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律師,噓,晚上見 368.369各不相讓 天天書吧
安澄話音落下,整個法庭上都一片寂靜。
之前那一段輕鬆和圓融都沒了,更別提笑聲了。
連湯燕犀都忍不住歪頭目光向上,認真瞟了一眼安澄。
安澄知道他什麼意思,也回頭瞪他一眼。
他聳聳肩,抓起筆來在本子上畫了一顆內臟,歪着給安澄看。
那內臟畫滿一張A4紙,大得嚇人。不過也多虧了他畫了這麼大一個,才叫安澄能大約猜出那是個什麼來償。
膽。
——“好大的膽”。
——“自討苦吃”。
——“我都替你苦”。
安澄也都讀出來了,可也只能忍着。
馬修法官隔了半天才回過神來,盯着安澄笑:“安,你是反對我?來說說看,我怎麼了?”
安澄輕嘆口氣,“我在起訴書裡提到過,因爲被告是未成年人,所以請求法庭不公開審理。可是您瞧,這法庭裡這麼多人,不但有旁聽的,還有媒體。”
馬修法官也忍不住皺眉:“喲,我還真沒注意。”
法庭大門忽地一開,簡急急忙忙走進來,遞給安澄一張字條。
安澄展開看,上面寫:“馬修法官是臨時接了這個案子,最初排期本來不應該是他。”
安澄回頭朝簡感念地點點頭。
簡原來是巴頓法官辦公室的人,跟法院裡的人自然更熟。可是這次簡自己也遇見了事兒,所以這個案子安澄就沒想叫她一起跟着。卻沒想到簡還是來了,而且默契地先打聽到了這個底細。
馬修法官沉吟了一會兒:“未成年人的權利,我們應該保護。不過既然法庭裡已經來了這麼多人,就像我剛剛說的,我也不能簡單粗暴就往外攆人。不如這樣吧,咱們暫時這麼審理,如果涉及到不方便被公衆知道的事,我們改到內庭聽證也就是了。”
安澄只能同意。
審理開始,安澄先看了一眼坐在被告席上的薇薇安。
十二歲的小姑娘,坐得筆直,一臉的冷肅。
只是不知道這是小姑娘超乎年紀的沉穩,還是根本是冷血使然。
“馬修,各位陪審員,本案二度起訴是基於被告主動到我辦公室自首……”
安澄按部就班,將檢方的意見一件一件陳述。
“馬修,各位陪審員,請看第一號證據。”
安澄出示了警方的現場勘察記錄:
第一張是停車場的照片,可見案發當時薇薇安就坐在副駕駛;
第二份是車子內部的痕跡檢驗記錄,證實當時的方向盤右側曾留下過薇薇安的指紋。
安澄補充:“這裡有一分罪證實驗室的報告,他們做了模擬的力道測試,可以經由這些留在方向盤右側的指紋痕跡還原出被告當時用力的方向。”
安澄出示了該實驗室繪製的還原圖,可見薇薇安當時的姿態:上身右傾,而下肢盡力伸向左去。模擬出來的虛擬人像清晰標明薇薇安當時的姿勢,的確是呈現出一種用力踩下油門的狀態。
看着大屏幕上那栩栩如生的虛擬姿態,在場的人都不由得發出低低驚呼。
一個孩子,難道真的是個小惡魔,做出殺害自己父親、嫁禍給母親的事?
被告席上,薇薇安垂下頭去,緊緊攥住手指。
湯燕犀瞥她一眼,不慌不忙起身,整理衣釦。
“法官大人,我反對。”
馬修法官衝湯燕犀和煦地笑笑:“終於看見辯護律師起身發言了。嘿我認識你,你是湯家的孫子。替我向你祖父問好,他老人家在聯邦法院大法官席上所作出的卓越貢獻,讓我們這些晚輩都深深敬仰。”
安澄忍不住扭頭瞪了湯燕犀一眼。
瞧,虧他還要窩裡反,還什麼口口聲聲說什麼要改姓,可事實上湯家這個背景帶給了他多大的好處!
湯燕犀笑笑點頭:“替家祖父謝謝法官大人。您放心,您的心意我一定帶到。”
馬修法官滿意地點頭:“也跟安一樣叫我馬修吧。別‘法官大人’地叫,聽着多生分。”
湯燕犀卻無聲一笑:“既然安檢叫您馬修,我看我還是不要了。她是控方,我是辯方,立場截然不同。”
馬修法官揚了揚眉,“那好吧,尊重你的選擇。”
湯燕犀清傲地點了個頭:“法官大人,我方反對控方的一號證據。我方的理由是:控方雖然找到了方向盤上我當事人留下的指紋,並且據此由罪證實驗室模擬出可能的姿態,但是……最關鍵的地方難道不應該是油門踏板麼?請問控方,你們在油門踏板上找到我當事人的指紋,或者任何符合力道方向的痕跡了麼?”
安澄小心地吸一口氣:“就算沒有找到,可是也可能是被告踩在了她母親腳上,同樣可以使力,卻不用留下痕跡。”
湯燕犀勾起脣角,森森一笑:“各位陪審員,只聽取控方沒有找到我當事人的痕跡就夠了。她後面說的,只是她自己的推測,不能採信。”
他朝法官躬身:“我問完了。”
馬修法官想了想,只能朝安澄抱歉地笑笑:“不好意思啊安,雖然我也很被你提供的圖像所震動,可是卻不得不說,辯護律師找到了一個更有力的反駁點。所以,反對成立。”
“安,你需要再更直接、更有力的證據才行嘍。”
安澄惱得咬了咬牙,她回頭看了楚閒一眼,楚閒朝她點點頭,以示鼓勵。
“我請求出示第二份證據。”安澄重新找回勇氣,昂然請求。
安澄深吸口氣,呈現在大屏幕上的第二份證據正是薇薇安的那份博客。
果然,那滿含仇恨的措辭叫陪審團都有些瞠目。
安澄這才朝楚閒微微笑了笑。
“各位請看,這是被告的網絡日記。尤其請大家關注被告發布這內容的時間:沒錯,正是從案發前的一個星期開始,連續一週每天發的都是相同的內容。而且隨着日期,字體不斷加粗,顏色不斷變得更爲鮮明。”
“而在案發當日起,這樣內容的博客便停止了。而且從案發次日起,博客的內容開始變得活潑而有趣,可見被告的心情在案發之後變好了。”
安澄輕嘆口氣:“一個小女孩兒,剛剛失去了自己的父親,她怎麼會心情反倒變好了呢?唯一的解釋是什麼,我相信大家都明白。”
安澄又出示了幾份證言,都是薇薇安的同學、小夥伴的。他們都證實在案發前一段時間,薇薇安的情緒很不穩定。而且話裡都能聽出來是在痛恨着某人。他們衆口一詞地推測,“那個人我想一定是她的爸爸吧。”
衆人的目光又全都投向了薇薇安。
安澄看見那小女孩兒的臉變得蒼白,兩眼閃出猶疑。可是她還是坐得筆直,一副不肯妥協的模樣。
安澄莫名地忽然想,或許當年那個才三歲的湯燕犀,站在桃樹下目睹父母的爭吵,以至母親的最終離去……也是這樣一副神色的吧?
只不過薇薇安都十二歲了,而那個時候的湯燕犀,才三歲啊。
她想起他在電話裡說“忍了那麼多年,我忍得夠久了”、“壓了那麼多年的話,我總該找個機會都說出來。”
她又忍不住目光掃過坐在薇薇安身邊的湯燕犀。
他坐得筆直,卻顯得悠閒。長腿疊在一起,腳尖從桌子腿兒旁露出來。
彷彿感受到她的目光,他忽地擡頭朝她望過來,然後迎着她的目光站起來。
“真不好意思,法官大人,我還得再度打斷案件的陳述。沒錯,我又要反對她這一份證據。”
馬修法官託着腮幫:“嗯,請說吧,你反對什麼?”
湯燕犀轉眸望向安澄,目光清亮而銳利:“安檢,麻煩你再把你提供的那份日記念一遍。”
馬修法官挑挑眉:“湯律師你自己認字的。安,你可以拒絕的,讓他自己念。”
安澄深吸口氣:“沒關係,念就念。”
白紙黑字寫得那麼清楚,他還能出什麼幺蛾子?
安澄好歹也是舞臺表演科班出身的,立即字正腔圓、感情充沛地念道:“我要殺了他!殺了他!!”
她來念也好,正好將這強烈的情緒表現出來,也更能打動陪審團。
她念完了就盯着他,毫不掩飾自己的挑釁。
他見了,長眉微微揚起,卻是蔑然一笑。
“他?他是誰?我當事人只是說了她要殺了‘他’,她寫明是她父親了麼?不知道安檢又是依據什麼就一口咬定,‘他’是代表了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