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卡,我有事出去下。”趙逸風邊穿外套邊說。
“去哪?”莫卡走過來,給趙逸風遞上領帶,“你跟我說吧,等主人回來,我好向她交代。”
“去見我兩個朋友,你就跟她說,是倆流浪漢,她會知道的。”趙逸風打好領帶。他忽然想起,應該把流浪漢借給他的衣服還回去,於是轉身上樓把那件外套拿了下來。
記得這兩個流浪漢住的地方距離趙逸風的家不是很遠,趙逸風順着記憶中些許的印象,打車來到苗蘇蘇第一次請她吃飯的那條街小吃街。
自從那次在這裡與苗蘇蘇相識,這是趙逸風第一次到這裡,小吃街還是跟以前那樣,只要走進來,就會有種很香的味道。
剛開始的時候,趙逸風就是聞到這個才感到飢腸轆轆的。後來,趙逸風跟苗蘇蘇提起過這裡,苗蘇蘇說這是食物的集聚效應,這裡的小吃店的排列的有講究的,只有將所有的食物搭配好,纔會有好的效果,讓人聞到就離不開了。當然,這並不是把亂七八糟的小吃店放在這裡就行了。這需要裡面小店人員的全力協調,店面的朝向、排列順序也很研究。
爲此,這樣的小吃街還是這裡旅遊的一大特色,當時趙逸風就在想,無論現在還是未來,吃穿旅遊都是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啊。
在小吃街,沿着大路往北走一段時間,就距離流浪漢寄居的大橋下不遠了。剩下的路程。趙逸風沒有打車,而是一步步走了過來,反正天氣好,順便重溫一下當年走過的路,感受一下那樣的感受,何樂而不爲呢?
一直在橋上走着,趙逸風發現,現在的心情跟以前完全不一樣了。記得剛來的時候,他還存在着對未來世界的恐懼和無知,還試圖傻乎乎地給家裡打電話。
那些事情,都已經隨着時間的流逝消逝在風裡,已經飄忽不見。
等從人行道走到橋的盡頭,趙逸風向左轉彎,順着臺階往下走。還沒走幾步,就聽到下面有人在吵鬧:“不走,我們就是不走。”
“不走也得走,你可別忘了,這是我的底盤,想賴在這裡?沒門!”說話的聲音隱約有些熟悉。
“就沒見過你這樣的人,忘恩負義!再不走我就輪棍子了。”一個聲音帶着威脅的意味。
想到之前的經歷,趙逸風大概猜出了是怎麼一回事。一定是橋下的倆流浪漢收留了另外的流浪漢,可那人賴在這裡不願意走了。現在那兩個流浪漢要把他趕走。
不過細想,這兩個流浪漢還挺有意思的,雖然他們很有愛心,但是卻不乏一絲小氣。這樣人雖然在某些情節讓人覺得反感,可在大多時候還是蠻有意思的。
我爲什麼要來這裡?趙逸風看了看手中的外套,那件外套是之前來這裡的時候這倆流浪漢送的。現在來這裡,算是還這件外套之餘,向他們道謝吧。
正在這時,有倆人竄了上來,趙逸風趕忙閃到路邊,沒等看清楚他們是面貌,那兩個穿着破爛的人早已跑出去很遠。
後面有急促的腳步聲傳來,趙逸風回頭一看,“樂隊歌手”的長髮飄揚在風裡。而絡腮鬍子那一大捋鬍子在風中飄揚,如果是白色的話,絕對會有一絲仙風道骨。
“樂隊歌手”停了下來,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氣。
絡腮鬍子湊上來,看上去也累的不輕:“那倆傢伙,終於走了。”
“還好意思說,還不是都怪你把他們留下來。”“樂隊歌手”白了絡腮鬍子一眼。
“唉,我也是看着他們可憐嗎,誰想到他們這樣忘恩負義!”絡腮鬍子嘆了口氣。
“你還說,每次都是你心善,如果不是我,我們早就流浪街頭了。”“樂隊歌手”小聲抱怨了一句,隨即,他從地上跳了起來,“呀,怎麼這裡還有一個!”
倆人的目光一齊投向身邊的趙逸風。
趙逸風擡起頭,眼前的倆傢伙還是老樣子——絡腮鬍子留着的光頭上出現了短短的青色發茬;老趙的頭髮好像比以前長長了一些,但他打理得好,一點都沒有凌亂的樣子。
趙逸風尷尬地乾咳了兩聲,原本一隻手拿着外套,現在變成了兩隻。他見兩人要向這邊衝過來,趕忙將手擋在前面:“別誤會,我不是搶地盤的。”
“不是搶地盤的你來這裡幹嘛?”絡腮鬍子喊
了一句,剛纔被“樂隊歌手”說了頓,他心裡很不是滋味,現在剛好要找機會來證明自己不是單純心善的人。
“我是趙逸風,去年八月二十六號那天,你們救過我,還讓我住在你那裡,到了第二天,你們把我當成搶地盤的把我趕走了。”趙逸風小心地提示他們,“你們好好想想?”
“有這回事?”絡腮鬍子好像早就不記得這件事了,“凡是有困難的人我們都會幫助,也會把他們趕走,誰記得你是誰呢?”
“你們好好想想,那時候你們還跟我說,讓我到七段橋去看看。你們還說等地盤擴張了可以請我來,你們忘了嗎?”
頓時,兩個流浪漢上下打量起趙逸風來,他們不敢相信,這個男人穿的這樣西裝革履,竟然會來跟他們搶地盤?
“樂隊歌手”看到了趙逸風手中包裡露出的衣服的一隻袖子,輕輕地戳了戳旁邊的絡腮鬍子:“你看,這不是我們那件衣服嗎?”
趙逸風像是意識到了什麼,趕忙把衣服遞出去:“是的,這件衣服是你們送我的,現在我給你們送回來,順便感謝一下。”
看到兩個流浪漢用好奇的眼光看着自己,趙逸風不敢靠近半步,他彎腰將衣服的袖子放進包裡,然後輕輕地放在地上:“衣服還你們了,我先走了。”
趙逸風走出十多步,心裡特別鬱悶,好好地幹嘛來這裡自討沒趣?早知道就不來了。
忽然,身後傳來一個聲音:“等下。你說你叫什麼名字?”
“趙逸風。”趙逸風停下來,轉頭說。
“你真的是趙逸風?”兩個流浪漢對視了一下,迅速把目光轉向趙逸風。
“是啊,我有必要騙你們嗎?”趙逸風不知道這倆人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會不會是重名?”絡腮鬍子小聲提醒了一句“樂隊歌手。”
“不會的,我見過報紙上的人,跟這個長一樣。”樂隊歌手上前幾步,對趙逸風說,“趙博士,不好意思,我們誤會你了,請你到我家裡坐會兒吧。”
“趙博士?”趙逸風感覺莫名其妙,但還是跟着下了臺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