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江湖藝人到底是變戲法,還是真的神仙?
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並沒有那麼重要。反正既看了表演,又當做是神仙也未嘗不可。
你要說這個就是神仙,可是也沒有建造廟宇之類,也沒有說什麼神。
但是現在朝廷正在追查一些餘孽叛黨,這誰要是敢沾邊,那就是找死。可是話又說回來,這個地方就是一個小地方。而且朝廷也不是說什麼都算到餘孽叛黨的頭上,也不可能把關公,土地,民間信仰的神仙都算上的。
就是道觀,和尚廟,只要和餘孽叛黨沒有瓜葛的,也不在朝廷追剿之列。
不過,這藝人這生意這麼好,那自然就有人眼紅了。
這眼紅的人就是一個混混,朝廷背景很硬。本來就有後臺,再加上朝廷現在正在追查,那就要算這個江湖藝人倒黴了。
藝人,老闆做夢也沒有想到,會有人盯上他。畢竟他只是以表演爲主,就是普通的變戲法,也不會觸及敏感的東西,跟叛黨欲孽什麼要篡位的根本就不挨邊的。
你總不能說把男人變成女人,把人變成動物,把人給變沒了都是跟叛黨餘孽沾邊吧?
那天老闆這邊也是老一套的開場白,然後百姓也是跪拜什麼的之後,就要開始表演了。這邊大家拍手叫好,看得正起勁的時候。那邊混混帶着人來了,都是衙役捕快,這個司那個司什麼的人來了,把人羣給驅散了。然後就指着那個藝人說他就是叛黨餘孽。這就是妖言惑衆,釋放妖術。
這還搞了一個什麼人,穿着囚衣,似乎是血跡斑斑的,就讓他說老闆就是他們什麼黨的餘孽,聯絡人之類的。在這裡是要接應什麼人,然後再次圖謀不軌,試圖篡位云云。
這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的道理大家都是懂的。
那就是兵痞,你跟他講禮數,禮教,就等於跟地痞流氓說你不要幹壞事呦。你越是這麼說,那他就越起勁,不做也會做壞事的。
那老百姓看到衙役,捕快,官差,官軍,那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把你家砸了都是輕的,沒打死你就不錯了,沒誣陷你跟什麼人有來往,沒送你進大牢,沒送你上斷頭臺你都要燒高香了。
那老闆可以耍老百姓,可是遇上了這混混還有官府的人,那就不敢造次了。趕緊給賠不是,說自己只不過是賣藝的,混口飯吃的,跟什麼叛黨餘孽都完全不認識的。自己就是一個平頭小老百姓,怎麼敢違抗朝廷律例犯上呢?
那衙役,捕快,官差手裡可都是有傢伙的,那明晃晃的,好傢伙,甚至嚇人的。
那老闆一看,這怕是要銀子好處吧?趕緊送上了幾錠銀子,那本來要是一般的情況,那些官差早就變了個模樣,笑嘻嘻從凶神惡煞變成了好說話的凡人了。可是今天,這邊有一個能通天的傢伙。都是因爲這個傢伙,大傢伙纔出來。這誰不懂呢?真以爲衙役,捕快,官差,官軍是吃乾飯的,分不清普通人和叛黨餘孽的區別嗎?這一看這個就是一個走江湖賣藝的,說白了就是騙點看客的銀子,混口飯吃罷了。
但是這個又不能明說,這官大一級壓死人吶,何況還是通天吶。
所以只能擺出一副一本正經,公事公辦的樣子,要查抄這個攤子,將老闆,還有所有物證都帶回去審問。
這百姓本來是看熱鬧的,這下官府要抓人了,都躲開了。
最搞笑的是,那個小人兒,原本是本大爺本大爺的,一見這陣仗,說了一句“風緊,扯呼”,倏地一下就不見了。原來躲進那書裡去了。
衙役捕快官差就把老闆給綁了,其它也沒有什麼好拿的,就是那個功德箱唄,還不是主要衝這個來的嗎?可是那本大的出奇的書要怎麼拿呢?好幾個力氣大的人都挪不動,挪不開,更別說移動了。
那搬不動,就先派人看着唄。
這混混雖然是一介草民,可是那縣令還是知府見到他都得恭恭敬敬的,倒不是怕這混混,而是忌憚這混混背後的靠山。
這問話自然是官老爺的事情,總不能不像話讓這混混在公堂之上審問犯人吧。旁聽,還得給混混一把椅子得坐着。
那程序自然是擊鼓升堂,然後衙役分列兩班,不停地用堂棍觸地,然後嘴裡喊着“威武”還是“威嗚”?然後就是讓人犯跪下。要是不跪,那就是藐視公堂,什麼都沒有問呢就可以打你的板子【打屁股】。先打個十板二十板子,在《水滸》裡叫殺威棒,先殺殺你的威風和銳氣,這樣你就不敢傲嬌了。用古代和現代通用的語言叫教你點規矩。
然後大老爺開始問話,哪怕下面是認識的,也是問“下跪何人,姓甚名誰,家住哪裡,哪裡人氏,所犯何事,一五一十從實招來。如若不然.......”後面就不用說了,反正就是一大堆吧啦吧啦威脅人的話。
古代有一句話,叫自古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或者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出自《增廣賢文》】。當然出自哪裡不重要,這很多藝術形式,戲曲,古本小說裡或多或少都有涉及,描寫的。
這還只是貪官,昏官的情況,那就是你給我銀子我管你有罪沒罪,你沒銀子就是沒罪我給你定個罪。但是注意哦,像楊乃武小白菜那樣的冤案畢竟是少數情況。再昏官,貪官,也不能說殺人了,出人命了,哪個香閨的小姐被玷辱了【死了】,就任意說一個普通人,一個書生,一個窮人是江洋大盜,是殺人犯,然後就屈打成招,定個死罪,秋後問斬的。那是不可能的。除非是什麼情況呢?就是被冤枉的人,跟死者有過交集,或者在附近出現過,然後被人栽贓【比如血衣,帶血兇器】,或者自己喝醉了口不擇言信口開河,那再有旁證作證之類的,那問題就大了。就算你冤枉,在古代碰到一個昏官,貪官,一堆對你都能指向你的證據,那你就死定了。屈打成招是必然的。
而往往最多的情況的就是小事情,丟了什麼東西,丟了銀子,有沒有記號,有沒有什麼人證,或者就是扯不清的男女之事之類的,那被冤枉了,都是再正常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