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想要觀摩天碑玄法,必須要灌輸無比龐大的神力,而且,由此引發的天碑力量反噬,更是十分的嚴重,也就是鴻鈞石王的實力足夠強悍,方纔膽敢放手一搏。
“嗡..........”
伴隨着無盡的神力灌注,天碑之上,那副刻圖再次顯化而出,與此同時,整個石碑都變得晶瑩剔透了起來,光芒綻放,璀璨耀眼。
“哦?”
江晨放眼看去,口中不禁稱讚道:“沒有想到,這廝竟有如此神通。”他目光所及,只見鴻鈞的本體源頭竟然一分爲二,化成了陰陽魚,而後重新糾纏在一起,形成了一方黑白相間的太極圖。
陰陽魚圖緩緩旋轉,流經出道之氣息,極其強大,浩瀚莫測這不得不讓人吃驚,鴻鈞的本體源頭實力高深,以身化道,這種手段縱然是在石王中也少有人及。
陰陽圖,逐漸成型,最後歸真,成爲了道圖!
“果真是個人物,難怪被諸多石王忌憚,成爲想要被剷除的對象……”
這尊石王化成太極圖,陰陽交匯,緩緩轉動只見,流轉出一股股神秘莫測的氣息,竟是開始強行攫取天碑上的烙印。
“砰!砰!砰.........”
道圖不斷顫動,似在承受難以言說的重創,但是卻成功捕捉到了大道神韻,與其合一,阻擋天碑無上威壓,獲取自己所需。
江晨眼中隱約可見幾分讚賞之意,他目光所向,赫然可見,天碑上的捏印刻圖正在漸漸消失,而那陰陽太極圖中卻漸漸顯化出捏印玄法。
毫無疑問,這尊石王,他正在欺天偷道,強行替換換大道烙印,讓道韻融入己身,不得不說,這種手段非常逆天,亦稱得上取巧,不以己身悟道,而以己身融道,讓自己成爲千萬大道的化身。
如此修行,十分霸道,而且,非常有效,一旦修行有成,便可以成爲近乎全能的蓋世強者,無匹神威,能可傲視同階。
不過,江晨不可能坐視鴻鈞石王功成,若是任由天碑烙印這樣偷換而去,那麼天碑就會變成無字天碑,到時候,什麼也剩不下。
這可不是江晨期望見到的結果。
現在的他,正在收集諸天聖物,異界的神秘石門和九十九重臺階都已經落入他手,九面天碑亦是他的目標,自然不容第八天碑出現任何意外。尤其是天碑上的烙印,十分重要,他可不敢肯定,沒了烙印的天碑,是否還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
光芒一閃,陰陽圖剎那飛去數百里,而後重新化成一尊石體,凝立虛空中,如山似嶽,手捏神秘法印,透發出浩瀚莫測的神印威壓。
捏印而出的剎那,風雲變幻天地失色,死亡世界最深處頓時狂暴了,千萬道血色閃電向着那裡涌去,無盡能量浪濤狂涌。
但是,在鴻鈞本體源頭捏印而成的瞬間,所有浩瀚偉力全部被壓制了下去,此印一出,威凌日月,壓蓋天地。
那股氣勢,讓山河顫慄,讓星宇顫抖,可怕的捏印圖,僅僅是一股氣勢,就有這樣的威力,要知道,這式印訣可是還沒有打出呢?
最終,那尊石王收身而立,並沒有打出神印。
江晨皺起了眉頭,雖然,先前他已經儘量的高估鴻鈞石王的戰力,但現在看來,他還是低估這個對手了,此人的實力非常可怕,不悟道,而融道,欺天而行,很難想象他是如何做到的,但千萬年的修行,積累的種種大道法則,神通不可測度,遠非一般的石人王可以相比,天碑玄法原創者留下的烙印,被其吸收,借爲己用這種威能是難以估量出的。以他現在的魔影化身所能承載的力量,想要將之抹殺,實在是一件困難到了幾點的事情。甚至,還有被對方反殺的可能。
既然有所收穫,鴻鈞石王當即再接再勵,只見他的身上,磅礴神力洶涌之間,諸般大道法則浮現,相互交融,整個人重新化成陰陽太極圖,而後再次來到了天碑前,想要再次觀摩天碑古法。
不過,這一次,當他關注下一篇的古法之時,天碑之上的道圖不再如先前那般穩定,反而發出陣陣“喀嚓喀嚓”的聲響,正在慢慢龜裂。
“不好!”
見得這一幕,江晨不由得一聲驚呼,在這一刻,已經容不得多謝,他必須得出手了,他可不想讓鴻鈞石王順利的帶走天碑捏印圖。
當下,他心念一動,末日天都浮現頭頂,他整個人瞬息之間,化作一道流光破空,如同閃電奔雷,快速向着第八天碑衝去。
但是,鴻鈞石王絕非一般石人王者可以相比,他的警覺性非常高,雖然道圖崩裂,但卻並不能夠影響他的感知。
神遁之法,速度之極限,眨眼之間他便遁走,連對抗都沒有進行。
江晨這一刻甚至想要召喚出神魔之體,以無上皇者之能,駕馭末日天都,想要藉此機會,徹底滅殺鴻鈞石王,但是,卻不曾想,這廝居然如此的謹慎小心。
堂堂一位蓋壓諸天的石人王者,竟然不戰而逃,可想而知,他的警惕性有多麼的高,取捨更是有度,不想以傷體應對江晨這樣的強敵。
這絕對是一個可怕到了極點的人物,有登峰造極的實力,若是讓其完全奪得天碑烙印,恐怕將少有人可以制衡他了,即便是無上皇者,都可以抗衡。
江晨沒有繼續追擊,他在默默思量,紫宵石王是如何融道於己身的,即便是對於現在的他,這種手段都非常值得借鑑。
如今,江晨雖然不是本尊,但有末日天都護身,這座堪稱禁忌的神城,懸在其頭頂上方,流轉出無盡混沌氣息,將他籠罩,第八面天碑的威壓不能阻他前進。
終於,江晨成功來到了第八面天碑的近前,當下,他略作思量,也學着鴻鈞的樣子,拍擊而下,嘗試着對第八面天碑注入無盡神力。
“嗡...........”
天碑之上,有光芒綻放,只見神秘捏印圖再現,雖然很模糊,但卻可以感知,它在慢慢清晰,逐漸深刻,捏印刻圖重現了。
“道無極盡,神韻無窮...........”
這一刻,江晨似有一絲明悟,道可道,不可盜。能取一道,能容百通,但卻不能攫取無盡道,總有先天一道在天地之外,一道不盡,生生息,變化無盡,再衍無盡道。想要真正大成,唯有自成先天一道,自身演化千萬道。
江晨短暫的入境,而後很快醒轉過來。
他從天碑最上端開始注入神力,從起始篇精讀,僅僅片刻間,便就自行撤回了神力。他發現,這玄法傳承,必須要以前七面天碑爲基,不然若是強行修煉,只能自傷道身,縱天資絕世,或許也只能截取部分道義,永不可臻至圓滿境界。
“可惜了。”
當初在死亡古堡的遺址之前,他與楊逍曾經以莫大神通,逆轉時間長河,過過去的歲月中,他雖然得到了前面六塊天碑上的秘法,但缺少第七面天碑,饒是強橫如他,也只能徒呼奈何了。
好在,他對天碑玄功並不十分渴求,能夠得之,是機緣,不能得到,也沒有什麼特別重要的關礙,因爲,他現在所修行的造化天功,是他自己幾經輪迴而創,無論從威力還是品級,都不在天碑玄功之下。
默默記下第八面天碑上面記載的所有功法神通,江晨轉到了天碑的另一面,同樣注入神力,他吃驚的發現,同樣浮現出了古字與刻圖,雖然不是玄法,但對他來說,卻比玄法還要重要,不知道是何人所留的線索,上面記載了在太古前時,前七面天碑可能鎮壓在何方,以及對於天碑來歷的推測。
可惜,令人感到遺憾的是,這段古老的文字所提到的七個地域,江晨根本聽都沒有聽說過。毫無疑問,那些都是太古前的名字,歲月流逝,時間荏苒,很多古世界都早已不復存在,更不要說太古前的七個神秘之地。
不過,接下來的一段文字卻讓江晨心中爲之一振。太古前,高手林立,強者輩出,繁盛到極致,那是一個讓人神往的時代。當中更是有幾人修煉到了絕巔,諸天萬界所有修士都只能仰望,永遠無法站上同一高度。
留下這段文字的人有幾種推測,天碑很有肯能是那幾人先後以無上大神通演化出的,每一面天碑都記載了一位絕巔人物的大道。
留下這段文字的人,自己比較傾向於這種推測,他有幸修得幾面天碑古法,但很遺憾,他卻無力演化天碑,甚至不能長生在世,最終隕落。
第二種推充滿了神秘氣息,稱天碑來自一個神秘的世界,那片地域是超脫於萬界外的一個無法感知的奇異所在。甚至有更進一步的推論,所有修行之法都起源於那片神秘世界,那裡是萬界萬物的起源所在地。
唯一真界!
在他的猜測真正,只有在那裡纔可真正做到萬古不朽,不然,任憑你如何精彩絕豔,傲視千古萬界,到頭來也終究難免化爲黃土。
這一猜測,倒是讓得江晨想到了異界聖祖所在的那方世界,也就是諸天聖物指向的那個神秘世界,無暇女屍便是從那裡墜落而出的存在。
毫無疑問,那裡,確實算得上是一個比較高級的世界,因爲可以完全承受無上皇者的力量,不像在長生諸界,一旦修爲突破,進入無上皇者之境,便就會因此而觸動天地反噬,難以長存。
也正是因此,江晨才一直壓抑着,沒有展露真正的無上皇者之能,便是擔心,一旦動用出超出王者界限的力量,那麼,他就無法在此界多做停留,若是強行留下來,便要面對死亡威脅。
相比於前面兩種推測,第三種推測則顯得有些詭異,留言之人言稱,天碑即人,人即天碑,修至絕巔的人,雖然在諸神眼中是無法超越的存在,但事實上他們卻並沒有真正超脫,反而是陷入了無法逆轉的困境,不得不以身刻碑,如此傳承萬古。
這種言論讓人感覺有些匪夷所思,諸天萬界,絕大部分的人,恐怕都難以相信,可有的時候,事實卻往往都是那麼的令人難以相信。
至於第四種推測是,天碑即天則,是由諸天萬界的秩序交織而成,原本是無形之法,後因混沌開合,陰陽交融,化成了有形之物。即,天碑是秩序法則的實體顯化,是大道的本源體現。
這種推測比較能夠讓人接受,在諸天強者之中,曾經有不少人都有過類似的想法,但是,依據以往的歷史經驗來看,大衆所能夠推測到的,往往離事實相去甚遠。
而第五種推測則很驚人,亦很詭異,不過卻也可以讓人接受。按照這種說法,天碑乃是墓碑,是絕巔人物生前所刻,死後屍變,日積月累,連體精氣與無上大道烙印佈滿碑身,如此形成了天碑。
不同的推測,各自有不同的道理,很難真正說清,哪一種纔是事實真相,不過,對於江晨來說,這些所謂的猜測,是真是假,根本不重要,因爲,他所需要的,僅僅只是天碑而已,對於天碑的來歷,無意深究。
或許,天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算計,可是,再高明的算計,在絕對的實力之下,又能發揮出怎樣的效果?只要他的實力夠強,強大到可以鎮壓一切,何需顧忌?
“所以,現在我要做的,就是拔起第八面天碑,既然遇上了,此物當歸我所有!”
沒有任何猶豫,江晨想到就做,他解開禁錮,釋放末日天都之威,來自極宙世界的無上禁器,今朝初展禁忌神威,恐怖的威壓,浩蕩九天十地,無邊力量,加持在他的身上,讓他的身形瞬間拔高,成爲了一尊足有千萬丈高下的巨人,隨即,只見他雙手抱住天碑,浩瀚神力爆發,強行一拔無上天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