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蕭志,二十五歲,三年前剛畢業就來到深圳,在一家廣告公司做會計。
廣東的同事把我的名字念成“小雞”,我問他們能不能換種叫法,再帶點地道的廣東味,於是他們改叫我“雞仔”。
金珍是我大學同窗。當年我們班十餘人雄心萬丈,歃血結盟,齊心南下,勢如巨浪,滾滾而來,鋪天蓋地地涌上了深圳的淺灘。幾年過去了,巨浪瓦解成千萬道水流,水流又滲入沙底,直到被蒸發進大氣層,又化成雨滾回了深海里。
而我和金珍就是死賴在石頭縫裡沒走的最後兩粒小水滴。
大學時很多人都好奇她的名字,爲什麼不直接叫金珍珠,好好的一顆珍珠,非要砍掉一半。她眉飛色舞地解釋道,這是命中註定埋下的伏筆,一定會有個名字帶“珠”的人,跟她湊成完整的一顆。
大一大二是最激情澎湃的兩年,她卻在苦等一位名字帶“珠”的白馬王子。難度係數偏大,結果可想而知。
大三她終於改口,說名字不帶珠的話姓朱也可。偏偏我們那幾屆的朱姓男生也是鳳毛麟角,將歪瓜裂棗逐一排除之後,竟也無一可選。
當她終於頓悟人的意志與命運究竟是駕馭還是被駕馭的關係時,學校已經開始分配論文答辯的導師了。於是金珍同學很不幸地成爲了在象牙塔裡獨守閨閣的悲劇代表。
來到深圳以後,林子大了,鳥也複雜了,各種前所未聞的角色粉墨登場,開始圍着她打轉。比如離異的菲律賓大叔,神秘的小廠老闆,寂寞的孩子他爸。金珍半挑半防,小心翼翼,各方曖昧,選擇雖多,但這幾年仍是沒有任何結果。
於是這個有點姿色又有點才情的小女人,就這樣孤傲的單身到了二十五歲,連男人的手都沒碰過。哦不,是連手都沒被男人碰過。
金珍的公司和住所都離我不遠,這也爲她不停地敲詐我提供了便利。她經常變換着各種理由騙我請吃飯,擦完嘴都會丟下一句:“下次一定介紹女孩子給你。”
“我寧願聽你說下次回請。”我總是冷冷答道。
“我窮嘛,你比我有錢!”她用手指戳着桌面扮可憐狀。
“我們的工資都差不多,房租、伙食的花銷也沒什麼區別,憑什麼我比你有錢?”
“我的錢都花在這兒了!”她得意地指着自己那張暫時還找不出歲月痕跡的臉。
“有個屁用。”我憤憤地說道:“還不是萬年尼姑一個。”
“切……”她美美地仰起頭,“怎麼着也是一妙齡美尼。”
不少同學都問過我:你倆門當戶對近水樓臺,爲啥不湊合一起算了?
我說算了吧,跟她談戀愛會折壽。
同學們都偷偷地笑。我猜他們問金珍這個問題時也聽到了一模一樣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