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金泰希驚訝的表情,車正榮趁機湊上去偷吻了一下,這才繼續解釋道:“在出道之初,爸爸就和我說過,這個世界上沒有完人,也不會有完人。每個人都難免會犯下一些錯誤,有意的或者是無意的。這些錯誤有大有小,而且有些錯誤在當時也完全意識不到。但是無論是什麼樣的錯誤,也無論是多大的錯誤,都難免會成爲別人攻擊的把柄和證據。做爲藝人更是這樣。”
金泰希會意地點了點頭。這的確就是現實,做爲藝人,除了要才氣出衆、相貌出衆外,在人品上更是不能有任何瑕疵,否則就會被人攻擊。輕則醜聞纏身,重則會斷送自己的事業。
車正榮繼續說着,“所以爸爸就建議我,與其被動給人攻擊,不如主動設置一個目標讓人注意,當別人拼命攻擊這個目標的時候,你再突然亮出底牌,把缺點變成優勢,不但讓別人無話可說,反而更能映襯出自身人品的出衆。正是因爲爸爸的建議,所以這些年,我才一直都在默默的做公益,卻從來都不聲張,也從來都不參加其他的公益活動。只是我沒有想到,居然過了這麼多年,纔有人找到這樣的目標。”
“那你這次是故意不反駁,就是等着這些人跳出來?”金泰希若有所思地問道。
“對啊。”車正榮得意地笑道:“要不然,新媒體方面怎麼會那麼快就拿到證據,而且又那麼詳細?那都是早就準備好的。”
“你又是什麼都不和我說?什麼都不和我說?讓我白擔心了這些天。”金泰希有些氣惱地捶打着車正榮的胸膛。
“對不起,對不起,泰希姐,不是有意瞞着你的。”車正榮連連告饒,並急忙解釋着,“我也沒有想到事態居然能發展得這麼迅速,而且我還擔心如果告訴了泰希姐,泰希姐會一直把持不住,說走了嘴。畢竟那些記者找不到我,肯定會纏着泰希姐的。”
“噢,是這樣啊。”金泰希接受了車正榮的解釋,她知道自己在應付記者的時候,可沒有車榮那樣輕鬆寫意,很有可能會被記者問住或者套出一些口風,所以也理解了車正榮的安排。但隨即又擔心地問着:“那我是不是又破壞了你的計劃?”
“也不算是破壞。”車正榮搖搖頭,安慰地吻了她一下,這才解釋道:“我自己也準備這幾天就公開呢,只不過還沒有下決心,所以泰希姐等於是幫我做了決定,謝謝泰希姐。”
“沒有影響到你就好。”金泰希這才放下了心。
“早些解決也好,這些天我非常地想你,沒有一刻不想。”車正榮深情地說道。
“我也是。”金泰希同樣深情地迴應着。
這樣的情話再度勾起了兩人的愛火,自然又要纏綿一番。
激情再度消退後,車正榮笑道:“其實這樣也好,我一直都想爲你舉辦一場風光的婚禮,之前因爲條件不合適,所以只好放下了。現在事情都已經說開了,正好可以補上。”
“你怎麼還沒有放下這個念頭?”金泰希有些好笑地着。車正榮的執拗有些時候很感人,但有些時候也真的很好笑。兩個人都已經一起生活了快半年了,他居然還對那場婚禮念念不忘。
“這是泰希姐應該有的。”車正榮認真地說道:“婚禮對於每個女人都非常重要,因爲一輩子就只有這麼一次。更何況以泰希姐的身份,連場婚禮都沒有,實在太委屈你了。這不是我一個人的想法,其實家裡也有這樣的遺憾。以前是因爲怕有別的影響,所以只能放棄這樣的想法,但是現在已經沒有什麼阻力了,而且我們又正好剛剛結婚不久,辦一場婚禮不算唐突。不爲別的,我只是想堂堂正正地告訴所有人,你,是我的妻子。”
“傻瓜。”金泰希感動得有些想哭。車正榮的堅持雖然有些幼稚,但卻飽含着深深的愛意,他捨不得讓自己受一點委屈,哪怕只是一個極其微小的細節。
調整了一下情緒之後,金泰希才故做隨意地說道:“隨你怎麼折騰吧,別再鬧出什麼亂子纔好。”
“我會仔細安排的。”車正榮鄭重地說着。
這一夜就這麼平靜地過去了。如果說什麼特別的,那就是在所有的媒體報道中,突然意外地失去了關於車正榮的所有消息,彷彿一夜之間,這個人就消失了。
之所以這樣做,也是媒體的無奈之舉。之前罵車正榮罵得那麼兇,讓他們突然轉變口風再來表揚車正榮,就算這些媒體臉皮再厚,也是做不出這樣的事情的。所以各個媒體不約而同地刪除了所有關於車正榮的消息,也算是做個緩衝吧。
但是有些人卻並不準備給他們機會。
第二天一早,《新視野報》在頭版頭條刊發了一篇署名文章,對各個媒體之前有關車正榮的報道和抨擊大加批判,特意是點名批評了MBC電視臺。
在文章中,作者對各個媒體前一階段有關於車正榮的批評和指責作了嚴肅的批判。作者說,作爲社會公信力的代表,媒體的任何一篇報道都應當是能夠經得起時間的檢驗的,不僅要言之有物,而且要有理有據,這才能經得起推敲,經得起沉澱。但是在此前一段時間裡,對於車正榮的所謂“醜聞”,絕大多數媒體在示經任何證實的情況下,只憑少數人的隻言片語,就單方面認定了車正榮的“過錯”,不僅沒有進行認真的查證,而且在當事人沉默的情況下,妄加罪名,肆意攻擊,完全違背了媒體的立身之本,完全是爲了批評而批評,爲了審判而審判。
對於MBC電視臺的“藝人無私德”之說,作者更是冷嘲熱諷。作者反問道:韓國還是不是法治社會?韓國的憲法和法律還有沒有效?憲法和法律裡有沒有保護公民個人隱私的條款?藝人有沒有公民資格?藝人受不受憲法和法律的保護?藝人的隱私是否屬於憲法和法律的保護範圍?作爲國家電視臺,MBC有沒有權利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MBC電視臺有沒有權利發表與憲法和法律相悖的言論?MBC電視臺發表這種不負現任的言論,是否應當受到制裁?
作者還說道:作爲國家電視臺之一,MBC本就應當秉承客觀公正的原則,爲所有的媒體樹立一個良好的典範,但是在此前的“醜聞”風波中,MBC不但沒有制止其他媒體對車正榮的攻擊,甚至還煽風點火,進而赤膊上陣,帶頭構陷一個守法公民,MBC的公知何在?社會的公平何在?人間的正義何在?
除了媒體,那些曾經在節目中攻擊過車正榮的藝人也沒有逃脫批評。作者以一種調侃的口吻問道:既然這些藝人都堅持“藝人無私德”的觀點,那麼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們可以隨時闖進他們的家中,瞭解他在吃什麼,看什麼或者是做什麼?既然是“藝人無私德”,那麼這些言辭謅謅的藝人是否願意24小時都生活在聚光燈下,活在別人的視線中?既然是“藝人無私德”,那麼這些大義凜然的藝人是否願意公開自己的全部私生活,把自己坦露在公衆面前,就象他們希望車正榮所做的?
作者最後總結道:一個現代化的社會,不僅僅是指科技上的發達,物質上的豐富,更代表着法治上的健全和精神上的富足。那種窺探別人隱私的行爲只有在相對落後的國家纔會盛行,而在韓國,這樣的行爲不僅代表着道德的淪喪,更意味着法律的缺失。前一段關於車正榮所謂“醜聞”的集中爆發,實則正是印證瞭如今在韓國國內,一小部分人的陰暗心理在作祟,自己沒辦法得到幸福生活,所以纔看不得別人的成就,也看不得別人的幸福,所以纔會千方百計地構陷別人,往別人的身上潑髒水,試圖使別人也過得和自己一樣慘。這種做法儘管惡毒,但卻永遠不能實現其最初的目的。因爲正義長在,真理長在,光明長在,假的永遠是假的,一切陰暗終將在陽光之下化爲烏有。
雖然被罵得很慘,但是被罵的各個媒體包括MBC電視臺卻只能悶聲不語,甚至有不少扛不住壓力的媒體被迫公開表示道歉,並表示願意賠償因此給車正榮造成的損失。原因很簡單,不光是因爲自己真的做錯了,更因爲這篇文章的作者是首爾大學的終身教授——這是任何人都得罪不起的人。
韓國人重視教育,所以教師在韓國的社會地位很高。而且韓國的教授資格很難獲得,終身教授的資格自然更是難上加難,更何況還是首爾大學的終身教授,他的地位與總統並沒有什麼區別——甚至可能還要更強一些,畢竟人們敢罵總統,但是沒有人敢罵教授。
文章的作者是車正榮的博士導師。對於車正榮做藝人的決定,導師一直都不太滿意,不過因爲車正榮堅持,而且一直以來的成績都還不錯,所以導師也就再說什麼。不過當車正榮的“醜聞”鋪天蓋地地傳開後,這可把導師可氣壞了,第一時間就把車正榮叫來問了究竟。車正榮也不可能瞞着自己的老師,就一五一十地自己的做法和想法都告訴了老師。
在知道了車正榮的打算之後,導師雖然覺得車正榮是沒事找事,但還是勉強扼制了自己出面爲車正榮正名的想法,積極配合着車正榮的行動。當然,也不是沒有媒體來採訪過他,但是導師面對媒體的態度可不象金泰希那樣客氣,直接就一頓臭罵把記者趕走,記者還無話可說。
這篇文章自動筆之時起,就已經修改了無數遍。隨着媒體和社會上對車正榮的評論,導師也在不斷地完善着自己的文章,不斷地補充着新的觀點和證據,準備好好地出一口惡氣。車正榮一直都是導師最欣賞的學生之一,無論是學業還是人品,儘管對於他堅持做藝人的想法頗有微詞,但這並不意味着導師就會坐看車正榮被人侮辱而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