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
二零零七年夏天的某一個晚上,安平縣城的某個黑小巷子裡,正上演着一出小混混持刀搶劫的狗血戲碼。
縣城南的有很多這樣的老巷子,這年頭的三不好學生,大都混跡於此,箇中因由,大約可以歸結到古惑仔電影的餘威。這些小混混少年們都剃着利落的光頭,肩膀或者黝黑的手臂上紋着各種奇怪紋身,有幾個赤着上半身,小混混老大單腳搭在矮牆上,眼睛瞧着不遠處傻笑的那個傢伙。
這個一臉傻笑的傢伙名叫李哲。
李哲是個典型的好學生,縣城高中的有名人物,說他有名卻不是因爲好學生的緣故,而是因爲曾經有過被綁架的傳奇記錄。這樣的小縣城,綁架案很多人還是頭一回聽說。李哲的父親是個典型的富一代,吃苦耐勞,踏實肯幹,勤儉節約,只可惜有一點,卻是讓人談論起就要鄙薄一番——嗜錢如命。
秉承着父母遺傳的優良品德,李哲自小也是養成了一毛不拔的好習慣。
這個好習慣,自然讓那邊冷眼看着李哲,手裡握着西瓜刀的小混混老大十分惱火。安平縣城是個小縣城,這裡平日也沒有什麼人往來,就算偶然有抄近道的黃包車經過,大多也只是裝作無視——出了老巷子,就是通往安平中學的大路,那裡人來人往,小混混們自然不敢當街作案。在他們看來,李哲一心要跑,自然也能跑得了。
只是李哲軟硬不吃,小混混老大想從眼前這個少年的身上弄點零花錢來,還真是有些麻煩。最近似乎小縣城有什麼大人物要來視察,公安局天天嚴打,連累着他們也只好晝伏夜出。不單他們這些小嘍囉缺錢花,他們這些老大們也是囊中羞澀,他早就聽說身前這小子家裡頭有錢,偏偏又長得一臉憨厚,一看就是好欺負的主兒。因此在視察完小巷子之後,很快在這裡把李哲攔了下來。
只是李哲傻笑完之後,卻是不聲不響,從地上撿起一根木頭棍子。
木頭棍子半米長,李哲似笑非笑道:“要我命可以給你們,要我錢,做夢!”
說着李哲往前走了兩步,冷冷
盯着對面。
小混混老大卻站起來,把嘴上的菸頭吐在地上。
就像演練過許多遍的戲碼一樣,他一隻手往前揚了一揚,然後打了個哈欠:
“給老子揍他!”
……
……
李哲沒有被揍趴在地上。
就像許多喜歡扮豬吃老虎的少年人一樣,李哲滿腦子也時常會冒起一些可笑的念頭,比如說面對搶劫的時候裝瘋賣傻,又比如說——
李哲乾脆把棍子扔在了地上。
地上橫七豎八,躺着幾個小混混,李哲的身上也捱了好幾腳,臉上被一個小混混偷襲得手,眼鏡掉在了地上,一隻眼睛成了熊貓眼。李哲用手指擦了擦紅腫的地方,痛得忍不住呲了呲牙,眨了一下酸酸的眼睛,忽然開口問道:
“你是光頭吳?”
“兄弟練過?”光頭吳揚了揚眉毛,不知道李哲爲什麼能認出自己。
說起光頭吳的名字,在這座小縣城也是小有名氣,此時不過二十多歲,卻是唯一在局子裡三進三出的彪悍人物,不像其他老大順便也做做網吧桌球房之類的小生意,光頭吳卻是光棍一條,孤身一人在這縣城裡混吃等死。
李哲看起來也不過十六七歲的樣子,他是安平中學的高二學生,平時的朋友不多,木訥少言,面容憨厚,只因爲此時眼鏡弄壞掉了的緣故,眼鏡一直眯着,聽着光頭吳的疑問,他嘴角抽搐了幾下,搖了搖頭道:“小爺我在軍大院裡跟着那些軍人練過幾個月而已,差點被操練得殘廢了,不過打起架來,可還是架不住人多。”
“那你剛纔怎麼不跑?”
李哲正要說話,卻突然臉色變了一變,他眼中瞧見光頭吳雪白鋥亮的光頭上,竟閃現了一絲黑芒,猶豫了片刻,終究還是說道:“光頭吳,今夜倘若有事,可往左手邊最近的小門跑,在百米後有一狗洞。”
說完,像是感覺到了什麼可怕之極的事情,李哲抓着自己的一根手指,匆匆往小巷子那頭走去,從光頭吳身邊走過去時,光頭吳一時怔了一下,卻也沒有攔住。光頭吳皺了皺眉頭,一腳往地下的小混混踢去:“別裝死了!”再往小巷子口看去的時候,李哲已經
沒了蹤影。
……
……
李哲嘆息一聲,走到街邊一個角落裡,鬆開手掌,那握住的一根手指已經是鮮血淋漓。
從口袋裡掏出一疊紙巾,將傷口包起來止血。
背後的牆上,赫然寫着一個大大的“拆”字,李哲換了一張紙巾,靠在牆邊,輕輕用紙巾按着手指上的傷口,心中卻想起來一些旁的故事。
“老爹,這是什麼東西?”
“一本書。”
“什麼書?”
“教你演算天機,習練諸家方術的書。”
“俺這人懶,也不信這封建迷信,要讓我看這些古書,還不如給我一根繩子吊死。何況有這東西,不如教我老爹你泡妞的本領,待你兒子給你打下一個大大的後宮,也讓您老享享清福不是麼?”
“咳咳……這話小聲點,別讓你媽聽見。好兒子,等你練了這個,還怕沒有女人送上門來麼?”
“我自知是個好人,只怕沒有妹子肯送上門來。”
“祖上傳下來的東西,你說不學就不學麼?”
“老爹以爲我不知道咱家爺爺爲什麼死的?學了這東西,會死的很難看。”
早知道就不該上了這條賊船……現在,果真很是麻煩啊!思緒迴轉過來,按着手指傷口的李哲輕輕嘆息一聲,他心中默默想道:難怪這古代的相面方士,常有自殘雙手口目,以免泄露天機——這天道的反噬果真是厲害,說不畏懼是假的。方纔那光頭吳的頭頂的幾縷黑芒,分明就是死氣,那光頭吳也並非什麼大奸大惡,至少惡不致死,死因十有八九,也該是利益之爭。李哲做慣了好人,一時還見不得無辜人橫死,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結果就是在提醒之後,李哲便察覺到了手指莫名出現了一條傷口。
李哲眼中閃爍不定,自言自語道:“應當是那個光頭吳命不該絕吧,否則這一次絕不該這麼輕鬆就了結——這一條傷口只怕就應該在心臟上了……看來,以後還是小心一點爲好,濫好人真是做不得。”
鮮血終於止住了,李哲依舊用紙巾將手指包住,以免讓人看見手上的血跡,重新混入夜色大街的人羣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