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賊王”的指示,他們的目的地是河州。複製網址訪問
從l州到河州大概一百多公里,走高公路兩個小時即到,但坐到了客車上,申帥才知道,高公路有一個路段塌方,他們坐的這班車將改道走山路,路程需四個小時。
客車離開了都市,西北的荒涼頓時呈現在眼前,公路兩邊的山上光禿禿的,平地上的植物也少見,滿目皆是灰色,色調單一,人跡罕見,讓人的心裡感到了一絲乏味和寂寥。
剛開始,慕容甚是活躍,對什麼都感到新鮮,一會看看窗外,一會聽聽音樂,但四周實在沒什麼看的,隨着客車的顛簸,他竟歪在座椅上睡着了。
時間還早,“賊王”就給申帥講起了他的故事。
“賊王”的真名叫李尋風,老家在十三朝古都,但人卻居無定所,飄忽不定。
很多人都把賊稱爲盜賊,其實在江湖,盜和賊是兩種不同概念的行爲表現,盜的行爲是“劫”、“掠”、“搶”、“強”,不僅動武傷人,甚至還要人命,小者三五成夥打家劫舍,大者呼嘯山林攻城掠地。而賊的行爲則是“偷”、“竊”、“扒”、“盜”,不動武,不傷人,不害命。
大家以爲“偷”、“竊”、“扒”、“盜”不是一個意思嗎?其實不然,在過去,偷叫“吃順錢”,竊叫“吃屋錢”,扒叫“吃洋火錢”,盜叫“摸黑錢”,還有搶奪的叫“跑頂宮”和在交通工具上作案的叫“跑輪子”等。
《天下無賊》的黎叔曾說過:“最煩你們這些打劫的,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言外之意,“賊”是一種技術工種。
練好技術靠的是努力和天賦,而學好技術靠的是老師。李尋風就是個有天賦的人,他的老師是他的爺爺,這就必須要提到他爺爺的本事,儘管他沒有見過爺爺。
李尋風的爺爺是做過賊,也在賊窩裡長大,但他卻是國家的功臣,他就是當年赫赫有名的“鎖王”——李繼業。
據說,李繼業原籍在穗城,祖上在穗城也是高門大戶,從名字上可以看出家族對他的祈望。但不幸的是他五歲那年遭到匪徒綁票,正在雙方約定交付贖金的時候,珠江上游的堤圍突然崩決,剎那間,屋倒房塌,人羣逃散,李繼業也被洪水席捲到了一個屋頂,萬幸的是被人救起,那人帶着他一路往西,最後在將小李賣給了別人。
這個別人沒有名字,江湖人都稱呼他叫猴爺,是本地幫的一個賊幫頭目。
在舊社會,賊的行當有很多種,所謂“賊有賊伴,盜有盜夥”,賊也有自己的組織,而且分工明確,分幫分行,各有一套,各行其事。除了分幫分行,又分地段,不能隨便侵入別人的地區去“搶生意”。如果不聽警告,輕則挨一頓打,重則有遭到砍去手腳等處罰的,絕對的市場細化,定位明確,而且各自有各自的核心競爭力,比現代賊的模糊化目標和無序競爭規範多了。
猴爺的行當是吃洋火錢,也就是當扒手,他的團伙主要以孩童爲主,利用小孩去偷竊財物,陝西話叫小孩稱做猴娃娃,所以這類的扒手組織在當地叫做猴子門。
扒手組織裡的等級森嚴,猴子門也不例外,像李繼業這樣剛進組織的學徒叫猴崽,出師後叫猢猻,待做出一定成績後可升職爲猴哥、猴姐,師傅叫猴爸,老大叫猴爺,如果有人犯上,則要受到嚴厲懲罰。
幫有幫規,盜亦有道,猴子門的規矩是,第一不殺人;第二不動武。偷東西被發現,捱打時不得還手,只能跪或躲;第三兔子不吃窩邊草,對左鄰右舍不但不偷盜,而且在他們困難時還予以救濟。這是有道理的。不殺人、不動武可以保命,大多數人見是孩子也不會太過於爲難。而鄰居們如果對他好,起碼他不會領着人找你的麻煩,甚至還設法保護你。
當然,要成爲一名合格的扒手,訓練是非常有必要的,一個技藝嫺熟的扒手,能夠不斷爲組織帶來豐厚利益,所以,猴爺和猴爸在訓練上是非常嚴格和殘酷的,一個猴崽最快也要三年才能出師。
令李繼業感到意外的是,負責訓練他們的猴爸竟然是個殘廢,但從猴哥、猴姐甚至猴爺對猴爸的態度看,似乎都對這個廢人非常尊重。
猴爸的外號叫氣死鬼,人稱西北第一快手,據說他能瞬間空手取人身上的任何物件,包括內衣和體毛,而且被盜的人毫無覺察,這是形容他的快。
只所以叫他氣死鬼,是他喜歡打抱不平,專門捉弄那些達官貴人,不但偷了你的東西,還變着花樣整蠱你,氣死人不償命。
有一次,一個濃妝豔抹的官太太去舞廳,快走到門口時,一個小乞丐不小心碰了一下她的旗袍角,這一下,官太太大發雷霆,指示隨從將小乞丐打個半死。這一幕正好被氣死鬼看到,他給了小乞丐一些錢讓他去買藥,隨即跟進了舞廳。
氣死鬼的名字不好聽,但人卻長得玉樹臨風,儀表堂堂。到了舞廳坐下,他非常有派頭地叫了一杯洋酒,邊品邊觀察着四周的環境。
一曲華爾茲響起,燈光暗下,氣死鬼走到官太太面前,彬彬有禮地做了個邀舞的手勢,隨着音樂帶着對方翩翩起舞,他們的舞感很好,配合得絲絲入扣,一無瑕疵,舞步錯落有致,飄逸靈動。官太太感覺很好,神情帶着微笑,舞動透着興奮,正跳得投入,在舞曲快結束時,舞伴卻推說有急事,抱歉地走了。
官太太意猶未盡,一個人陶醉地跳着獨舞。
那時的交際舞是有間隔休息時間的,一曲音落,燈光亮起,官太太突然發現,舞廳所有人的目光突然集在自己身上,她不免沾沾自喜,隨地轉了兩圈,滑着舞步向座位走去。
突然,她的屁股感到一陣涼風,隨手一摸,大吃一驚,屁股怎麼光溜溜地露在了外面。這時,舞廳裡的人“轟”地大笑起來,笑得前仰後翻,樂不可吱。官太太這才知道自己出了醜,趕緊捂着屁股倉皇而逃。
回到家,官太太發現自己的錢包不見了,貼着屁股的旗袍和內褲被人割了兩個大洞,更讓她無地自容的是,她的光屁股上竟寫了兩個大字——乞丐。
從此,公共場合再也沒有見到過這位官太太。
老話講,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做賊也一樣,很少有不失手的,但氣死鬼從未失過手,但最終還是殘廢了。
因爲,他偷了不該偷的人。
扒手的高手都有一個基本功,那就是察言觀色,而氣死鬼能從一個人說話的動靜和笑聲判斷這人的身上是否有貨。有權有勢的人笑聲通常旁若無人,無所顧忌,而腰包癟得人即使穿的人五人六,笑得很大聲,聲音卻少了分那種奪人的氣勢。
有一次,氣死鬼從有名的同勝祥飯莊下樓,正好有一羣人上樓,爲首的那人笑的就很囂張,一副傲視天下,捨我其誰的氣勢。
本來氣死鬼沒打算作案,但那人的笑聲讓他不爽,於是,在擦肩而過時,把那人的懷錶給取走了。
舊時的懷錶是用鏈條扣在衣釦上的,眨眼間就被氣死鬼偷去,而且對方還無察覺,笑聲未斷地就上了樓,也真夠匪夷所思的。
但是,被偷的這個人可不是一般人,這是個跺跺腳,民國的大地都要顫三顫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