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子,這次的事情在時間上有些特殊,我只能跟你說抱歉,但我保證,等《逐鷹》首映以後這些報道會漸漸消失。愛殢殩獍”
掛了電話,陶麥也回過味了,《逐鷹》殺青之後,緊接着就是緊鑼密鼓的宣傳造勢,利用緋聞造勢,吸引觀衆眼球,正是娛樂圈的一貫做法,這一次,她是被人當靶子使了。
《逐鷹》趕得是暑期檔,離暑假正好還有一個月時間,這就意味着,這一個月裡,她將是方傾墨的緋聞女友。
陶麥鬱悶地扔了手裡寫的煞有其事的報紙,心裡一陣不自在。
徐惜還嫌她不夠煩似的,一臉八卦的湊過來問她和方傾墨是不是真的有“一腿”,否則怎麼會和他的經紀人那麼熟,還和他的助理是好朋友,方傾墨有意無意間對她很照顧,這些怎麼解釋縭?
結識方傾墨的過程,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得清的,只會越解釋越亂,面對公司所有同仁的詢問,陶麥只統一回答,“子虛烏有。”
公司裡的同事還好應付,可到處挖料的記者就沒那麼好對付了,他們神通廣大的知道了陶麥上班的地點,並出現在綠譯的公司門外,守株待兔地找陶麥進行採訪,害的她中午都不敢出去吃飯。
下班時,陶麥央求和徐惜換衣服,寄希望於喬裝改扮,洗手間裡,兩人對調,陶麥拉了拉徐惜的一字裙,“有沒有搞錯,這麼短,萬一被認出來,你叫我怎麼跑?硇”
徐惜彎腰撫平長褲上的摺痕,回陶麥一句,“該怎麼跑就怎麼跑唄。”
陶麥無語望天,伸手摸了摸自己標誌性的短髮,嘆了口氣,“墨鏡有了,要是再有個假髮,就完美了。”
徐惜見陶麥一臉愁苦,安慰的拍拍她的肩膀,“等一下我先出去幫你引開記者,你乘機逃跑,應該行的,加油。”
陶麥受其鼓舞,士氣大振,響亮的嗯了一聲。兩人隨即一前一後出了綠譯。
徐惜一出綠譯,就見有記者狐疑地瞅着她,當即誇張地尖叫一聲,“啊……你們不要問我,有什麼問題去找方傾墨吧。”
躲在門後看着徐惜的陶麥一臉黑線,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啊,但那些個記者還偏偏都上當了,陶麥瞅準機會,蹬着徐惜的七寸高跟鞋,以最快的速度離開了綠譯。
並不是所有的記者都好糊弄的,就有聰明人發現了徐惜挽在腦後的髮絲,雖穿着休閒運動裝,卻是個長頭髮的女人,當即調轉方向,盯上了已經跑到路邊焦急攔出租車的陶麥。
“陶小姐,請等一等,外界傳言您是方先生的女友,是真的嗎?你們什麼時候開始交往的?”
問來問去還是這些,陶麥雙眼來回看着路面,可下班高峰期,一輛空着的出租車也打不到,眼看着有越來越多的記者蜂擁而來,不得不擡腿往前走,可能是她穿長褲習慣了,也可能註定她今天倒黴,一個大步,耳畔便響起裂帛聲,陶麥驚恐地伸手拽住大腿外側撕裂處,雪上加霜啊。
她這個樣子怎麼逃?她這個樣子被記者拍到,多不雅?
正在她焦頭爛額之際,一輛敞篷跑車奇快地停在了她身邊,駕駛座上的人朝她道:“上車。”
陶麥一看,端坐駕駛座上的人不是方傾墨是誰,他穿着一身白色運動衫,戴墨鏡戴棒球帽,墨鏡蓋住了他半張臉,棒球帽帽檐壓得很低,不是熟識他的人一眼還真認不出來。
陶麥咬着脣,手捏着短裙破裂處,回頭看看還差三米就追上來的記者,又看看方傾墨,最終上了方傾墨的車。
方傾墨在車上時就看見了陶麥的窘樣,陶麥一上車,他就說:“腿長得不錯。”
陶麥惡狠狠瞪他一眼,她這麼狼狽,還不都是他害的,“快開車。”
方傾墨低笑一聲,頂級跑車蓮花如離弦的箭,一下子衝進車流裡,遠遠把記者甩開。
遠離了記者的視線,陶麥輕呼出一口氣,臉頰勁風吹拂,方傾墨即使在市中心也把車開的飛快,“麻煩你在前面把我放下就好。”
方傾墨側眸看她,脣角一彎,“既然和我出來了,就陪陪我吧。”
陶麥皺眉,她可不想陪這個脾氣不定的傢伙,“不行,我想回家。”
方傾墨脣角保持着一個清淺的弧度,似笑非笑,腳上踩着油門,瞬間加速,車子一路飆向了郊外,陶麥一看車速,都過160了,這個瘋子,不要命了。陶麥緊緊抓住右邊的扶手,感覺胃裡開始翻江倒海,臉色漸漸變得慘白,“停車,停車!”
方傾墨本不準備停車,可側眼一看陶麥,見她臉色刷白,左手緊緊捂着嘴巴,當即踩下剎車,陶麥不等車子停穩就衝了出去,手撐着膝蓋,一陣乾嘔,她平時根本不暈車的,這麼快的速度,陶麥下意識摸了摸肚子。
胃裡很不舒服,可又吐不出,眼前忽然就有一隻漂亮的手捏着礦泉水遞到她面前,陶麥擡頭,瞪着方傾墨,一手推開礦泉水,“送我回家。”
方傾墨的手臂微僵,旁晚的餘光沐浴在他的臉上,帶上一種模糊不清的神色,他周圍的空氣莫名的變得低沉,陶麥怔愣着,不知道自己哪裡又惹到了他。
半天,他才極認真地凝睇着她,“我只是想你陪陪我而已,就這麼難?”
他的聲音纏纏綿綿的,帶着微微的蠱惑,一臉的懇切,陶麥再說不出話。
跑車前,方傾墨傾身斜倚車頭,雙目注視着即將看不見的太陽,四面八方的風吹來,亂了他的髮絲,眉目低垂間,長睫顫動,除卻這傲人的外表,他也只是個普通的男子。
他的嘴巴一張一合,聲音隨風飄蕩,說着他障礙重重的演藝事業,說着他愛而不得的戀人,說着他對愛情的迷惑……這一刻,陶麥從未有過地認爲方傾墨是個活生生的人,以前,他太光芒萬丈,太自大狂妄,然而這一刻,他臉上的情真意切,輕易讓人動容。
陶麥不知道方傾墨爲什麼願意對她說他的故事,但既然他說了,她就聆聽,無形之中,兩人的距離似乎就在方傾墨交心的敘述中近了。她扶着車門,一直注視着方傾墨的側影,耳畔都是他清越的聲音,他終於說完,沉默了好長一會兒,轉頭看向她。
高跟鞋太高,陶麥站的有些累了,雙腿甚至發麻僵硬,見方傾墨看她,她微微站直了身體,手,始終捏着裙襬的撕裂處,腳下的石子太多,移動間,高跟鞋踩到石子上意外地一崴,不禁啊了一聲,方傾墨眼疾手快地抱住她,斂眸而笑,“你比遙遙笨多了。”
陶麥推開他,自己站好,動作間,顧不得破裂的裙子,方傾墨看見了,無比*的笑,“腿真的漂亮,幹嘛藏起來?”
陶麥一把捏住,瞪了他一眼,轉身上車,“送我回去。”
陪了他好久了,天色已晚,肚子早已餓的咕咕叫,她想快點回家弄點吃的。
似看穿了陶麥的心思,方傾墨提議,“我在這附近有一處房子,不如去我那裡,吃的什麼的都有。”
陶麥撇嘴,乾脆的道:“不去!”
方傾墨也不在意她的拒絕,上了車又說:“你拒我於千里之外有什麼用,人家記者根本不信,認定了你是我女友。”
陶麥不理他,他是大明星,這趟渾水只會越來越渾,別人她掌控不了,但自己,要做到清者自清。
陶麥告訴方傾墨她家的地址,但方傾墨恍若未聞,而是把車開到了一家很隱秘的餐廳外,執意要她和他一起吃晚餐。
下車時,他脫下自己的運動外套,親自紮在陶麥的腰間,滿意地挑了挑眉,“這樣就不怕走光了。”
陶麥低頭整了整,比裙子還長,是不錯。
一間寬敞的包廂內,兩個人分坐兩頭,中間擺着十二道色香味俱全的美食,陶麥早已低頭大塊朵碩,方傾墨卻只吃了幾口便遙遙望着陶麥毫無拘束地大吃。
陶麥知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燭光晚餐’,這裡的經理剛剛是要點蠟燭的的,但被她嚴詞拒絕了,又不是和自己喜歡的人,這浪漫的底蘊就沒了,還搞那些花樣做什麼。而且,這餐桌也太長了些,如果是情侶,連說話都要提高聲量,怎麼溫聲細語?
陶麥身後是一整面玻璃帷幕,萬家燈火映照着她,她就那麼認真地吃着,有種溫暖明淨的感覺。
“好吃嗎?”方傾墨問。
“味道還行。”陶麥回他一句,“你怎麼不吃?”
方傾墨笑笑,“看你吃就飽了。”
這話說的……陶麥訕訕的住了嘴,“我吃飽了。”
“吃飽了,我再送你回去。”
陶麥回到家時,已經過十一點了,第一件事就是換鞋,她的腳疼死了,有好幾處都被磨得破了皮,而且孕婦不能穿高跟鞋。
換好鞋她往裡走,安靜的家裡忽地響起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陶麥一愣,難道是隔壁的座機在響?仔細一聽,還真是自家座機在響。
奇怪地接起,那邊一片安靜,“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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