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你們那樣對我
當時“針對你們”,我想的就是爲什麼自己要這麼傻逼,讓你們白白就得到你們想的“兒子”
因爲無論婦聯,司法任何途徑,孩子我要,你沒有任何資格跟我爭。我如果是抱着這種目的,就不會這麼傻逼地在出生證明上加上你的名字!所以,我真的搞不懂你有何理由這樣對待我?……
“出於對孩子”,10.6晚上躺牀上我就在想,我把他帶走,當天又下着雨,又要重新找房安頓啥的,我又是這種狀況……即使叫我婆婆他們下來,那“這一兩天,孩子要怎麼帶……”房是我租的,讓你們走……不管怎樣,都是大人之間來回地牽扯……孩子就是無辜的,沒有理由讓他因爲大人的恩怨受到傷害。
你這樣對孩子他媽,註定孩子要接受的現實就是,跟着爸爸或跟着媽媽。對,站在孩子的角度,對石嘉靖好,我決定讓孩子跟着你,唯一的理由就是現在你媽會帶孩子,不管怎樣,親生的。這幾年,他身體至少可以帶得好好的。
石全理你沒有任何一點對得起我,那天之後,我的眼睛突然變得更近視……你帶給我身心的傷害,對我的所作所爲,就是壞人,就是沒有人性。現在,我和你,已經“談不上恨,談不上原諒”,你配不上鄒婷的愛,沒有我們,只有你,你是你,只有我,我是我。
石嘉靖是我生的孩子,我對他,沒有任何的目的,孩子好就好。你對於孩子的目的,就是想要兒子,無可厚非。可孩子的親生爸爸,肯定會對他好,“孩子好就好”。
留孩子在身邊養,就養好他,本着父親的責任,本應該做好的,不然,你就真的不是人。
先給你講的,你不用擔心,孩子以後知道我們的事 (至於孩子以後長大了,懂事了,問到有關爸爸和媽媽的,我接受我們如實說,或者你覺得不說,都行。因爲這是我們之間的恩怨,最終的結果只要孩子好,孩子接受,身心健康,知道感受到的是爸爸媽媽都很愛他,就好), 你對我做的,會討厭你或怎麼樣。孩子,爸爸,媽媽當面說,或者孩子單獨問我說,即使孩子想要知道事實我們爲什麼分開,我也會給他強調的是,爸爸媽媽分開是我們之間的問題,對於你爸爸,你只感受爸爸對於孩子的愛。所以,石全理,好好愛孩子,負責,養好他,愛是可以感受到的,任誰嘴說都沒用。你對孩子的愛,石嘉靖以後回報你的也是愛,該認你認你,該對你好,對你好。所以,好好養孩子,對孩子負責,不能往壞了帶,對你以後也好。
我說了,即使以後我成家再有孩子,來看孩子有多大的阻礙,這都是我該受的。我會盡可能地給他母愛。我永遠是石嘉靖的親生媽媽,鄒婷很愛石嘉靖,我的孩子。他有權利享受我的母愛,這也是我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