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一個歷史事實哦。
那就是我們知道,或者被告知,周朝西周不是先建立,而後打敗了商紂王【牧野之戰】,對吧?
是先通過牧野之戰,商朝軍隊多數是奴隸,奴隸們臨陣倒戈,投降了姬發。
所以,牧野之戰,我們不說贏得光彩不光彩吧,就是因爲牧野之戰,商朝已經完蛋了。
後面紂王逃到了鹿臺,自焚死了。
商朝徹底嗝屁,完了。
第一個歷史知識,是不是準確?不知道。但是百度上可以查到,史書《史記》,或者諸子百家的文章裡是提到,姬發沒有殺死紂王的兒子。相反還給了他一點封地【等於是軟禁看管】。
百度詞條;
季歷之時,商周關係開始密切,《後漢書·西羌傳》載:古公亶父傳位季歷,季歷不僅與商聯姻,娶妻商室,還被商王文丁封爲“牧師”,成爲商王朝在西方最爲重要的一位方伯,所以季歷在甲骨文中有時又稱公季。周此時已是商朝屬下一強大方國。雖然關係密切,殷商卻總是時刻提防著這股新生力量,周國、吳國也逐漸併吞其他小國家,特別是親商的諸侯國。日漸強大的周與日漸衰落的商,還沒有渡過蜜月期,就開始相互猜疑,相互指責,進而相互征伐。最終,商王文丁爲扼制周族勢力發展,以保商朝地位不受威脅,殺了不再那麼聽話的季歷,周商矛盾陡然加劇。
西伯姬昌繼位後,國力不足與殷對抗,固繼續臣服於殷,爲殷西伯。但殷商對周並 不放心。商紂一度囚禁姬昌於羑里,並殺其子作爲肉湯、迫文王喝下。
請注意:但殷商對周並 不放心。商紂一度囚禁姬昌於羑里,並殺其子作爲肉湯、迫文王喝下。這一段到底是不是真實歷史?還是後漢書根據別的資料編寫出來的,還是杜撰出來的?還是周朝建立後,污衊商朝,紂王,故意編造出來的故事?
很難說。
不過,《封神榜》倒是,並非自己胡編了這個故事。原來典故是出自《後漢書·西羌傳》。
順便插一句,引用百度:
《後漢書》,“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記載漢朝東漢時期歷史的紀傳體斷代史,由中國南朝宋時期的歷史學家范曄編撰。與《史記》、《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
前面說過,司馬遷之後再無《史記》、但是司馬遷之後,想出名的人大有人在,編造歷史,篡改歷史,寫所謂的歷史真實的人也大有人在。
就好像《後漢書》,竟然不是漢朝末年的人寫的,而是中國南朝宋時期的歷史學家范曄編撰,那他又是參照了什麼來寫的呢?
它是否真實呢?
它是否有失實的地方?
畢竟,范曄,本人,不是史官。歷史學家,不過是有人吹捧,擡舉,或者後人給的稱號而已。
當然了,重點不在這裡。
周武王滅商之後,公元前1045年,實施分封諸侯制度,大封皇族及功臣,如封太公望於齊、召公奭於燕等,另封子帝辛之子武庚於朝歌。
武庚(生卒年不詳),子姓,武氏,名庚,字祿父,沬城(今河南衛輝市)人。商朝宗室大臣,商紂王帝辛之子。
所以,後朝代的人,遠遠不及周朝,只知道奪天下,搶地盤,還把別人的妻兒老小殺掉,變成奴隸,流囚等等。
這點上,沒有殺死紂王之子,周武王做對了。
不過,我要說的還不是這個。
那就是第二點,那就是周朝,或者西周的歷史並不是從姬發接過老子姬昌的位子算起,而是牧野之戰後,姬發實行封侯制度。
歷史事實,或者叫知識:牧野之戰是公元前1046年。姬發封侯是公元前1045年【包括對紂王之子武庚封賞封地軟禁】。
公元前1043年,周武王崩,子誦即位,是爲周成王,由周公旦輔Z。
注意哦,第三點來了。
武王四年(約前1046年),武王滅商後,還師西歸,在他新遷的都邑鎬京(即宗周,今陝西西安西北灃水東)舉行盛大典禮,正式宣告周朝的建立。
周王朝建立後,所面臨的Z治形勢相當嚴峻,武王以“小邦”之君統治如此大的區域,擔心諸侯叛亂。爲了鞏固ZQ,適應新形S的需要,武王決定按功行賞,調整統治集團的內部關係,實行以周王室爲中心的分封Z治制度。先後受封的功臣主要有:姜太公、周公旦、召公奭等。爲了控制廣闊的新徵服區,周初沿用商的分封制,把王族、功臣以及先代的貴族分封到各地做諸侯,建立諸侯國。先後分封的有魯、齊、燕、衛、宋、晉、虢等71個諸侯國。
周武王這種封建其主要的目的有三:
一、安撫殷民:封紂子武庚於殷,並在殷的周邊,設邶、墉、衛三國,封給霍叔、管叔、蔡叔,用來監視武庚,此舉明告天下,滅紂是弔民伐罪,無滅殷絕祀之意,以安撫東方的殷人。
二、興廢繼絕:把焦、祝、薊、陳、杞這些封國,封給有功德於人民的古代帝王的後裔,表示崇德報功之意,鼓舞民心。
三、移民實邊:齊、魯、燕三國,爲周在東方新的領域,這些封國爲移民實邊Z策,而寓有區域的開發,足食足兵的用意,同時在Z策的運用上,也可以說在殷民族的後方,建立了牽制的力量。
這些都沒有問題。
而是緊跟着,提到了一個重要的東西:宗法制度?
宗法制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爲一種維繫貴族間關係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西周時期。周武王滅商,統一天下後,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 ,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管理體系。
宗法制是一種按照血統遠近區別親疏的QL繼承製度,源於父系氏族家長制,其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主要用於區分嫡庶、親疏關係,目的是在家族內部確立地位、財產的繼承Q,完善和鞏固分封制,防止貴族之間因爲QL的繼承問題發生紛爭。大宗在家族內部因有財產的繼承Q,所以受到庶宗的敬奉,即所謂的“尊祖敬宗”。
顯然,有幾點跟歷史不符。
第一點,原始氏族,就有宗法制度?這不是睜着眼睛說瞎話嗎?動物界,自然界,就沒有父傳子,子傳孫的說法,那就是強者爲王。原始社會裡就沒有這條。而你去讀,這個是從H帝聯合炎帝打敗了蚩尤建立了華夏纔開始的。那就是兒子,孫子這樣繼承下去,而不再是禪讓了。
第二點,宗法?更像是清朝,近現代人,研究學者的說法,說辭。
第三點,宗法,感覺更像是國外,世界史,那種古埃及法老,《漢謨拉比法典》等等那樣的說法。中國就不是以宗教立國,或者以宗法立國的國家,更加崇尚制度,傳承,安撫,即位等等一套說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