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伴?!”凌浩冷冷地斜了百福一眼,繼續對寧逍講道“喂,小子,百福可是我的助理。不許你打她的主意。”
“百福?”寧逍好像只聽到這兩個字一樣,樂呵呵地看着百福,“原來你叫”百福“啊。嗯,很可愛的名字啊!象你的人一樣。”百福頓時滿頭黑線。這個傢伙,真是受不了他。當然,雖然明知寧逍的甜言蜜語的可信度,比說晚宴上有隻老虎要吃人的可信度更低,但那話就是聽起來很舒服。即使低調如百福,也一樣喜歡聽。
“表哥,你看,百福的眼睛很漂亮是不是?”寧逍興奮地說,對於表哥的警告,他好像根本沒聽到一樣,“知道嗎百福,我從來沒見過這麼漂亮的眼睛,好像閃閃發亮的寶石一樣。你的眼睛都可以去做眼部化妝品的廣告了。”
聽寧逍這麼一講,凌浩和紀顏同時望向百福,搞得百福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心裡直罵那個討厭的笑面虎。
“如果你不說,我還真沒注意。”紀顏也笑着開口了,“百福的眼睛真的很漂亮啊!其實,百福啊,如果你稍微減點肥,再好好打扮一下,可以吸引很多人哦。”
“真的嗎?”百福樂了,紀顏可不是那個笑面虎,她只會說自己想說的話,而不是別人想聽的話。所以,百福對她的話一直是深信不疑的。
“你在說什麼?”凌浩不客氣地反駁了紀顏的想法,“一個女人吸引不吸引人,在於內在,而不是外表。我覺得百福現在這樣就挺好。”
“卟哧”,寧逍又笑了起來,“不是吧表哥,這話可不像你說的啊。你可別告訴我,一個花花公子訂了婚就轉性了。喂,表嫂,你也知道的不是嗎?”
一句話,弄得凌浩和紀顏兩人都尷尬無比。百福站在旁邊更是周身不自在,她不爽地問道“你就不是花花公子了嗎?我看你比誰都花的樣子。”
“那你就看錯了,我的第一次可是一定要留給我太太的!”
看着那雙忠貞無比的眼睛,百福實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寧逍也隨着百福呵呵傻笑,好像百福是在笑別人,而不是笑他一樣。
“快看,快看!”
忽然,所有客人都指着天驚叫起來。
百福他們也好奇地擡頭一看“海市蜃樓啊!”
海市蜃樓主要是由陽光折射形成,但現在是晚上啊!而且,海市蜃樓出現的畫面更加是詭異的讓人想象不到:那景象顯然也是在夜晚,周圍到處都點着火把,能看到的一切也全憑着這些火光。
可是,景象中最顯眼的卻並不是這些點燃在黑暗中的光亮,而是一個女人,一個被殘忍捆綁在木樁上的女人;一個身穿白色囚衣,已經奄奄一息的女人;一個渾身血跡、傷痕累累的女人;一個站在刑臺,即將被處決的美麗至極的女人……
沒人見過如此動人的美豔,縱使有兩道深深的血痕,宛如醜陋的蜈蚣般爬那如玉般白皙細嫩的面頰,她依然是美得教人不忍移開視線。
尤其是那雙眼睛!
那雙眼睛如同星辰般的閃閃發亮,眼中盪漾的波浪,似乎有很多委屈要向人們傾訴,那種哀怨,看得人無不心痛,就連女人也例外。
在那張絕美的臉上,沒有淚水,沒有怨恨,也沒有憤怒。有的只是無限的悽楚,彷彿一個只有肉體還存活着的傀儡。
因爲沒有聲音,所以聽不到人們在說什麼,看樣子是在宣佈女人的罪狀。接着,有一個人拿着點好的火把,走上刑臺,點燃了女人腳下的柴堆。
看到這種情形,周圍的人不禁一起發出了一聲驚呼,男人們更是焦急得恨不得立即衝到刑臺上,拯救那柔弱無助的美麗女人。然而,無論現在的看客們多麼不忍,火還是被點燃了。
那女人非但沒有一絲的驚恐,反而笑了。笑得那樣嬌豔,好像陽光一下衝破了黑暗;笑得那麼淒涼,彷彿既然心死,不如身也死的悲壯。
原來,苦笑,也可以笑得那麼動人。
就在火焰逐漸吞沒了女人之後,景象也慢慢消失了。但,每一個人的內心,卻是再也無法平靜下來。
晚宴這樣被打斷之後,就草草結束了。因爲看到恐怖火刑的每一個人,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無心再參與這大喜的宴席。那絕色女子的悲慘遭遇,已經觸動了所有人內心裡,最柔軟的地方。即使那些縱橫商場和官場多年,自以爲已經做到無情無義,絕愛絕恨的老狐狸們,也不約而同地感受到了那種無能爲力的惋惜。
就連作爲主人家的凌浩和紀顏,也是久久無法平靜,總是覺得他們好像在哪裡見過這個可憐的女人。當然,他們的不安是必然。因爲這場殘酷的悲劇和他們有着糾纏不清的關係,他們心中隱藏着的悔恨、內疚、憤恨、嫉妒等情感,已經逐漸開始冒頭,以致後來又釀出了無數的悲劇。
百福直到後來,也想不通,自己一個八百度的近視眼,爲什麼能夠把那可怕的海市蜃樓,看得那麼一清二楚。其實,那些景象原本就是埋藏在她心底的記憶。當然,這一點當時的百福完全不知曉。她只是覺得自己,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了那個女子的無助與悲傷,並且跟着一起難過。
然而,這個海市蜃樓對百福來說,並不只是場奇妙的巧合,而是冥冥中註定,並且是意義非凡的。因爲它是一個標誌,它是百福後來傳奇遭遇開始的標誌。
這天夜晚海市蜃樓的奇觀,後來被人們爭相傳頌,成爲G市最爲著名的不解之謎。許多人爲了追求那神秘又誘人的真相而終生奔走調查。圍繞着這個奇觀而出現的神話傳說、愛情故事和鬼故事更是多如牛毛,究竟哪個版本纔是真的,誰也搞不清楚。至到最後,除了幾個當事人之外,其實並沒有其他人知道這個曲折故事的真相。
但真相終歸就是真相,無論別人掩飾得多好,真相遲早都有被揭露的一天。這個曠世奇冤,這個只因幾個人自私的愛恨情仇而導致無數生命消逝的悲劇,也即將到了被揭開真面目的一天了。
番外之小祥
我爸爸是G市黑道鼎鼎有名的老大,家裡的生意做得很大,我又是獨子。所以,從小我都不曾嘗試過,得不到是個什麼滋味。
從別人慌張躲閃的眼神中,我漸漸明白,我和別人是不一樣的。
這當然有好處,自小就只有我欺負人,沒有人敢欺負我。
我霸道,我張揚,我不可一世!
但同時,我很孤獨。沒有人瞭解我,甚至沒有人試圖想了解過我。就算我的新生父母也沒有。他們唯一會爲我做的,就是塞錢給我,從不問我需要的到底是什麼。所以,從小我就瞭解錢的重要性。有錢,我就可以請朋友吃雪糕;有錢,就可以請夥伴打遊戲;有錢,就會有人包圍着我,那樣我就不會再孤獨。
長大以後,我才懂得有錢可以買來很多的東西,但是卻買不來真情!那些狐朋狗友們平時和我吃吃喝喝,稱兄道弟,但這無非是金錢和權勢的盲從。而在我真正在乎的事情面前,錢,一點用處也沒有。
記得小時候,爸爸經常喝得醉醺醺的回家,媽媽經常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門。
爸爸對我說:兒子,你記住,女人只是用來玩的,女人是用來陪襯自己地位的,女人是不能信任的。千萬不要對女人動真情!如果,你動了情,那你就有了最致命的弱點。
當時,我根本不瞭解爸爸說的是什麼意思,但我還是堅定地點了點頭,並不是我想刻意想討爸爸的喜歡,只是我覺得,爸爸是我幼年的偶像,爸爸是世界上最強的男人,所以爸爸說的一定是對的。
終於有一天,爸爸痛打了媽媽,並將她趕出了家門。自始至終,我都是旁邊冷眼看着發生的一切。好像眼前被毒打的不是生我的媽媽,而是一個陌生的女人。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她那個我曾經叫過媽媽的女人。
第一次見到小蔓的時候,她才十三歲,而我已經十九歲了;她的功課全校第一,我的成績連高中都考不上;她是學校的校花,而我是學校出名的壞蛋。
但是,我就是喜歡上了她。我喜歡她被風吹起的秀髮;我喜歡她淡定的眼神;我喜歡她從不趨炎附勢;我喜歡她認真投入的表情……她的一切我都喜歡,甚至包括,她對我的鄙視。因爲那種視讓我知道,總有人是對金錢和權勢是不屑一顧的,總有人只忠於自己的感情而不是需要。
爲了她,我連好不容易考上的高中都沒去上。其實,我從來都不曾對她心存惡念,只是,想多看她幾眼而已。但是每次看到她,她都和那個討厭的跟屁蟲在一起。看着小蔓盈盈的笑意和眼中的溫柔,我嫉妒得發狂。我真看不出那個張狂的小子有什麼好。我也可以幫她背書包,我也願意每天等她放學陪她回家,我也願意用我一切的用量保護她,給她一切她想要的。我一定要把她從那個討厭的傢伙手裡搶過來!但是,很多年以後,我才知道,這不是愛,是自私的佔有慾。真正愛一個人,是要讓她幸福的。可當時的我,真的不明白這個道理。
終於一天,我不想只在暗處默默的看着她,我要爭取站在她的身邊。可是,沒想到她居然那麼害怕我,厭惡我。還有那個小子,長這麼大,還重來沒人敢先對我動手!
最後,那小子如我所願地被開除了,甚至搬遠了家。
可她,也徹底不理我了!
受父親的影響,幼稚的我自認爲一個男人是不應該總跟在女人屁股後面的。於是,我就刻意遠離她,以爲絕對跑不出我的手心。我完全忘記到想要保護她的念頭,只想瘋狂地想得到她的愛意。
從來沒有想過,我的熾烈的感情會帶給她災難。看到她慘白着臉躺在病牀上的樣子,我瘋狂地想要把那幫傢伙找出來宰了他們。就算把他們碎屍萬段,也彌補不了她所遭受的折磨。
狠狠教訓那羣傢伙之後,我,又能做什麼嗎?我不敢牽着她的手告訴她,我願意永遠保護着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守護着她,就像以前的……他,那樣。頭一次強烈地感覺自己犯了愚蠢的錯誤,這個錯誤不是愛上了一個人,而是不懂得如何去愛一個人。想起她,我的心就好痛,痛得睡不着覺。
聽到她死訊的那天,我像發瘋了一樣,開着車想去證實這只是一個可怕的誤會。但是,我沒能去,因爲我出了車禍,斷了一條腿。在病牀上,我足足躺了一年的時間。這不能動的一年裡,我想了很多。最錯的人,就是我,如果不是我執意要糾纏她,如果不是我逼走了他,如果我還能按照最初的想法,努力去保護她。那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會完全不一樣。
能夠走路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墳前拜祭她。後來,這也成爲我的一種習慣,只有這樣,才能夠平息一點因爲內疚而帶來的痛楚。小蔓是那麼好的一個女孩子。
沒想到我居然還有機會可以幫到她。
這要多謝那個叫百福的女孩,是她把深陷在自責的泥沼中的我拯救了出來。每當想起小蔓可以重新來到這個世界,享受新的生活,我就興奮不已。
沒想到小蔓的母親會那麼痛恨我,不過沒有關係,是我的錯,如果不是我,小蔓還好好的活着。她恨我是應該的。
看到小蔓慢慢消失的,我開心極了。
我只想說一句:小蔓,來世走好。
第二卷 雙面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