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奧娜甚至羨慕過她的姑姑,黛安公主,黛安是個大膽而又放蕩的女人。她十五歲的時候便遵照老王的旨意下嫁摩頓.唐克雷,但這個天生的尤物似乎從未想過如同一個平民女子那樣去尊敬和愛戴自己的丈夫,婚前她視摩頓爲無物,婚後更是肆無忌憚與情人廝混,狄倫的血脈根系究竟該落在誰身上大家心知肚明,不過摩頓.唐克雷最終還是狠狠地嘲弄了她,他將他最大的財富——他的姓氏、他的軍隊與他的領地給了伯德溫,一個毫無干系的外人(李奧娜堅持她的看法,雖然就王都的大部分人來看,一個貴族的非婚生子遠遠高貴於一個農奴或是奴隸的孩子),而不是他名義上的獨生子。
好吧,她對自己說,不要去想伯德溫。
狄倫的面孔在李奧娜朦朧的記憶中浮現,他是李奧娜的表弟,繼承了他母親的髮色、臉和他生父的眼睛,他的美介於男與女之間,帶着一種冶豔而兇狠的矛盾之色,人們常竊竊私語,這是因爲他的母親黛安收納了過多的種子,土地變得異乎尋常的肥沃纔會養出這麼個花兒般的兒子來——不過他們很快就發現,這朵花兒不但有刺還有毒,他的性情與處事方式幾乎就是他的生父富凱的翻版或說青出於藍而勝於藍。而富凱又是什麼人呢?他在少年之時便獲得了老王的寵信,他讓最多時擁有五十名以上情人的黛安公主對他言聽計從,他是約翰公爵的盟友,但同樣也使得現任國王不得不信任他,他盤踞在王都,就像是盤踞在金幣上的巨龍,但他的觸手就像樹木的根系那樣在黑暗中伸至四面八方。
他有過一個妻子,但同年便因爲難產而死,李奧娜不知道其中有無黛安的手筆——在富凱的默認下,黛安公主是個任性而又自私的女人,她的暴戾只在富凱和狄倫面前纔有所收斂——李奧娜清楚地記得她曾經活生生擰死一隻鸚鵡,就因爲她的鸚鵡在李奧娜的手腕上停留並蹭了女孩的面頰。想到伯德溫或許也有可能在她精緻的手腕間被扭轉擠壓,榨軋出最後一滴血液,李奧娜就會不寒而慄——幸好伯德溫常年駐守在雷霆堡,他回到王都的時間並不多,而且幾乎都在王宮與他的宅邸度過,也會帶着自己的騎士。
這次國王執意要爲伯德溫舉辦一個盛大而隆重的凱旋式,李奧娜知道,這只是爲了增加伯德溫的分量,因爲他必定是會站在他與他的女兒這邊的——問題是黛安公主可不會在意兄長的想法,在她因爲暴怒與嫉妒失去理智的時候——誰也猜不到她會做些什麼,李奧娜猶豫着,不確定是否要讓自己的侍女提前離開王都去警告伯德溫。
但伯德溫應該對此早有預料纔對,畢竟那幾樁莫名其妙不了了之的刺殺已經說明了一切。
“我會保護你的,”李奧娜輕聲說,對着黑沉沉的蓬蓋:“我會保護你的。”我發誓,她隨即爲自己最初的念頭而深深地羞愧,因爲她想到她的父親必定不會同意讓她成爲伯德溫的妻子,但如果女王想要一個情人,那麼還是在情理容許的範圍以內的——但她怎麼可以這麼做呢!?怎麼可以將自己所愛的人置於這麼一個不堪的境地,或許有人會以女王的情夫身份爲榮,但那絕對不會是伯德溫,那個崇高而純潔的人。
但她還是會保護他的,還有他的妻子潘妮,她知道伯德溫愛着他的妻子就像她愛伯德溫,他們會有孩子,唐克雷的子孫,生活安樂,平靜無憂。
***
“我不能要這個孩子。”潘妮面色慘白地說。
“爲什麼?”年輕的伯爵故作無知地問:“他/她是我們的孩子!”
“但你並不是我的丈夫!”潘妮焦躁地喊道:“我的丈夫是伯德溫!”
而後她看見那個俊美的年輕人突然停住了,就像是被魔法凝固的一尊雕像,如同陽光般璀璨可愛的笑容自他的臉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悲傷與痛苦就令得潘妮不敢再看——就像是個無辜天真的孩子被他最愛的人刺了一刀,正中心臟。
他又陡然站了起來,緊握着雙手,在房間裡重重地反覆踱步,“我忘了……”他看向潘妮,帶着一個苦澀的微笑:“我忘了……潘妮,親愛的,我忘了我們並不是真正的夫妻。”
“我很抱歉……”潘妮喃喃地說,她撫摸着腹部,那兒柔軟平坦,完全感覺不到裡面已經孕育着一個生命——她想到了以前還在村子裡時聽到的一些下流故事,其中不乏如何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弄掉一個胎兒。
她蜷縮着,眼中含着淚水,她曾經想和伯德溫有個孩子,但她也想要這個孩子,他肯定會是個又漂亮又聰明的孩子,就像他的父親——如果不是伯德溫將在二十天後返回王都,她或許是可以把他生下來的,在一個隱秘的庭院,或是一個不爲人所知的房間裡。
若是伯德溫回不來就好了——這個可怕的念頭在潘妮的心頭一掠而過,它帶來的寒意讓她情不自禁地發起抖來。
“我想要這個孩子,潘妮。”不知何時,伯爵回到了潘妮的身邊,他爬上牀,用他的手臂緊緊地攬住了她。
“但伯德溫……”
“我會向他提出決鬥,”伯爵堅定地說:“依照高地諾曼的法律——雖然這條法律差不多已經被廢棄了,但它確實還清晰地銘刻在七十二條法令的銅版上——如果一個男人想要奪走另一個男人的妻子,他可以向丈夫提出挑戰,只要他贏了他就能獲得那個婦人……潘妮,”他深情款款地說道:“我曾經以爲和你共享一個天的美妙時光就是這世上最令人快活的事情了,但我錯了,我又以爲和你共享一個月的美妙時光是最快活的,但我又錯了,我以爲那該是一年,不,親愛的,我大錯特錯,我們應當共度一生,和我們的孩子,”他握住潘妮的手,兩人的手重疊在潘妮的小腹上,他的手灼熱得讓潘妮震驚。
“不!”潘妮喊道,“不,”她驚慌地瞪大了眼睛,“你不知道伯德溫是個怎樣的人!”
他還是個男孩的時候就能空手扼死一頭餓狼,而他長成一個男人時他僅靠着一張粗劣的短弓就能夠狩得一隻巨熊,他在進入軍隊服役前就殺過人,在這次戰役中,他更是冷酷無情地毀滅了一座城市,屠殺了近萬個獸人!
“你會死的!”她高喊道。
潘妮忘記了,伯德溫在還是個男孩的時候所扼殺的那隻餓狼闖入了她的窩棚,而他去狩獵巨熊是爲了他和潘妮不至於在一個格外漫長的冬天餓死凍死,至於他殺死的那兩名盜賊,他們毆打潘妮並企圖對她施暴並預備在完事後剝下她的皮和頭髮拿去售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