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裡躺了兩個月,這條腿算是廢了。
從醫院出來的那天,天氣很好,雖然已經是冬天了,可那天的陽光很暖,下了雪,陽光照射在地面的雪上,卻不覺得冷。
那天來接我的除了我母親還有我小叔,那個我曾經羨慕又嫉妒的人。
他褪去一身清冷,看起來也似乎與常人無異。
因爲我腿上的傷勢還未完全好,就算出院了也不代表就能完全恢復。母親推着輪椅,小叔則是將我換洗的衣物拿上了車。
“公司的事情我都已經安排好了,你現在接手沒有問題吧?”
回賀家的路上,小叔問了我這麼一個問題。我微微怔了怔,開始還不太明白,不過回到賀家了才知道,小叔是準備離開賀氏了,就算沒有離開榕城,他也不打算繼續留在賀氏。
“爲什麼?”
我問他,他卻只是看着我說,“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
是啊,這些東西,他的確是不稀罕的。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了,他從來不屑於賀家的一切,出走的那幾年,他在加拿大開闢了屬於他自己的公司,這些,大抵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也就只有我,還在爲了這些而苦苦掙扎。
我的母親和我的父親,原本應該是一對璧人,我們應該是親人,可隨着這些東西的侵蝕,而變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曾問過我母親,爲什麼不肯跟我父親離婚,爲什麼不帶着我離開。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間裡,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髮髻,直到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溫婉賢淑。
我不懂她,也不懂我的父親。
在我的認知裡,只有討好了母親,她纔會高興,而我的父親早在很多年以前便已經被趕出了賀家。在賀家,只有有權有勢才能立足,就算是一家人,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遇到了不一樣的女孩兒,那是盛夏時候,我隨着一羣哥兒們去外省郊遊。那天也不知是中了什麼邪,平時什麼運動都不在話下的我,竟然在水裡溺水。
在那一刻,我什麼感知都沒有了,耳邊卻響起一陣悅耳的叫喚。那是一位小姑娘的聲音,帶着焦急的口吻,那瘦瘦弱弱的身子拖着我的,往岸上游。
我的意識很不清醒,可我卻清清楚楚的記得她一直在叫我小哥哥。
耳邊很吵很吵,有風聲,有叫聲,還有氣喘吁吁的聲音。等我睜開眼過後,卻只聽得有人在叫她,她掙脫了我的束縛離開,離開前還說了一句,讓我記得她。
她說她姓沈,家住榕城。再然後,我只見到了她瀟灑離去的背影,還有
我手裡的那一顆念珠。
那是她在掙脫我的時候落下的,後來她撿走了其餘的念珠,唯獨留下了那一顆在我掌心。
“賀總,這是裴先生那邊送過來的喜帖。”
秘書敲門進來,將喜帖送到我面前。
那時我正好在看一份併購案,三方合作,這第三方便是裴氏,而裴氏現在的當家人卻並非裴遠珩,而是裴諾。
一年前,裴遠珩將裴氏直接交給了裴家後輩中最爲出色的一位,他自己倒是閒雲野鶴一般的生活,不對,帶着沈黎還有孩子一家四口開始生活。
自上次的事情之後,我再也沒見過沈黎,裴遠珩我倒是見過幾次,不過都不是工作場合。
每次都是在巡查商場的時候看到他,穿着休閒的家居服,手裡推着購物車,買的全是一些日常用品,還有孩子的玩具。
我從未想過有一天,我曾經所崇拜的,努力的目標,如今已然是一副家庭煮夫的模樣,看起來,似乎還得心應手。
我也去過精神病院看過沈鳶,她已經徹底瘋了,甚至連我都不認識了。每天瘋瘋癲癲,聽照顧她的護工說,她每每到了半夜總是會哭,還會問護工,有沒有哆啦A夢,她想要時光機。
翻開喜帖,上面印着大大的紅色的雙喜,沈黎跟裴遠珩的照片就貼在上面。時隔一年多,沈黎還是那副模樣,看起來似乎更好了。
上面的時間是下週一,就在柳園宴客。
柳園,沈黎與裴遠珩的家,我未曾去過,或許這一次是要去的吧。
“下去吧。”我揮揮手,示意秘書下去。等到她離開了,我才得以放鬆情緒。
原本以爲不會痛,可有些感情是騙不了人了。那個曾經是我妻子的女人,如今卻成爲了我的舅媽。
我以爲我不會在乎,至少面對曾經她的囂張跋扈,我從未在意過。直到我們分開,直到眼睜睜看着她成爲了別人的新娘,別人的妻子,我才清楚的意識到,她曾經所做過的每一件事,所說的每一句話,我竟然都能記得住。
金水南岸的別墅,自那以後,我再也沒有進去過。那裡除了我少的可憐的東西,其餘的什麼都沒有。她走的時候帶走了所有屬於她的東西,就連曾經我們去巴黎的那套水晶杯,身下的也只是垃圾桶裡的一對碎玻璃渣。
可我不敢回去,只要一進去,裡面充斥着屬於她的味道,我忘不了,也根本揮之不去。
沈黎跟裴遠珩婚禮的那天,我讓助理送去了一個大紅包,我知道他們不缺錢,可除了錢,我似乎什麼也沒有能給她的了。
那顆唯一能牽連我們關係的念珠
也早就被沈黎拿回去了,剩下的,似乎也沒有什麼好值得留念的了。
而我們的戒指,當初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買的,她的刻着一生一世,而我的則是另外一款,空白一片。所以註定了,我們這一輩子是要擦肩而過的。
我坐在車內沒有下車,只透過一層玻璃看柳園內的情形。
他們的婚禮很簡單,沒有多餘的人,只是裴家與蘇家兩家人,柳園張燈結綵,到處都是喜慶的一片。
他看見了,沈黎穿着大紅色的新娘裝,那帶着古典的妝容,美得驚心動魄。她的手被蘇彥牽着,然後交到了裴遠珩的手上。
我看到了她的笑,從來都知道她很美,只是今天似乎更美了。
她站在裴遠珩的身邊,那樣般配。不遠處的席間,裴家與蘇家的兩個老頭子,一人手裡抱着一個孩子。後來我聽說,那兩個孩子,男孩兒叫思遠,女孩兒叫慕梨。
“賀總,酒席已經開始了,您還要去嗎?”
我揉揉眉心搖頭,“回去吧。”
我的出現,不一定會比現在要好。
外面的熱鬧終究是不屬於我,我閉上眼睛,感覺到車子緩緩的行駛。突然就覺得心靜不下來了,打開了窗戶,外面的風使勁兒的灌進來,吹的我的臉有些僵硬,也有些刺骨。
恍然記起了那一年,沈黎才十六歲,那是暮冬時節,榕城冰天雪地的。
我們一行人去度假山莊泡溫泉,而她也厚着臉皮跟來了。我不記得那是她第幾次告白,她依舊不厭其煩,而我早已從拒絕到厭惡。
我不過一句玩笑話,指着那冰冷的都快要結冰的湖面,問她敢不敢跳。而她義無反顧的就跳了下去。
我從來都不知道,有什麼愛情這麼偉大,偉大到讓她不顧一切。
我又急又氣,面子上過不去,只能拋下衆人離去,而她……後來我聽說她大病一場,自此,很長的一段時間,她都消失在我的面前。
我冷的有些發顫,明明是盛夏的天氣,可卻覺得心異常的寒冷。
司機老周大概是覺得氣氛有些不對勁,趕忙開了收音機,電臺那邊正好有訪談節目。有個姑娘似乎在說故事,正說到高潮的點上,卻戛然而止,最後只留下一陣嘆息聲,“我曾經愛過一個人,愛的沒有尊嚴,愛的拋棄了自我,後來,我再也提不起任何情緒再愛。”
我驀然睜開眼,外面烈日當空。原本應該是大好的天氣,大好的心情。
以後,再也沒有一個人,能夠像沈黎曾經那樣的愛我。而我,可能再也沒有勇氣去遇見一個如沈黎一樣的女人。從年少到如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