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操縱者(二十四)

能量柱的崩潰時間,與羅凌身毀神散,並非單純的巧合,而是由秘偶刻意製造的契機。

就在羅凌的分身還奔波於瑪庫斯支隊的救援之旅的同時,秘偶已經藉助特殊用途的荊棘觸鬚,成功的穿過了被狂熱者完全封堵的凡人圈,來在第七柱旁。

之後,秘偶藉助晶植傀儡的能量傳遞,爲自己套上了相對能量防禦罩,然後練習了十多分鐘的‘瀑布泳’,便毅然向已經拓展的初具規模和雛形的能量漩渦游去,或者說一種很特殊的能量傳送門。

以羅凌對傳送門的認知,這樣的能量傳送門只有兩種可能,1,因爲開啓地點的特殊性而不得不選擇這種。2,因爲要經過這傳送門的存在特殊而不得不選擇這種。

羅凌希望自己遇到的是第一種,因爲第二種往往意味着過來的是那種隨便走走便有山崩海嘯之天兆跟隨的‘超勢者’。

山的存在可以影響一地的氣候,月的存在可以讓大海有潮漲潮落,擁有強大力量者,也有着類似的影響,這就是超勢者,說白了就是神祗級的存在。

普通人間流行着一些很隨意的玩笑話:想見上帝?相見如來,等世界崩潰、地球爆炸的時候,你自然就見到了。

很多傳說都成了真,很多普通的說辭也都成了讖,不去追究這說法最先是何來由,反正星體爆炸時的能量釋放情況,還真就滿足了神祗降臨的一個重要條件。

不管是哪位,羅凌都不能讓其在這個節骨眼出現在這裡,真要來了,就是荊盟的所有人飈爆發一起上,也不可能是力量全開的7階的對手。

可惜,弱小者的願望,現實中大多是賣火柴小女孩式的結局。掌握着強大的力量、掌握着超乎尋常的技術、擁有千萬年的經驗積累,同時等待了很久很久、就差一次機運的光顧,不管這傢伙是正是邪、是誰的敵人,他真的沒什麼理由失敗,至少失敗的機率實在很小很小。

所以,當羅凌駕馭的秘偶千辛萬苦的避過那些能量淤泥中的大塊熔化物、眼看着接近能量漩渦的時候,一個巨大的人形身影從漩渦中冒了出來。

羅凌確定自己沒有來晚,事實上,當漩渦出現,當他還在那裡練習游泳的時候,便想到了這樣的情況——能量通道已經建立,但還是小水管,還不夠穩定,所以對方的力量可以過來卻不完全。

現在,這巨大人形身影的出現,已經證明了事情確實向他所預測的糟糕方向發展了,來的是一個神祗級的存在,而且挑在這樣的時候出現,送橄欖枝的概率實在不高。

或許是因爲羅凌自己就是個除了悶騷和刻薄之外,沒啥生活特色的存在,而以他爲核心所劃的圈子裡的存在,都受其影響而普遍的直來直去。反正羅凌直到現在還沒有遇到哪個傢伙智商不足,一上來先不動手、而是一通白乎,白乎到讓他將勝機把握,然後一舉幹倒的情況。

眼前這位同樣是這類的急性子,剛一凝形,便用那對神光熠熠的牛眼鎖定了羅凌,之後神光更熠熠。

神之凝視,差不多就是這樣一類的精神能量攻擊。四階實力者以下,這一眼看過去對方直接魂飛魄散,五階也好不到哪去,深度靈魂震懾,實力全方位大幅度消減。

人類視動物爲低等生物,因爲一個很實質的標誌,他們會製造並使用工具。

神祗是比人類更高級的生命,他們的實質標誌在哪裡?另外一種工具,精神工具,意念的力量。

即使在瀑布落的能量泥石流中,這眸光也可以做到凝射,做到百米距離都威力強勁,哪怕發起這術的存在還不完全。

在普通人中,羅凌可以扮吸血鬼、扮不死胖子、扮聖騎、裝各種孫子都如魚得水,但在這裡、此刻,真人面前不說假話,裝什麼都沒意義,只是這一眼,羅凌是個什麼貨色對方立刻明瞭。

“神祗分身的鏡像!怪不得……”由特殊形式運轉的能量巨人以拜赫人的語言哼出了這樣一句話。

簡單的一句話,除了拆穿羅凌的一切遮掩,還代表了他自己的震驚,畢竟,他是真沒想到從地球來的這票冒險者中,竟然有神祗混入。

意外歸意外,能量巨人的動作可一點都不慢。哪怕是鏡像,跟神祗搭上了邊兒,那就是一個級別的存在,想用眼睛把對方看死無疑是行不通了,來點實質的吧!

“造物之雨!”能量巨人倒不是念給羅凌聽的,而是他啓動的神術,便是以神之言的方式運轉的,等於是普通法師的魔法咒語。

能量巨人這麼一喊,羅凌反倒有些樂了。“挺能吹啊!造物之雨,不知道的還真以爲是無中生有、虛空造物的大神通呢,不過是將能量凝結成物質而以。”

雖然心中如此腹誹了一句,卻也不過是爲調節心態而發起的戰略藐視,羅凌必須承認,對方在瞬間做出的攻擊反應相當的老辣狠厲,在如今的能量洪流中,什麼波啊、衝啊、潮啊等等,都意義不大,能量洪流此刻便代表着天地偉力級的大環境,就彷彿是大自然的真實美景,山水畫畫的再好,往這裡一擱,也褪色幾分。

能量大潮中,真正實用且強力的、莫過於實彈攻擊、質量兵器。能量巨人所謂的造物之雨,就是以神念瞬間凝聚了萬枚以上的黃金獨鈷杵,向羅凌施以攢射。

若是在普通情況下,羅凌遇到對方可以瞬間凝聚萬枚黃金獨鈷杵,切射的像現在這般、似萬道璀璨金光照耀,恐怕連戰的念頭都興不起來,因爲這意味着對方差不多是中等神力的神祗,羅凌本體來也將是一場險戰,分身根本沒有比劃的資格,更別說是分身的鏡像投影了。

但現在,羅凌知道對方的這一招是取了巧的,能量泥石流中含有太多尚在分解的能量柱外層物質,而且能量流本身,也是對方所慣於實用的,也就是說,他不但要面對一位隨着時間愈來愈強大的對手,還要頂着客場作戰的壓力。

“Shit!分身來這邊作戰,似乎纔是正確的選擇。”由於能量的阻隔,羅凌鏡像此刻也就是發發牢騷,根本沒指望分身那邊能受到訊息。

面對能量巨人的這密集射擊,羅凌選擇了頂風上,不光是因爲時間讓荊盟的防禦線像被巨力不斷上緊、眼看着要崩斷的發條,還因爲這種時候,任何的花巧都是多餘,他的惟一生機就在於短時間內斷掉對方的能量通道,而兩點間最短的距離除了時空摺疊、只能是直線。

所以,當羅凌分身在那邊享用拜赫人主的針對性組合異能套餐的時候,這邊在遭受的是風刀雨劍般的黃金之光的洗禮。

能量巨人並不覺得羅凌是個傻子,事實上,沒有傻子可以成爲神祗,就算他老爸老媽都是神,誕下的傻子也只能是神孽,但能量巨人想在真有點懷疑羅凌的智商是否正常,畢竟頂着臉皮挨神級的攻擊,這種選擇真的很難跟正常掛上號,就算是在神看來也是如此。

結果是可以預料的,羅凌被萬道金光中的黃金獨鈷杵射的千瘡百孔!

神奇這個詞,在大多數情況下是跟神棍掛鉤的。在凡人的圈子裡,羅凌靠着高一個生命層次以及海量的技術,演繹種種神奇,但當對手和他同級,便如同美國西部小鎮的快槍對決,神奇將回歸一種最質樸的狀態——先手往往決定很多。

是很多,不是一切,因爲還有一種神奇,叫做意志,叫做勇氣。

戰力不及、客場作戰、時機一般、技術相若,憑什麼贏?

逃亡歷程的很多次戰鬥進行時,羅凌都這樣問自己,從懵懂到清晰,從清晰到堅信,羅凌相信,拼到最後拼意志,不想死,首先要敢死,很諷刺,卻是比真金白銀還要真的真理。

能量巨人,那由能量運轉而形成的臉上,都能看出一種叫做震驚和凝重的情緒。

就是這麼**,就是這麼直白,就是這麼殘酷,一上來,就是決戰式的對衝,我衝過去我贏,你攔住你贏,萬千道理、萬千理由、萬千味道匯聚在一起,成爲寡淡無味,成爲返璞歸真,成爲大象無形,成爲這簡單的一個衝撞。

黃金雨過,秘偶千瘡百孔,能量罩已經先一步崩潰,羅凌在用秘偶的自身能量,只能維持不到1分鐘,無論是形象還是形勢,都不可謂不慘,但是,就彷彿戰場上血染徵袍、劍斷甲破卻依然脊樑挺直、雙目肅凝的勇士一般,沒誰會覺得他不行,相反,是個腦子靈光的人都會知道,這傢伙很行,或者說,他已經從很行變得很神!

臍帶一般的能量鏈帶斷掉了,秘偶周身散發着一種妖異的紅光,代表着他正在能量泥石流的強力腐蝕下一分分的走向毀滅,但他投彈成功了。

對能炸彈,比羅凌在小黑棚子裡憋出的那顆三昧真火炸彈在製造過程中多了三分從容,而且理論紮實,更像那麼個東西。

森林滅火,有一種方法,趕火上山,兩相一對一碰,轟!反而熄滅。更直白些說就是以毒攻毒,對能炸彈就是以此核心理論而誕生的一種非正常情況下使用的特殊炸彈。

論能量凝縮,滿阿修羅城裡,羅氏出品的能量結晶任第二,就沒人敢認第一。在限制區域的前提下,要想做一個瞬間釋能不遜於能量泥石流能量強度的炸彈並不算困難,尤其是最重要的數據運算及爆炸當量模擬的部分由羅凌的智腦搞定之後,更是如此。

這炸彈一炸,以能量漩渦爲中心的偌大一個區域,瞬間變成了真空區域,沒有了強大的能量做後盾,特殊的能量通道也就沒有了維持的基礎。以一種光芒向內坍塌的景象,能量通道崩潰了,強大的反噬力使得只有上半個身的能量巨人如同坐在了口衝着太空的直管馬桶上般,整個身體都在瘋狂的吸力下迅速縮水。

光芒一閃,縮水的能量巨人毅然斬斷了與能量通道的連接,並凝縮成一個差不多正常比例的人,三隻眼,拜赫人。

行走在成神之路上的生命,只有先行者和後來者,沒有弱者。羅凌知道對方的選擇意味着什麼:寧可拼着自己的一部分不要,也要將他鏡像所包含的這部分神性力量毀掉。

拼血本、比消耗,這是最慘烈的一種戰鬥模式,一換一,難怕是二換一,也要消弱、直至毀滅羅凌,對方已經把他羅凌看成了生死大敵、並且找到而來他的弱點,也有了付出慘痛代價的決心。

一邊,能量洪流中,是殘破不堪、命在旦夕羅凌秘偶。

一邊,是能量崩潰漩渦前,像陽光地中的雪人般不斷失去自身能量的神祗化身能量體。

都不是正體,卻又都是親身參與,以小見大,這就是一場神祗間的較量。

“殿下!”

“殿下!”

雙方几乎是同時互稱,不是相互擡身份,而是一種承認,尊重你的對手,承認其資格,等於尊重自己,認可自己。

能量體擡手凝聚出兩把五股金剛杵,五股金剛杵在密宗象徵的是大圓鏡智,佛教理解差不多就是大圓滿境界,仙道詞彙解釋就是入聖,西方就是成神。

羅凌將秘偶臂內藏的一對細劍一合,光芒閃過,竟然是形似輪迴的一把鬥劍槍。

羅凌認爲鬥劍槍其實就是他的象徵,首先,他的成神之路是染血和白骨鋪就的,是一個戰鬥的歷程。

其次,劍代表王權,他的一生,不論是反抗自身魔裔血脈的原形希米特、還是以立方體爲敵、又或跟黑暗大君對着幹,甚至跟末世的各組織黨派鬥,都是以寡敵衆,以個人意志對抗羣體代表着大勢的羣體意志。

最後,槍乃百兵之王,之賊,它在實戰中威力強,攻防速度快,富於變化,往往令對手防不勝防。這個特點還是比較符合羅凌的行事特質的,並且,羅凌也有取可爲王、可是賊的成王敗寇之說。

當然,最最關鍵的,鬥劍槍是他最慣用的格鬥兵器,比之正統的槍有些走偏鋒,因爲短而多了三分險,因爲刃長利劈砍多了三分狠,而這正是他的最愛。

PS:緋炎,《迦南之心》的作者,我與該同學雖素未謀面,但承蒙他和另一位朋友的熱心指點,自認還算臉熟。他的DND比我的‘真’上不上,其作品也一直是我喜歡看的類型。該同學的新書《琥珀之劍》,DND體系的,自發的推薦下,書荒的朋友不妨去嚼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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