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資金大案

陳氏集團的陳軍想向麗華市正德集團董事長孫義雲借款人民幣5000萬元。

在此之前,陳軍曾經跟正德集團借過錢,因爲法律規定,公司之間不允許資金拆借,因此都是正德集團董事長孫義雲將錢款劃入其個人名下再借給陳軍,畢竟私人之間的借款不受限制。

這一次,陳軍想向正德集團董事長孫義雲再借5000萬元,由於數額比較大,孫義雲有些猶豫。

陳軍提出一個建議,只要孫義雲將正德集團的5000萬元存到他指定的銀行裡即可,並不需要直接借給他。

這樣正德集團的錢款不僅放在銀行裡很安全,而且還可以享受到他的借款利息與銀行存款利息。

說實話,孫義雲開始將信將疑,覺得天下沒有這麼好的事,但他聽到陳軍讓他把錢打入麗華市信用聯社帳戶時,他便完全放下心來,他相信麗華市信用聯社應該不會做手腳。

爲此孫義雲同意按照陳軍的方式進行操作,將5000萬以其個人名義存到麗華市信用聯社。

張峰雖然頭腦聰明,但也聽得雲裡霧裡,要知道,這樣的操作,完全違背金融常識啊。

副市長沈雲也是苦笑道:“張市長,我也是化了一些時間,找了熟悉金融業務的人,才弄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

沈雲介紹道,上述操作方式屬於“存款方式借款”。所謂存款方式的借款,就是事先和資金出借人談好,出借人到銀行開立二個賬戶,一個賬戶存款,一個賬戶不存款,然後通過塗改沒有錢的賬戶,接着更換成出借人存有錢的存摺,然後再將錢轉出來,轉到借款人的賬戶裡。

這樣的操作方式當然是不合規定的,但在銀行內部人員的配合下,也是可以完成的。

陳軍與孫義雲在這次借貸行爲中,陳軍和孫義雲在麗華市信用聯社副總經理林巧的支持下,孫義雲在麗華市信用聯社開設了兩個個人存款賬戶(A和B)。

孫義雲在A帳戶中存入5000萬元,並將B帳戶存摺及兩本存摺的密碼交給陳軍。

接下來,在林巧的辦公室內,陳軍按照林巧的指導,對B存摺賬號、存摺號碼等項目進行遮蓋、塗改,將其變造成A帳戶的存摺內容,併到麗華市信用聯社城區信用社姜新處辦理存摺更換,憑着孫義雲提供的身份證及存摺密碼,陳軍再次領取賬號爲A的存摺。

最後,陳軍再次趕到麗華市信用聯社,林巧利用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審批同意將賬號爲A的存摺內的5000萬元資金劃入陳軍個人賬戶。

爲了感謝林巧合在存款、劃帳等操作中的幫助,同時還可以進行長期合作,作爲回報,陳軍決定給予林巧200萬元的好處費。

有意思的是,林巧收取好處費的方式相對“巧妙”,自己並不直接收取。

據交代,在陳軍、孫義雲進行存款操作的前一日,陳軍約林巧見面商談存款操作事情,在林巧、方清薇要離開時,陳軍將事先準備好的100萬元現金送給林巧,林巧示意一起來的方清薇予以收取。

剩下的100萬好處費則是通過銀行轉賬完成的,同樣也是先經手方清薇的個人賬戶。

林巧要求方清薇用其銀行卡收取該筆款項,方清薇明知上述款項系陳軍送給林巧好處費的情況下,將自己銀行卡提供給陳軍,陳軍通過轉賬,在方清薇的銀行卡內劃入人民幣100萬元。

爲何林巧會讓方清薇出面爲其收取好處費?一是林巧不想留下直接收錢的證據;二是方清薇是林巧關係非常親密的女人,不在銀行工作,而是自己開了一家貿易公司。

至於陳軍爲什麼要進行這樣的操作,經過審訊,大家知道,陳氏集團看上去非常光鮮亮麗,但由於陳雷和陳軍花天酒地,揮霍非常厲害,再加上投資接連失誤,造成債務較多、名下企業都處於虧損或微利。

除了銀行貸款外,許多有錢人知道陳氏集團的內部情況後,並不願意借錢。

陳軍後來結識了從事資金中介的錢文峰。兩人通謀商定,由錢文峰吸收資金存入銀行,再由陳軍違規支取資金使用。

幾年來,錢文峰虛構銀行高息攬儲業務,謊稱只要將資金存入麗華市信用聯社個人開立的賬戶中,並在規定期限內不支取、不轉賬、不查詢即可獲取年息20%-24%的高額利息,誘騙一些人將大量資金存入事先開立的賬戶中。

隨後,錢文峰又以銀行內部需要確認上述存款爲藉口,騙取存款人的賬戶號、賬戶初始密碼。

接着,陳軍授意他人以支付存款金額的5%作爲好處費的條件,通過方清薇與姜新共謀:待存款人存款後,利用姜新經辦賬戶網銀開通等業務的職務便利,使用由錢文峰提供的存款人賬戶號、初始密碼、身份信息等儲戶資料,違規開通網銀業務,並由陳軍授意的相關人士冒領相關賬戶U盾,事後按照比例給姜新提成。

在每次開通之後收受財物,姜新先後獲款人民幣400餘萬元。

由麗華市公安局審定後,將此案移交給麗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法院一審刑事判決林巧犯變造金融票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0萬元。

法院認爲,姜新身爲銀行工作人員,接受請託利用職務之便違反規定開通他人存款賬戶網銀,並收受請託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財產八十萬元;違法所得400萬元(包括公安機關查封、扣押、凍結或調取的財物中由姜新以違法所得購買的財產或其份額)予以追繳。

麗華市銀保監分局對林巧、姜新二人作出終身禁業的行政處罰外,麗華市信用聯社因員工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制度建設不到位、內控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違規辦理網銀業務、違規辦理存摺損壞換折業務收到監管部門2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對於陳氏集團的陳軍和陳雷來說,還有更多的不利情況,張峰也趁機查清了多年前的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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