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周志宏望着王叔說,“就是一直沒喝,怕喝醉。”
王叔擰開那一小瓶白酒,仰起頭喝了一小口,酒精的刺激讓他吸了口氣。他對周志宏說:“小夥子可以啊,會喝酒嗎?”
“會倒是會啊,這喝酒不跟喝水一樣嗎,誰不會喝啊。不過,我喝不了多少。”周志宏回答說。
“行。”王叔說着坐到周志宏旁邊,“那來陪我喝幾杯。”
“但是這一小瓶也不夠啊,你還有嗎?”王叔坐下後又問道。
“有,多的是。”周志宏邊說邊在大揹包裡掏着,沒一會兒就又掏出兩三瓶來。
王叔接過一瓶遞給我,說:“婁厲,喝酒不?”
“我不喜歡喝白酒。”我回答說,但手裡已經接過了酒瓶,“不過既然你們都喝,我也喝一點吧。”
說完他倆就擰開瓶蓋喝了起來,我也照做了。瓶口湊到鼻子前,散發出的酒精味讓我很不舒服,我從小就聞不習慣白酒的味道。但是話已出口,總不能又說不喝了吧,反正喝一點也沒有什麼大礙。我微仰起頭,嘬了一小口。熱辣的酒水刮喉而過,嚥下去後我渾身不舒服。不過還好,至少沒有吐出來。
王叔從那堆食物裡挑出一包花生來,就着下酒吃。我撿出幾包薯片拿給段可,但她拒絕了,說自己不餓。她靠在我肩膀上不說一句話,不知道在想什麼。
“你們看,這有酒喝有火烤的,就差吃點熱食了。要不我們烤點狼肉吃?”周志宏提議說,“不知道狼肉跟狗肉是不是一種味道。”
我想起了狼身上的惡臭,頓時沒有了食慾,便說:“算了吧,他們身上這麼臭,估計味道不怎麼樣。”
“這個倒不是問題,”王叔接我話道。
王叔往火堆了加了些柴,又對周志宏說:“主要是太麻煩了,這裡連水都沒有,怎麼剝皮剖肉?有酒喝就不錯了,下次,下次有機會再去打點活物來吃。”
周志宏無奈的點點頭。
周志宏喝完一口酒,突然一拍手掌,似乎想到了什麼。他從揹包裡掏出個東西來,然後拿在手裡,在那個小東西上按來按去。不一會兒,竟聽到音樂從他手裡傳出來。
我看這東西好玩,便問他要了過來。拿在手裡,我藉着火光一看,原來是一個老式MP3,還是用電池供電的那種。此時MP3正播放着一首我沒聽過的歌曲,雖然聲音不大,但在這個周圍無比安靜的夜晚,可以聽得非常清楚。
伴着音樂,我們三人喝了一口又一口的酒,不過我都是小口小口的嘬着,王叔和周志宏倒是喝了不少。沒一會兒,周志宏的臉在酒精的作用下,開始發紅。
“能遇到你們真好。”周志宏撐着發紅的臉龐,自言自語道。這小子突然說這麼奇怪的話,估計是喝醉了。
“之前我一直在想啊,要是這個世界上,如果真的只剩下我一個人了,我該怎麼辦。”他繼續說。
“後來呢?”王叔抿着一口酒,看着他說。
“後來,後來真的碰不到一個人,我就不去想了。”
“這就對了嘛,”王叔說,“活着纔是最重要的。”
“我並不這樣認爲。”周志宏立即說,他突然挺直了身體,然後又彎了下去,“假如有選擇的話,我寧願跟他們一起死。”
“爲什麼想死?”王叔問。
“死了,就不用活在回憶裡了啊。難道你每天不會去想你的朋友和家人嗎?”
“你說的東西,我都有,而且我還有一個兒子,年紀比你還大。”
“而且,你可以選擇,剛纔來狼的時候,你可以跟我們講一聲,你想死,我們就不用管你了。可是你沒有,這說明你還是不想死,想繼續活。”王叔補充道。
周志宏不說話了。
“我覺得,你腦子裡的那些人,偶爾想一想,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兒。”王叔說。
“可一閒下來,就會去想啊。”周志宏說。
“那就找點事做。”
“什麼事?”
“好好活下去。”王叔說。
王叔點燃一支菸,又繼續說:“人不在了就是不在了,你還沒死,就要想辦法活下去。小夥子,現在還能活的人不多了,你要是想得開,我們這三個人,你完全可以當朋友看。”
十幾天前還在想着要自殺的王叔,沒想到這麼快就把這個問題看通透了,經歷過生死的人,想問題就是看得開呀。而且,在我印象中,王叔除了講故事,還是第一次對一個人說這麼多話。
“嗯,遇到了你們,我就感覺到生活有了意義,有事情可以做了。”周志宏說。
“至少不是孑然一身了。”我插話道。
“行啦,你這娃就是喜歡講些不搭邊的話,什麼意義不意義的,喝酒纔有意義。”王叔大聲的說道,不知道是不是也喝醉了。說完他將瓶裡剩下的酒喝了個精光。
周志宏也跟着喝了一口,然後看着面前的火堆不說話。沒一會兒,我就看到他的眼睛下方有些溼潤。
他的眼鏡裡倒映出跳動的火光,遮擋住了他的眼神。我看着他眼鏡鏡片裡跳動着的火焰,沒想到這個整日嬉皮笑臉的準文藝青年,在酒精的作用下,也會有感傷的一面。是啊,現在還活着的人不多了,但還活着的人,誰的背後沒有一點故事呢。
段可在我肩上打着瞌睡,於是我跟他倆提出,準備先睡了。我雖然沒有喝多少酒,但酒精直入肝脾,多少讓我有點意識模糊、睏意縈繞。
“行,你們先睡吧,我和這小夥再吹一會兒。”王叔說。
我抱起已經睡着的段可,在農房的牆角處清理出一片區域,然後放下她,用揹包給她枕着頭。這丫頭,也太愛睡覺了。不過看着她熟睡的樣子,我還是挺高興的。我靠着牆坐下來,看到還在篝火堆旁喝酒談話的王叔和周志宏,我又想起了他們剛纔的對話。
我這個人比較實在,以前從沒有過多的心思像周志宏那樣,去尋找生活的意義。今天被他這麼一提,我覺得,他說的生活的意義,不過就是對生活的滿足感罷了。在看到父母遺體的那一刻,我有過這樣的感覺,不只是生活失去了意義,連生命都感覺沒有了意義。但僅僅兩三天過後,又有一羣新的人闖進我的生活,帶來喜怒哀樂。王叔說得對,我們四個人,能碰到一起,就算是新的家人與朋友了。對我現在來說,生活的意義就是,每天能夠看到段可安穩入睡,王叔我們幾個能夠平安的活下去,這就夠了。
過去的記憶裡的家人和朋友,就留在記憶裡吧,記憶裡的東西,纔是永恆的。雖然我這樣說服着自己,但我還是無比想念我的父母,他們還在的話該多好。
越深入的想下去,我心裡就越感傷。看來我還沒有達到王叔的境界,把回憶過去的人物,變成一件美好的事情。我現在想到他們,只會把心情變得更沉重。算了算了,我索性不再去想,便躺下了身子。我取下槍放到身旁,免得半夜又有什麼鬼東西躥出來。
想到今天被殺的幾匹狼,想到我與它們廝打的畫面,我又覺得,好好活下去,並不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情,而是人的本能。
周志宏的MP3又切換到了下一首歌,依舊是我沒有聽過的歌曲。歌曲律動的節奏差點讓我的身體跟着動起來,前奏一完,歌手就開始唱詞了。一句句歌詞,清晰的傳入了我的耳朵裡。
“擡頭的一片天,是男兒的一片天。
曾經在漫天的星光下做夢的少年。
不知道天多高,不知道海多遠。
卻發誓要帶着你遠走,到海角天邊。
不負責任的誓言,年少輕狂的我。
在黑暗中迷失才發現自己的脆弱。
看着你哭紅的眼睛,想着遠離的家門。
滿天的星星請爲我點盞希望的燈火。
星星點燈,照亮我的家門。
讓迷失的孩子,找到來時的路。
星星點燈,照亮我的前程。
用一點光,溫暖孩子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