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少帥
從揚州的小混混到名震天下的徐子陵,一路上,他要爲兄弟之義而盡全身之力,從修習長生訣到智取和氏璧,從堅守洛陽到爭奪天下,從對抗魔門到血戰金狼軍,徐詮釋着一種兄弟的責任。
他是一個無求的人,如果不是寇仲,他絕對不會有如此的境遇。
而就是這個無求的人,成了天下的焦點,談笑既是風雲,揮手以是蒼生。
一次次的喋血生死,一次次的刀兵相見,機智、大膽、高明。
然而,這樣一個睿智的人,在他的另一面,卻似乎有太多的拖累。
相對於寇仲來講,子陵所考慮的,更多的是感情的糾葛。
哪怕生死相間時,哪怕千軍萬馬中,哪怕命在旦夕刻。
他就象一個舞臺上的伶人,把構架在天下上的情,把建立在民族上的愛,把基於在正邪上的癡,演的朦朧而又飄忽,美麗而又早逝。
幸好還有石青璇,這個彷彿是天地鍾秀的女孩,她該是上天賜給子陵的吧?
如果沒有青璇,徐子陵即使不命喪邪王之手,也在師妃暄的打擊下如同半個死人了。
【諸天萬界十大天驕盤點】
【第三名】
【大唐雙龍傳世界】
【徐子陵】
【上榜理由:忽而長衫衣襟,神情入定,宛如山澗隱者;忽而衣帶隨風,三縷微髯,恍惚諸葛再世;忽而千軍萬馬,血染徵袍,疑似封狼將軍;忽而對酒當歌,人生幾何,壯若憫天老者。】
“嘖嘖,風流債倒是不少啊。”
“哈哈哈,徐子陵之前好像也出現過。”
寇仲:“凌少,你小子豔福不淺啊。”
寇仲錘了錘徐子陵的胸口,調笑着說道:“沒想到你還有這種豔福,這麼多美女都對你青睞有加啊,哈哈哈……”
徐子陵也是滿臉懵逼,沒想到突然盤點到他。
“既然有我,肯定也有你仲少,畢竟你我兄弟一體。”
寇仲生活於隋朝末年的揚州城,他與摯友徐子陵同樣小時就失去雙親,彼此相依爲命。
寇仲:“臥槽,凌少你還真說對了,還真有我啊,哈哈哈哈。”
徐子陵:“仲少,我就說嘛,有我怎麼可能沒你,你可比我厲害多了。”
寇仲:“你我兄弟,打下天下,那是要共享的,什麼我的你的。”
兩人屬於當地勢力竹花幫,不務正業,以作小混混兼職當扒手維生。
某一日在馬路上偷到了武林四大奇書之一的《長生訣》,並且巧遇高麗羅剎女傅君婥,從此改變了兩人命運。
寇仲與徐子陵在習得《長生訣》後開始闖蕩江湖,與各路強敵的不斷交鋒和鬥智鬥勇,武功日增而智計漸長。
他爲了一展平生才學,立志爭天下與心中勁敵李世民較勁,創立雙龍幫、少帥軍,逐步打下爭天下的基礎,並靠著出色的智謀指揮各大戰役,自名少帥揚威天下,成爲一代武學宗師巨匠。
同時,寇仲和徐子陵闖蕩江湖,從一個小嘍囉逐漸成長爲名震武林的絕代天驕。
他們結識了侯希白、跋鋒寒、突利這些俠膽英豪,與石之軒、祝玉妍、婠婠、趙德言、頡利等強敵百般爭鋒,同時與正道的高人師妃暄、寧道奇等亦是糾纏不清。
當少帥國與李唐成南北對峙之時,寇仲從大局和本心出發,聽從徐子陵等的建議,主動歸附李世民一方,並助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以登帝位,後與徐子陵同退隱江湖,逍遙自在地生活。
然而,寇仲的感情之路也是曲曲折折。
他最初暗戀李秀寧,後來與楚楚有了瓜葛,與宋玉致雖然互相愛戀卻隔閡深重,多情的少帥還和尚秀芳、董淑妮等人關係曖昧。
從長生決開始,寇仲和徐子陵就有明顯的不同,一個動,一個靜。
一個雄心勃勃,一個飄逸無爲。
一個霸氣天成,一個倜儻不凡。
然而就是這樣迥然相異的兩個人,偏偏都是武學上不世出的天縱之才。
一旦他們踏進了江湖,便註定將是那個舞臺上最耀眼的明星。
而寇仲——天才橫溢、情深傷重。
對李秀寧的的苦苦癡戀,因自卑而激發了男人身體內的那份傲氣。
寇仲站在懸崖上高呼:“我寇仲要爭霸天下,建立起萬世不朽的功業。”之時,這是他一生之轉折點。
從此之後,“井中悟道”奠定一代武林高手之基礎。
天刀“煉”刀,打開晉升爲頂級高手之門徑。
而觀摩宋缺與寧道奇一戰,方功德圓滿,成爲宇內除了徐子陵之外無人可以比擬的蓋代武學大宗師。
其中的種種的機緣巧合,正應了那四個字“天才橫溢”。
不論是“井中八法”的高明,還是“遁去的一”的識見,滿眼都是其天資過人之處。
但是如果當年寇仲答應了李世民,可能終其一生,也就如李靖一般,成爲天策府的一代名將,高不成,低不就。
與四大聖僧一戰,可謂說寇仲生命中的第一次真正的難題。
那時的寇仲,經過“天刀”調教,早已不是當年的吳下阿蒙,正勉力掙扎,在夾縫中求生存。
而慈航靜齋卻要掛着天下蒼生的旗幟,想無情的摧毀他的一切。
雖然寇仲在決定爭天下時,就應該有承受一切的心理準備,但是如果面對幾乎是不可能渡過的難關。
寇仲終於低頭相信命運:“你也知我以前從不真的相信命運,好運壞運只是當話來說。可是在經歷這麼多事後,我再不敢遽下斷語。
無論我們到那裡,宿命總像緊緊纏繞我們。
例如娘死前爲何會告訴我們楊公寶藏的藏處,爲何我們又會遇上設計寶藏的魯妙子?
更那麼巧寶藏就在關中,還牽涉到爭天下做皇帝和正道魔門的鬥爭,千絲萬縷,總要將我和你捲進去似的。
這不是宿命是甚麼?”
寇仲一拍背上井中月,豪情狂起,哈哈一笑,大步領先跨進寺門內去。
徐子陵緊隨在後,在這一刻,他完全不把勝敗榮辱放在心上,就像從天降下的瑞雪。萬古長空,一朝白雪。
然而。
在愛情上,寇仲卻是一個不擇不扣地傻瓜。
無論從何方面說,在最開始,他都深深傷害了玉致。
他犯了女孩子愛情中的最大的諱忌——把愛情當作一種籌碼。
因爲要爭天下,所以他粘染了的政治的惡臭,眼光裡看到的不是玉致而是宋家二小姐。
而玉致呢,在寇仲的面前,她從不掩飾對他的愛慕,但是也絕不會妥協。
哪怕是在寇仲絕望的喊出“玉致,你對我太絕情了!”之後,獨自忍受痛苦到心滴血而吐血。
當寇仲他們假冒廚師混進飛馬牧場之時,寇仲半開玩笑半慫恿的對徐子陵低笑道:“假若商秀珣有單琬晶的美麗,徐爺會否考慮考慮,憑你的人品外形和武功,該是手到拿來的事。嘿!”
徐子陵苦笑道:“最好我把單琬晶和商秀珣不分大小的娶了,那你打天下時就要兵器有兵器,需戰馬有戰馬哩!”
當雙龍偷走帳簿,單琬晶惱怒徐子陵對自己如此信任的欺騙,耍大小姐脾氣一劍刺向不躲的徐子陵。
而此時的寇仲則是全神貫注緊握井中月,在劍刺穿徐子陵心臟之前必可撲殺單琬晶於刀下。
雖然寇仲可以不顧生死堅持到底,但如果要在徐子陵和他擁有的和即將擁有的一切之間做出抉擇的話,他會毫不猶豫地放棄一切,就好像當徐子陵放走曹雲龍時,他理解的聳聳肩……
寇仲和石之軒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兩個人。
他們把人生看作一場遊戲,在意的並不是結果,是希望過程越絢爛越精彩。
不同的是,寇仲身上充滿朝氣,覺得人生如此之美好,懷着一種毫無畏懼的冒險精神在享受生活。
而邪王,在不斷的毀滅和被毀滅之中,來迫使自己相信那個被扭曲的自我纔是真實的自我。
【諸天萬界十大天驕盤點】
【第二名】
【大唐雙龍傳世界】
【寇仲】
【上榜理由:有鬼神莫測的智慧和犀利尖銳的見地,是兵法和謀略上的天縱之才;談笑用兵、藐視王侯,面對千軍萬馬怡然不懼、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
“原來這纔是少帥寇仲的一生啊,比起徐子陵好像更加精彩,更加熱血。”
“這纔是男人該做的事情,只可惜最後竟然放棄了天下,讓李世民竊取了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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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若真與李世民一戰,還真不一定是其對手。”
“哎,這倒也是,只是覺得有點可惜了。”
“是啊,太可惜了。”
【憨厚少年,胸無塊壘,豈懼天高。恰奇緣巧遇,美人對劍;情根深種,永世難消。劫難千重,飄洋萬里,弱水三千只一瓢。憑誰說,我可爲寧死,生獨爲姚。】
【江湖幾度飄搖,濟孺子蒼生氣不驕。大金剛神力,尚無本相;周流望氣,擦手輕拋。天無盡藏,補天劫手,悟透玄機一併超。海之道,必開來繼往,遠勝樑蕭。】
當年,陸漸還是個漁家少年。
嘯聲未絕,便聽有人笑道:“爺爺回來了麼?”
陸大海轉眼望去,只見長沙遠岸,危崖聳峙,崖上搭着一座茅屋,屋前一個布衣少年正修補漁網,見了他,放下活計,起身迎來。
陸大海訕笑道:“漸兒,你好。”
那少年十七八歲,膚色微黑,眉清目秀,聞言皺眉道:“我很好,爺爺這麼客氣,卻有些不太好了。”
陸大海被他盯着,如芒刺在背,渾不自在。
那少年道:“賣魚的錢又輸光了?”
“哪裡話?”陸大海漲紅了臉,“我換錢回家,走在路上,忽見有賣李子的,便給你買了幾個解渴。”
說着從褡褳裡掏出一顆李子,塞在少年手裡。
那少年遲疑接過,咬了一口,但覺酸苦難言,幾乎吐將出來。
原來,那李樹生在路邊,無數行人經過,果實卻豐碩如故,究其緣由,皆因太過酸苦,以至於無人採摘,任其生長。
陸大海目不轉睛望着少年,見他眉頭微皺,繼而舒展開來,一顆心始才落地,只聽那少年嘆道:“這錢都換了李子麼?”
陸大海呵呵大笑,摸着少年後腦,說道:“漸兒就是聰明,一猜便着。怎麼樣?李子好吃麼?”
那少年點頭道:“這李子又大又甜,實在好吃,只是吃果子填不了肚子,下回有上好的糯米糕兒,你給我買兩塊。”
陸大海一愣,強笑道:“不錯,你瞧我這記性,興頭一來,錢都換了李子,竟忘了買米。”那少年默不作聲,自去補網。
……
陸漸閒着無事,便坐下來,想到小蘭臨走時的笑靨,心中一陣酥軟。
忽又想起,認識小蘭已有兩年,記得還是前年中秋,陸大海喝多了酒,早早睡熟。
陸漸獨自一人,百無聊賴,順着海灘漫步,忽見海邊有一道人影晃動。
定睛看時,卻是一名妙齡少女,正在圓月之下,迎風舞劍,姿態曼妙無比。
陸漸瞧得入神,忍不住也拾起一根枯枝,學着她縱躍刺擊。
這麼一個舞,一個學。
驀然間,那少女收劍轉身,嫣然一笑,半嗔道:“臭小子,你若再偷瞧我練劍,我把你眼珠子挖出來哦。”
陸漸原本只是童心偶發,隨意玩耍,但那少女笑容之美,竟是他生平未見。
一時間,他只覺圓月失色,羣星暗淡,大海波濤也似悄然無聲。
陸漸所能做的,便是那麼呆呆站着,望着那少女的臉,久久也說不出一句話來。
那一晚,陸漸知道了少女名叫小蘭,喜歡練劍,卻苦於沒人拆招。
陸漸聽了,頭腦一熱,便自告奮勇,陪她練劍。
從此之後,小蘭的劍法越來越好,每次和陸漸比劍,總是勝出。
久而久之,陸漸也並非沒有取勝之機,只是即便發覺小蘭的破綻,也不忍將木劍加諸其身。
如此多則月餘,少則數日,兩人總要相會一次。
初時,總是小蘭趁着陸大海不在來尋陸漸,後來她養了一隻白鸚鵡,取名‘白珍珠’。
臨會時,便讓鸚鵡來喚。
而陸漸也慢慢明白,小蘭與自己大不同,出身豪富巨室。
每次出現,總是身着華服,珠玉滿身。
只不過,這妮子口風極緊,從不吐露家在何處、家有何人。
而兩人間也達成某種默契,小蘭既不說,陸漸也從來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