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逸風無意中瞥到桌子上的一些紙幣,他拿起來一看,錢包和手機都在那裡放着。拿過手機一看,慶幸的是手機防水、沒想到在水裡泡了這麼長時間還能開機。一定是有人救了他後,把錢包和手機拿出來晾着了。
只是,究竟是誰救了我?趙逸風疑惑,不過心裡暖暖的。
忽然,門外傳來一個人的聲音:“老趙,你出來看呀,今天天氣還真不錯。”
趙逸風犯了嘀咕,老趙?難道是在叫我?他透過窗子朝外看了看,這裡除了他自己,再也找不到其他人。正想尋找聲音的來源處,對方又開口了:“哎呀,讓你多穿點你就不聽,這大冷天的,萬一凍到怎麼辦!”
趙逸風從牀上起來,低頭看了下自己身上僅有的一件襯衣,事情已經很明確了,對方一定在說自己,但是,那人怎麼知道我姓趙呢?趙逸風努力回憶,只記得在爬上橋墩後,隱約有腳步聲靠近,難道是那個人救了我?
“我,我沒帶衣服。”趙逸風走到門口,冷風襲來,他下意識地抱住胳膊,這天變得可真夠快的,寒風嗖嗖往衣服裡鑽,凍得他打了個寒顫。
這時,面前出現一個穿着休閒服的男人,那人看上去只有三十多歲,頭髮梳地光亮,顯然是經過細心地打理,他從牆的另一面裡鑽出來,手裡拿着牙刷。趙逸風傻傻地看着他,總覺得這個人有些不對勁,他看了一會終於發現了,原來對方臉上的絡腮鬍子跟一頭光亮的頭髮很不協調。
絡腮鬍看到趙逸風后,吃了一驚,他來不及擦去嘴角流出的牙膏泡沫,作警惕狀:“你是誰,怎麼會在這裡?”
趙逸風看着面前這個陌生人,雙手抱着肩膀侷促地站在那裡,那感覺像是生怕被壞人非禮的小女孩,趙逸風趕忙放下抱在肩膀上的胳膊,兩隻手不知放在哪裡好。
局勢似乎已經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從現在的情形來看,面前這個人一定是這裡的主人,而且,他不知道自己在這裡,
難道不是他救得我?
總覺得,這其中肯定有誤會。可連趙逸風都不知道誤會在哪,那又怎麼解釋?難道說,我覺得外面冷,你家挺暖和的,進來歇息會?
絡腮鬍見趙逸風沒說話,上前一步,問:“快說,你是誰,爲什麼在這裡?”
“我……我……我走錯地方了,我也不知道爲什麼會在這裡。”趙逸風吞吞吐吐回道。
“哦。”絡腮鬍狐疑地上下打量着趙逸風,像是在鑑定一件文物。隨即他臉上露出被誇大了的擔心地表情,朝着裡面大喊,“老趙,快來看呀,這裡有個人,看來是跟我們搶地盤的!”
趙逸風哭笑不得,難得剛纔孔雀了一把,自作多情地以爲對方在喊自己,現在看來,跟這個男人住在一起的那個人纔是老趙。仔細一想也對,他連句話就沒跟他們說過。他們怎麼會知道自己姓什麼呢?
可話又說回來,趙逸風又怎麼知道自己好好的會來到這麼個地方!
這倆人是做什麼的?我現在在哪?在暈倒之前,我明明爬到了橋墩上,可爲什麼會到了這裡?一連串地問他困擾着趙逸風。
搶地盤?橋墩?聯想到剛纔在房間裡見到的那些亂七八糟的紙殼子、塑料瓶,腦海中浮現出三個字:流浪漢。
轉念一想又覺得不太對,如果他們是流浪漢,怎麼會穿的這樣,而且,早上還刷牙?印象中,流浪漢都是那種很髒的,面前這個人的鬍子雖然長了點,可是他打理的很好,絕對讓人聯想不到“流浪漢”那個詞。
這時,旁邊出現另外一個男人,那個人的頭髮很長,而且打理的很好,乍一看像是一個樂隊的歌手,臉上的鬍子颳得很乾淨,讓人覺得他根本就沒有鬍子,像古裝劇裡的公公。趙逸風看到這個“樂隊歌手”後,更加堅信,他們不是流浪漢。
“樂隊歌手”手裡拿着一根棍子,那架勢是想要打架。等他看清楚絡腮鬍子說的人便是趙逸風,哈哈大笑過後,將
揚起的棍子放下:“我說光頭,你腦袋昏了吧,這個人是昨天我們從水裡撈來的,難道你忘了?”
“哦哦,這樣啊。”絡腮鬍子放鬆了警惕,慢騰騰地刷完牙,將牙缸放在牆根,然後小心翼翼地把刷牙時不小心弄在鬍子上的水珠彈掉。隨即上下打量起面前這個人來,他看了一會兒,最後的結論是,“他肯定是來搶我們地盤的。”
趙逸風聽到了他們的話,有些哭笑不得:“兄弟,別誤會,我不是來侵佔你的地盤的。放心好了!”
絡腮鬍子聽到後,不信任地看着趙逸風:“騙人怎麼說?”
“唉,我爲什麼要騙你們,雖然你們這裡很……溫暖,但是我有我家,爲什麼要來佔領你們的?”趙逸風不知道自己爲什麼要給他們解釋這些,總覺得,眼中的一切,沒有想象中那樣簡單……“他不像是壞人,我看他比我們還可憐,要不,我們把昨天撿來的衣服送給他穿?”“樂隊歌手”用尋求地目光看着絡腮鬍子。
絡腮鬍子看着只穿着襯衫的趙逸風,說:“是呀,誰還沒有困難的時候。你去拿,我在這裡看着,萬一這小子耍什麼花樣,我可饒不了他。”
趙逸風知道,剛纔那句話分明是說給自己的聽的。可是,這裡又什麼值得他去搶、去拿呢?
隨即,“樂隊歌手”快步走到了房間內。絡腮鬍子彎腰撿起剛纔扔在地上的鐵棍,防備地看着趙逸風。
趙逸風見“樂隊歌手”剛把棍子放下,絡腮鬍子又拿了起來。剛落地的心又懸了起來。他不敢放鬆,警惕地看着對面的絡腮鬍子。雖然他們救了自己,但現在已經把自己當成侵略者,不可以放鬆警惕。
“樂隊歌手”進了那扇牆後面,趙逸風才注意到,旁邊還有一個小房間。沒過一會,他拿了一件運動服出來,還有趙逸風的手機和錢包,跟絡腮鬍子交換了個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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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