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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去抓什麼?”伊眉覺得心臟在跳個不停,好像夫上戰場的妻子。
“去碰碰運氣,狩獵一般都是在晚上的!”金易低頭啄了下她的脣,又囑咐了些其他注意事項後,才走了出去,來之前老傑克已經告訴了他一頭熊的大致活動範圍,自己對周圍一帶的山林都比較熟悉,這纔不需要其他人的陪同也能獨自和伊眉在這裡打獵,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去看自己下午做的那些記號有沒有被破壞了。
在歐洲是沒有大型貓科動物,例如老虎豹子之類的,唯一有威脅的就是熊和狼,熊不主動攻擊人,危險性還在一邊,但狼就不同了,歐洲之所以有狼人傳說而不是什麼別的動物,原因就在於此,因爲狼的威脅最大。
而在這片森林裡,遊蕩了許多小型的狼羣,這已經是保加利亞居民安全的一個隱患,甚至總統號召全國的獵人去消滅狼羣,不過一般一個春季下來,能殺死百來只就了不起了,這還趕不上狼羣的生殖力。
金易手中握着一支雙筒獵槍,背上揹着一把ak47,兜裡還有大口徑手槍,裡邊穿上了緊身衣帶上軍用面罩的他已經武裝到了牙齒,對於久處和平環境中的他來說,這只是一次小小的軍事溫習而已。
沒過多久,就遇見了一匹獨自行動的狼,在看見金易出現後就開始瘋狂逃竄,因爲動物對危險的直覺告訴它眼前這個人殺掉自己不費吹灰之力。
不過,金易連看它一眼的興趣都欠奉,狼肉並不好吃。而且還有可能引發小規模的狼羣前來,也就算了。
等到查探了自己做地第二十一個記號時,他終於發現了一些異常,一個比較大的爪印在草叢中出現,而在旁邊還有一具野狗的屍體。啃得只剩下一個狗頭了,從爪印來看。只能是熊了。
又搜尋了不過半個小時,他終於找到了一些新鮮的毛髮,而且是接近純白的,不由有些喜了,看來明天有紅燒熊掌啃了,自己獵殺地熊掌可比上次敲詐朱巖學吃的那只有成就感。而且還有四隻地,估計可以飽餐一頓了。
接下來就是發揮追尋技能了。這是一項傭兵營的必需修煉項目,金易做得得心應手,爪印斷斷續續,而且十分有隱蔽性,熊的頭腦並不和他們外表的憨厚樣子相同。相反還是非常謹慎的,直到三個小時後,金易纔有了自己快接近目標的感覺。
正打算一鼓作氣趕上時。遠處地森林裡便突然傳來了雜亂的槍聲,從槍聲來判斷.應該是獵槍而不是訓練有素地軍人,離此大約一千英尺,角度爲下午三點鐘的樣子,接着就聽見了一聲痛苦的熊嚎,驚得樹林裡的野鳥亂飛,金易馬上爬上了一株大樹,藉助茂密的樹葉遮擋住身體,他狩獵過無數次野獸地經驗告訴他,熊受傷後有極大的可能性往這裡逃竄,因爲那些人是正面阻擊的,原路是熊走過地沒有危險的路線,最適合逃跑了。
過了大約十分鐘,近金易所在的藏身處,也就是說,他猜對了,熊在往這邊來,獵犬的犬聲已經清晰可聞。
近了!
金易已經聽到了灌木叢中的碰撞聲響,還有喉嚨裡帶着泡沫的喘息聲,就像一個人在刷牙時含着水在那漱口的聲響,看來是熊的肺部受傷了。
月末無月,金易只能判斷出一個依稀黑影,大概有兩米多高,體重三百多磅的樣子,擋在前邊的灌木都被一雙粗壯的熊掌直接拍斷,沒有誰懷疑熊掌的力量,它可以像拍碎一個西瓜的拍碎成年人最爲堅硬的顱骨。
可惜,肢體的力量永遠比不上腦袋,就像一個人肉體搏擊的力量再厲害,也比不上火器的殺傷力和速度,這就是人類的智商,所以它仍無法逃脫被人類擊殺的命運。
金易將槍架好,甚至都用不上怎麼仔細的瞄準,槍響過後,劃破了夜空的寧靜,遠處那頭棕熊山似的軀體就轟然倒下。
拿着獵槍跳下了樹,金易撲到了熊屍的前邊,拖出腰間的開山刀,奮力去剁仍在抽搐的爪子,而在林子的另一頭,紛亂的腳步聲已經漸漸靠近。
等金易砍下第二個熊
叢裡幾下狗叫聲驟然響起,幾隻個子小巧的獵犬氣勢過來,在空中躍起的身影裡隱見寒光森然的犬牙,勢必會咬傷金易。
獵犬雖然兇猛,但是人工馴養的,且訓練有素,所以它咬人的話必定有主人在後邊唆使,所以金易也沒客氣,背上的ak47早已經拿在手中,三發點射過後,啪啪啪三聲,三具狗屍摔倒在草叢中,而他們的主人已經怒喝着跑了過來,順便舉起了手中的獵槍對着金易。
“嗨,夥計,那是我們的,放下它!”其中一人開口道,他們是典型的獵人打扮。
金易單手提起了槍,看都沒看,又是兩聲槍響過後,兩隻氈帽已經在空中飄蕩着落下,頭髮窩裡甚至因爲子彈的熱量和摩擦而有了些許焦臭的壞雞蛋味道,而金易的另一隻右手還在那割熊掌。
這一下,七八個獵人頓時趴臥在地上,金易將熊掌扔進背囊裡,這才慢條斯理的端着槍轉了過來,笑得很是溫和:“但它是我殺死的!”
“在古代搶別人的獵物是會接受國王鞭撻的!”一人不服的喊道,“東方人,不要在我們的土地上作出任何有敵意的動作!”
“你們古代的國王也說過,私人的領地不允許侵犯,對於這片林子的主人來說,我們的身份相同,都是侵犯他財產的強盜!而我所做的,不過是從強盜手中強取贓物”金易笑得更是溫和,手中的槍射出十來顆子彈打在他們匍匐的地方,將他們逼得退後十多米,然後揮手道:“走吧,你們那燒火棍似的獵槍是無法和北極熊國度的武器傑作相比的!”
這些人毫不懷疑金易的微笑能在下一秒變成獰笑,一身標準的軍隊制式打扮讓他們生不起反抗的心思,再度咒罵幾句後,終於退出了,那幾只死狗也沒有拿走。
金易半路搶劫後,就開始犯了難,三百多磅的大傢伙該怎麼弄回去?無計可施後,只得扛,順手拖了那三隻死狗,狗肉火鍋的味道可不是一般的好,等氣喘吁吁的划着小船到達小木屋時,已經接近凌晨三點了,青草上邊早結滿了霜花,沉甸甸的寒氣逼人,將熊屍往空地上一扔,一屁股坐在木門前的臺階前大口喘氣。
但休息不到半分鐘,就開始忙碌起來,趁着屍體沒有冷卻,剝皮抽筋挖熊膽的事情纔好進行,木門也在這時候吱呀一聲開了,伊眉菜鳥似的拿着一把金易交給她的小口徑手槍,伸出腦袋來瞄瞄,一看是金易,這才大鬆了口氣,氣鼓鼓的道:“回來了都不出聲,我還以爲是什麼人呢,害我好一陣緊張!”邊說邊將外邊的路燈摁亮了。
金易只是嘿嘿笑了兩聲,道:“快去穿上衣服,很冷的!”
伊眉這才瑟縮了下,光着腳丫子跑了回去,因爲緊張,她連衣服都不敢穿,直接穿睡衣出來了,被零度以下的霜風一吹,哪能不冷得發抖。
不一會,伊眉就裹着他寬大的外套出來了,下邊隨便套了件牛仔褲,一臉好奇的湊近去看了下,才驚道:“還真的是熊,我都只在動物園和電視裡看見過!”。然後又通通通的跑回去,拿出手機好一陣拍,最後又對着金易好一陣軟磨硬泡,才央求得滿頭大汗的男人將ak握着,又將熊的屍體搬起來直立着,自己在背後藏起來支撐着熊屍,讓她過了把打熊英雄的癮。
最後,伊眉卻遇見小麻煩了,“我猜這個熊膽不好吃,肯定很苦!”她皺眉看着桌面上的碟子道。
“熊膽可是很好的補品,還是吃了?”金易還打算勸勸她。
伊眉溜下高腳凳,就逃回了臥室,金易只得搖頭收了起來放進木屋裡的小冰箱,雲雀那小丫頭整天對着電腦,這傢伙給她吃了估計有些好處。
等到金易洗澡的時候,伊眉才小心翼翼的走到浴室裡替他擦背,彷彿討好他似的十分賣力。
然後看着浴室門外對面牆壁上掛着的大塊熊皮問他,“熊皮能做衣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