,你還不要嫖賭,二兩銀子就夠你花的了,還有四十八兩存在那裡,也落不到你頭上了對不對,每個月又得回太常寺的賬上,多不划算,你說是不是?”
“僱我做你的貼身侍女,替你看着錢,替你跑腿辦事,替你鋪牀疊被,替你端茶倒水,你讓我幹啥,我就幹啥,要說殺人放火我也可以噠,你看那天在演武場,要不是關林森耍賴,我就第一了,對不對!像我這麼強大又好用,聽話又老實的侍女,這年頭已經不多了!”
鳳歌看她昂首挺胸,慷慨激昂的樣子,勉強擠出一句話來:“那麼,要多少錢呢?”
“不要二十兩,也不要十兩,也不要八兩八,全天陪侍,一個月只要五兩!只要五兩銀子!你就可以把我這樣全能又貼心的侍女帶在身邊,要排場有排場,要風度有風度,要打手,我二話不說就上,您要是想親自動手,我替您拿包袱搖旗吶喊,我跟許多地方的人都能熟的,隨便拉起二十幾個人的助威隊伍沒有問題,也不另外收費。”
鳳歌打小長在宮中,從來也沒見過哪個姑娘能潑成這樣的,她只怔怔的看着金璜。
金璜雙眼炯炯有神的看着她:“不要想那麼多,這種亂七八糟的小事豈是您這樣的貴人操心的,您只要點頭說好就行了,來,點頭,說……好~”
一個時辰以後,鳳歌才從混沌狀態恢復正常,她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離開茶樓的,也不知道自己的包袱怎麼就到了金璜那裡了,也不知道自己剛纔爲什麼又跑到了源義錢莊取了五兩銀子,就這麼遞給金璜。
難道剛纔金璜給她下了迷煙?不像。
難道金璜已經練成了傳說中的西域移魂術?剛纔是用這種妖法催眠?
鳳歌看着前方那個走路的腳步都帶着愉快的背影,百思不得其解。
不過既然已經決定了,而且仔細想想,多一個侍女也沒什麼不好,鳳歌也不是那種會爲過去的錯誤一個勁後悔的人,她對金璜說:“既然你做了我的侍女,就不應該打扮的這麼招搖,別人見了你還以爲你纔是大小姐呢。”
“好的公主殿下,沒問題公主殿下。”
就在這兩句話間,金璜好像變戲法似的,那滿頭閃瞎眼的髮飾不見了,脖子裡手腕上手指根,全都乾乾淨淨,好像那裡什麼從來就沒有掛過什麼東西。
就連那身藍色的絲裙,也變成了一襲樸素的青色長裙。
她全身上下只有耳畔留着一隻鳳羽耳飾,還有裙邊那隻璜形壓裙禁步。金璜的手裡多出一隻小小的包袱,大概就是方纔她那身的全部家當,她笑道:“這個耳飾是朋友所贈,這隻金璜……這金璜是家裡人給的,就不用摘了吧?”
“你這是……變戲法?”鳳歌被她的換裝速度驚呆了。
“人生苦短,怎麼能把大好時光浪費在換衣服上,對不對?”金璜嘻笑道,“公主殿下,我們要往哪裡走?”
鳳歌停下腳步,她只想過要去哪些地方,卻從來沒想過這個先後順序是什麼。
現在她所站的位置,正是國都中軸線,從這裡往四個方向的城門走,距離都一樣。
四選一,這是個難題。
看出鳳歌的猶豫,金璜笑道:“往朱雀門走吧。”
“爲什麼?”鳳歌不相信金璜連路線都規劃好了。
“有三個理由,”金璜伸出一根手指:“第一,南方是本朝最富庶的地方,那裡是糧食與稅收佔比最大的地方。”
鳳歌連連點頭。
“第二,南方多才子,一個國家的前途,不在於君王一人之身,而是需要整個朝廷有足夠多足夠強的人才,儲君更應該多多的結識棟樑之材,說不定還能發現什麼厲害的隱士。”
沒想到這個江湖氣十足的女子,能說出這樣有見識的話來,鳳歌對她越發的刮目相看:“還有呢?”
“啊?還有啊?”金璜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你不是說,有三個理由的嗎?”鳳歌提醒她。
金璜望着天空:“那個,說三個理由是因爲感覺很有氣勢……嗯,如果你一定湊足三個的話……嗯……”
雖然鳳歌認爲這並不是自己一定要湊足三個,而是金璜自己說的就是三個,不過她還是沒有出聲,就靜靜等着金璜自己把三個湊齊了。
金璜眨巴着眼睛:
“還有一個月,江南道的嘉湖上會滿是荷花,碧綠的荷葉在湖面綿延不絕,直伸到天邊,紅荷花那些半透明的花瓣被初升的朝陽、斜落的夕陽一照,一朵朵上鑲着的都是金邊,那種景象,只有南邊纔有,其他的東、西、北,國都也看不見的。”
鳳歌喃喃自語:“接天蓮葉無窮碧,映日荷花別樣紅。”
“嗯,差不多就這意思,其實我剛纔也想到了,怕你說我抄襲,走吧,巳時啦,再遲就來不及了。”金璜拉着鳳歌的手往前跑。
“來不及什麼?”鳳歌不明所以的被拖着向前。
“來不及睡覺。”
國都離最近的一個鎮子大約五十里路,對於走慣路的人來說還好,對於每天平均不超過三千步的鳳歌來說,就很不容易了。
剛剛出城的時候,鳳歌還有心情看着青山綠水,背兩句曾經在書裡見過的詩句,又走了一個時辰,景物還是那樣:兩側高大的樹木綠油油,腳下的山道歪歪扭,眼前的土匪賊溜溜。
眼前的土匪?
面前站着兩個年紀非常小的孩子,六七歲的模樣,身高剛過鳳歌的腰,兩人手裡拿着破鐵片,抖抖索索的指着鳳歌與金璜:“呔!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忽然卡住了,兩人互看一眼,抓耳撓腮,偏偏誰也不記得最後一句是什麼了。
氣氛一度很尷尬。
“不是吧,就這麼幾句還爛尾?”金璜想起之前追着買的幾本坊間連載話本,全是作者寫了半截沒結局,一時間怒從心頭起,看她那樣子,似乎是要把之前被坑的怒火全發在這兩個小土匪頭上。
一個小土匪被嚇哭了,另一個的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努力在懷裡摸啊摸,掏啊掏,終於從懷裡取出來半張被揉的破破爛爛的紙,一看就不知道是從什麼繪影畫本上扯下來的半張。
他咬着嘴脣:“弟弟,下面,真的沒有了。”
金璜把紙一把奪過來扔地上:“幹什麼不好!學人當土匪!你們是哪個山頭!跟誰混的?有沒有執照,是不是山賊工會的註冊會員啊?”
兩個小孩子被她惡聲惡氣一通吼,嚇得抱頭痛哭,鼻涕眼淚流了一臉,髒兮兮的小臉被衝得黑一道白一道。
鳳歌有些不忍,她彎下腰,對這兩個小孩子說:“不要怕,告訴姐姐,你們爲什麼要攔路搶劫呀?”
“因爲……因爲里長說,要是爹爹再不上山採藥,就要把我和弟弟賣掉,嗚嗚嗚……”
鳳歌眉頭緊皺:“豈有此理,光天化日之下,竟有這事!”
站在一旁的金璜說:“沒猜錯的話,他們的爹應該是這附近山裡的採藥人,這邊的山中出產一種療效非常好的止血草藥,生肌止血,一灑就靈。”
“不過呢,這種草藥,多長在陡峭的懸崖上,越是土壤貧瘠的石縫裡,它長得越開心,聽說摔了不少採藥人,他們的爹,大概就是其中一個。”金璜看着哭得根本停不下來的兩個小男孩,從樹上摘了兩片大葉子遞給他們一人一片:“擦擦,男孩子哭成狗一樣的,像什麼樣子。”
“姐姐想去你們家看看,好不好?”鳳歌溫柔的笑道。
兩個小孩子互相看一眼:“你,你要去向爹爹告狀嗎?”
鳳歌搖搖頭:“姐姐可以給你爹爹治病。”
“那……你保證不告狀?”
鳳歌點點頭:“保證。”
“拉勾!”
鳳歌笑笑,伸出手,與小男孩拉了拉小指。
跟在兩個小男孩的後面,穿過一片茂密的樹林,跳過一條潺潺的小溪,又走了好久,鳳歌幾乎以爲是這兩個小孩子不記得自己家住哪兒的時候,眼前出現了一塊山谷。
草地上,零零星星的有五六間房子,每個房子的屋頂都長滿草,泥巴里面夾着樹枝和稻草,拍拍平,這就是牆了,門是用略粗一點的樹枝編成的。
小哥倆兒指着其中一間:“那是我們家。”
金璜推開枝椏縱橫的門:“喏,這就是你剛纔唸叨的那個‘小扣柴扉久不開’的柴扉。”
山谷裡的陽光原本就不大好,低矮的房子裡黑乎乎一片,鳳歌進屋後,發現屋裡屋外一樣冷,那“柴扉”在詩中意境十足,現在聽着風呼呼的越過樹枝往裡灌,鳳歌心裡有些難受。
她從來都認爲在父皇這樣賢明天子的治下,只有遇到天災戰火的百姓纔會生活的不幸,這纔剛剛出了國都啊,怎麼會有窮成這樣的人家呢?
屋子一側就是牀,牀上躺着一個人,身上蓋着的被子,也是破舊的根本看不出本色。
那人聽見有人進門,聲音低啞道:“大寶,二寶,是你們嗎?”
兩個孩子跑到牀邊,低頭站着:“爹爹。”
男人咳了兩聲,才又說道:“一早跑到哪裡去淘氣了,也不知幫着孃親做事。”
鳳歌站在門口朗聲說:“你是大寶二寶的父親嗎?”
躺在牀上的男子聽見門口還有別人,想掙扎着起來看一眼,卻動彈不得:“你們是……”
鳳歌忙上前:“聽說你摔傷了,我這有藥,也許可以幫得上忙。”
男子搖搖頭:“我是採藥的,也算半個大夫,現在腰下面已經沒了知覺,什麼藥都沒有用的,謝謝你們的好意了。哎,家裡這麼小,連個坐的地方都沒有。大寶二寶,還不給客人倒水。”
“我這藥不是尋常的藥,也許有用呢?”鳳歌認真的說。
男子見她如此堅持,嘆了口氣:“哎,罷了,反正已經這樣,不會更糟。”
得到他的同意,鳳歌掀開他的被子,將他身子翻轉,拔下頭上髮釵,在他腿上幾處極爲敏感的穴位紮下去,可惜,毫無反應。
她又在腰椎部位按了幾下,手感有異:“有碎骨。”
金璜抄着手站在一旁看着:“看不出來,你還會醫術。”
“知道一些。”鳳歌站起身,將金璜拉出去:“我要回宮一趟,找太醫幫他把碎骨取出來。”
說着就要往城裡去,忽然袖子被金璜拉住:“這點小事要什麼太醫,我就可以。”
“真的?”鳳歌喜出望外,“剛纔怎麼不早說?”
金璜笑嘻嘻的看着她,看得她心裡毛毛的:“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