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路漫漫正在店裡幫忙,暑假悠長,不少年輕學生來逛店鋪,兜裡錢不多,又喜歡名牌,到這種二手店來,花一點錢,買個LV的鑰匙扣,香奈兒的耳環之類,試試Dior的小禮服裙,歡天喜地。路漫漫和田甜本身是年輕女孩,和顧客相談甚歡,即使做不成生意,臉上也是笑眯眯的,給人如沐春風的感覺。
他們裝修時特地闢出一角作爲招待顧客小坐的地方,提供純淨水和各種時尚雜誌,還有巧克力糖,空調開得足,一室清涼,顧客來了都願意多坐一坐,東看西看,待得久了,不買點什麼都覺得不好意思。
今天Kai無處可去,路漫漫給他一本畫簿,讓他在裡面小房間畫畫玩兒,答應傍晚時帶他去學游泳。
忙了一上午,賣出去幾件衣服和一個Gucci的包,生意還算不錯。路漫漫看看時間,說:“阿明等下就來了,我現在去買飯,等阿明來看店,我們倆跟Kai一起吃。”
“好的,快去快回。”
她們倆都愛吃,現在自己做生意有收入,就比較講究,今天突然想吃重口味的,她特地開車去三條街之外的一家重慶飯館,點他們招牌的辣子雞丁。
正在等菜,路漫漫接到電話,田甜氣急敗壞:“快回來,Kai被抓走了!”
路漫漫嚇得魂飛魄散,飯菜都不要了,立刻飆車趕回去,一看,田甜站在店門口哭,滿臉焦急。
“Kai呢?”
“你剛走,就有一箇中年男人帶着兩個像管家太太一樣的人,來找Kai,說是接他去見李夢曉。我不認得他們,說必須等你回來,那男人打了個電話,讓Kai聽,他不知是跟誰說話,馬上就答應跟他們走,還說叫媽媽不要擔心,他去陪李夢曉。我要攔住,那兩個人一左一右架住我,還捂住我的嘴不讓我叫,我眼睜睜看着他們把Kai帶走!怎麼辦,要不要報警?”
路漫漫一頭汗,Kai從來乖巧,也反覆教過他不能跟陌生人說話,居然一個電話就乖乖跟着走,唯一的解釋是跟李夢曉通話,他聽見好朋友的聲音,媽媽的教導就忘到九霄雲外。
“是不是綁架啊?”田甜問。
路漫漫急得眼淚滾出來,深呼吸,深呼吸,強迫自己冷靜。
“他們開的什麼車?”
“一輛白色捷豹。”
路漫漫思索一番,那就不是李兆駿派來的,他開沃爾沃和寶馬,何況李兆駿做事絕對不會這麼沒交代,一定事先商量。她靈光一現,突然想到是誰幹的。
她抓起手機,打給司徒修遠,手機是秘書接的。
“我找司徒修遠,叫他來。”
秘書嚇傻,居然有人敢直呼總裁的名字。
“總裁有個非常重要的會議,不能打擾。”
“你跟他說,是路漫漫找,他敢不接,我殺了他!”路漫漫狂吼。
過了一會兒,可能是一分鐘,但路漫漫心急如焚,覺得有一個世紀那麼漫長。
“喂,漫漫,你有急事?”司徒修遠終於跟她通話。
“Kai在哪裡?你是不是把他綁走?”
司徒修遠一頭霧水:“怎麼回事?Kai不見了嗎?我一大早就在公司開會,不明白你在說什麼。”
路漫漫憤怒地說:“你騙我!敢做這種事的不是你還是誰?”
他的聲音變得冷漠:“我敢做就敢當,可此事我的確不知。你既然自稱是Kai的媽媽,自己兒子看不住,來跟我撒潑?我正開會,沒空跟你鬧!”
他掛斷電話,路漫漫氣得猛砸牆。
田甜試探着說:“要不,報警?”
路漫漫說:“司徒家權勢滔天,這事我沒搞清楚之前,報警也沒用,我都不能確認是他們乾的。對了,我們有監控錄像的,對吧?調出來給我看。”
田甜一拍腦袋:“哎,瞧我,怎麼沒想到!”
他們開店以來,還沒丟過東西,因此從未調閱過監控錄像,此時纔派上用場。路漫漫一看畫面,立刻認出,那帶頭的中年男人居然是李建明!而跟着他的是司徒家的管家和章媽!
果然是司徒家乾的好事!司徒修遠還信誓旦旦不知情!路漫漫一股無名火起,抓起包,跳上車,田甜衝過去,拉住車門:“你要一個人去?要不要我陪你?或者,找你那個警察朋友陪你。”
“不用,這是私人恩怨,我親自去解決,若不把Kai還給我,我一把火燒了他們司徒家!”
田甜認識路漫漫這麼久,還從沒見她撂狠話,當場呆住。路漫漫紅着眼睛,直奔司徒家大宅。多少年沒來過了?十六歲那年入住這座皇宮般華麗的大宅,一切都那麼新奇,好似公主般的日子,曾經令她目眩神秘。之後被逐出門,再也不願回去。今天,她無所畏懼,爲了Kai,哪怕要她和司徒家的人拼命也再所不惜。
日正當空,熱浪襲人,火辣辣的太陽曬得人暈頭漲腦,若不是戴着墨鏡,眼睛都睜不開。她憑着記憶,輕而易舉找到司徒家,那麼醒目而奢華的大宅,綠蔭環繞,老遠就看得見。這一次,雕花大鐵門沒有應聲而開,她被無情地攔在門外。她知道大門有錄像監控,跳下車,狂按對講機。
有人來應,是管家。
“路小姐,有何貴幹?”很好,沒有假裝不認識她。
“我來要回我兒子。”
那邊沉默片刻,說:“請在門外稍等。”
通話結束。
路漫漫不耐煩地在門外踱步,長長的車道兩側是四季常綠的松柏、還有,草坪上,灑水機正在賣力運作,園丁不是從前那一個,正在修剪花木。富豪之家的排場如此大,日常開銷就是個天文數字。
有人坐一輛電動車到門口,正是李建明,他拎着一個公文包,氣定神閒地走出大門,對路漫漫說:“到你車上說話。”
“你帶走我兒子?李大律師,這是綁架!你知法犯法。”
“不,我只是受人委託,做我應
該做的事而已。但是,我們可否開誠佈公地談一談?你既然跟兆駿來往密切,是否應該尊重一下我這個長輩?”
一搬出李兆駿來壓她,路漫漫就像泄氣的皮球,不吭聲。
“首先,出於情感因素,夢曉非常希望能和Kai在一起,小朋友天真無邪,感情真摯,夢曉想念Kai哭得死去活來。你很清楚她的身體狀況,每一天都可能是最後一天,我們這些大人心疼得滴血,不得不出此下策,先斬後奏,把Kai帶來陪伴夢曉,你是否能理解我們的不得已之處?”
“就算如此,可以安排兩個孩子在別處見面,何苦把他帶到這裡來,又不讓我見兒子?”
“路小姐,當初你是怎麼離開司徒家的,需要我提醒嗎?此刻就算大門敞開,敢問你有沒有勇氣,擡頭挺胸走進去?你姐姐帶給司徒家的創傷,永遠無法彌補。司徒夫人不想看見你,我想,你恐怕也不會想重回舊地,觸景傷情。我們就算請你帶着Kai來,你會願意嗎?”
路漫漫沉默,這話戳到她的痛處。
李建明抽絲剝繭,最後說到關鍵處,他抽出幾份文件,讓路漫漫看:“這是當年你姐姐拿出來威脅司徒雄先生的DNA檢測報告,證實Kai是他們二人所生。相信你對此沒有疑問。”
路漫漫點頭,不知李建明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這一份是你給Kai辦的戶籍和領養手續的副本,經我覈查,你沒有資格領養他。”
“胡說!我是他嫡親阿姨,我最有資格照顧他。”
李建明露出自信滿滿的微笑,不疾不徐地說:“路小姐,虧你是學法的,盡走旁門歪道,這事兒你太心急,辦得漏洞百出,幫你的人叫夏宇,是司法部一個小年輕,對吧?他以權謀私,替你搞定程序,別的我不說,單論領養人條件,你就不符合。辦手續當時,你名下沒有固定住所,本人沒有正當職業。”
路漫漫打斷他:“我知道,但我有存款,能夠提供Kai必要的生活條件。”
李建明微笑,笑裡藏刀:“當年修遠給你那一百萬歐元,很經花嘛,路小姐,可坐吃山空的道理,你懂的。”
路漫漫臉上一陣紅一陣白,咬住嘴脣。
李建明指着她提供的身份證複印件,說:“法律規定,領養人需年滿30歲,而你不過24歲,僅僅這一條,就足夠推翻你的領養手續。”
路漫漫一顆心如墜冰湖,急道:“你們到底想怎樣?我願意照顧Kai,當他是我親生孩子,不跟你們要一毛錢,也不會讓他知道真實的身世,你們到底有什麼不滿意,要來干涉?”
“很簡單,我們決定讓Kai回到司徒家,由修遠做他的合法監護人。”
“你們瘋了!這孩子……”
李建明打斷她:“和你的想法一樣,Kai的身世我們都會保密,對外只說是修遠的兒子,如果Kai追問,最好的說辭也就是這樣,除此之外,沒有更合理的藉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