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長相平庸而粗糙,但是我的內心精緻而細膩。我和老流氓孔建國說,別看我長得像個殺豬的,其實我是個寫詩的。
我在中學上語文課,戴着黑邊眼鏡的語文老師教會我如何使用排比和擬人,說會了排比和擬人,就是詩人了,就可以寫詩了。我間或看我姐姐訂閱的《少年文藝》和《兒童時代》。有一次《少年文藝》徵集詩歌,必須是中學生作者,一個作者最多寄二十首,一個月後評出一二三等獎。因爲他們是全國性雜誌,得了獎後就是全國級別的小詩人,也算特長,將來高考可以加分,跟你會扔標槍或鐵餅一樣管用。我一晚上就寫了三十首,第二天挑了二十首,用綠格稿紙謄了,寄了出去。我想,我記得的李白杜甫也不過二十首,我的二十首傳個千八百年,也知足了。
那個寫詩的晚上,我速讀《詩經》,跳過所有祭祀章節和不認識的文字,明白了“賦比興”和“鄭風婬”,最大的寫詩訣竅就是找到心中最不安最癢癢的一個簡單側面,然後反覆吟唱。那個寫詩的晚上,我寫完了我這輩子所有的詩,之後再也沒有寫過一句,就像我在十六歲到十八歲期間耗盡了我對姑娘的所有細膩美好想像,之後,所有的姑娘在我的眼裡都貌美如花。劉京偉說,你丫花癡。張國棟說,你丫沒品味,撿到籃子裡都是菜,爛梨也解渴。我說,你們土鱉。
人在不同的時候,對於不同的事物的產能是大不相同的。過去打架泡妞,一天能打三場架,一個月能和四個姑娘臭貧,同時處兩個女朋友,一三五、二四六,週日休息,一次三至五毫升。現在寫小說,筆順了,一天五、六千字,一個老婆夠我一年到頭想念,一次三至五毫升。
我那二十首詩的第一首是這樣的:
印
我把月亮印在天上
天就是我的
我把片鞋印在地上
地就是我的
我把脣印在你的額頭
你就是我的
我那二十首詩的第二首是這樣的:
空
沒有雙腳
我還可以走近你
沒有雙手
我還可以撫摸你
沒有心臟
我還可以思念你
沒有下體
我還可以燃燒你
一個月後,我得到通知,連三等獎也沒有評上,二十首詩都被退回來,稿紙最後有四字評語:“婬蕩書卷”,然後畫了好幾個大叉。我覺得是在誇我。這四個字一直留着,夾在筆記本里,寫小說的時候帶着,不時看看,當成自己對文章風格的追求,時刻激勵自己。
我給老流氓孔建國看過我的詩。我想他是流氓,懂得姑娘,所以應該懂得詩。老流氓孔建國對我的詩沒有評論,但是問了三次詩中的“你”是誰,第三次,我說詩中的“你”是志氣,是理想,是北京大學,是雙皮面高幫耐克籃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