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念桐一遍又一遍地說着,強光烤着,手銬銬着,整個人被困在審訊凳上,動彈不得。
然而,即便說的都是真話,可是這樣來回重複,講得口乾舌燥,強光照射下,眼睛都快要失去焦距,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壓力,她逐漸有些意志崩潰了!
疲憊,身心疲憊!
說着,她又是無助又是煎熬,竟哭了出來。
嚴厲的審訊,饒是她意志堅定,都無時不刻處於驚慌狀態!
她不知道她說出的話,警察會不會信!
更不知道,警察究竟掌握了多少證據,她是否洗得清。
如此,不由得有些自我懷疑!
她是否會因爲黎睦月的控訴與陷害,真的從此萬劫不復!
“我真的沒有殺人……”
慕念桐說話的聲音越來越低。
窗外,逐漸黎明。
從晚上九點鐘審訊到凌晨六點,足足九個小時高強度審訊,讓她困得眼皮都快要睜不開。
警察見她犯困,走過來,掃了一耳光,並不是很重,卻足夠讓她重覆清醒!
“我說的每一句都是事實!你們就算把我帶去測謊儀上,我也說的都是事實!”
“不會帶你上測謊儀!”
目前,刑事訴訟明文規定,七類法定證據裡,不包括測謊結論,測謊儀在理論和實際技術上面,仍舊存在爭議,因此,測謊結論不能作爲證據使用,而只是作爲偵查線索使用。
若是嫌疑人主觀意識控制得好,即便真的說謊,也能逃避得了。
慕念桐又不停地重複,重複,再重複,直到她困得不行,巨大的壓力之下,被折磨得精疲力盡,然而,方纔犯困,兩個警員又走了過來,一人握住她的下顎,將膠布封住了她的嘴,一人端來一個面盆。
其中一個人取來一塊也不知道是不是乾淨的抹布,蓋在了她的臉上。
緊接着,將面盆裡的水淋溼了毛巾!
“唔……”
慕念桐只感覺呼吸完全被堵住,根本無法呼吸!
巨大的窒息感壓迫而來!
她下意識地用鼻子呼吸,然而每一次呼吸,吸進的水沿着鼻腔滑落至喉嚨口,一陣刺痛!
然而毛巾捂着,她又無法將鼻腔裡的水呼出來,猶如單向閥,唯有無止境的窒息感……
“唔!”
慕念桐劇烈地掙扎了起來!!
她感覺自己快要被溺斃了!
窒息……
猶如陷入海中,冰冷的水灌入鼻腔,剝奪走所有的呼吸!
毛巾一下子被揭開,她如同大赦一般,急促地大口大口呼吸起來!
“清醒一點沒有?”
“我說的都是實話!求求你們,信我,信我好不好……”
“繼續!”
警察又將毛巾敷在了她的臉上,將水源源不斷倒下……
“唔唔……”
慕念桐渾身的肌肉都緊繃,不斷地掙扎,卻根本沒有任何掙扎的餘地,只是潛意識的,本能的,渴望呼吸……
等到毛巾再度揭下來時,慕念桐已是嚴重缺氧,雙目浸了水,血紅無比……
慘無人道的逼供,着實讓她惱羞成怒!
這算什麼!?
這算用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