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面有人叫你,或者大聲說你壞話,甚至罵你,當你走出家門,到了外面,到這裡是不是都很正常?
可是忽然,從你家裡走出來一個陌生人,跟你前後腳,相差了就一小會兒,你是不得大吃一驚,難以置信啊?畢竟你從家裡先走出來,家裡有沒有陌生人,除非你視力障礙,聽力障礙,一點感覺都沒有了。一個大活人能不發出一點聲音,跟個電線杆,木頭一樣,呆在你家裡,然後就等你離開家,再出來?
這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當然這裡說的不是小偷的情況。
而這個事情,讓那個老頭給活生生碰上了。
爲什麼?
因爲老頭走出屋,畢竟外面說話越來越難聽,已經不是指桑罵槐了,而是直接點名道姓這樣了。說什麼假裝斯文,一肚子男什麼女什麼,什麼一把年紀還想着那事等等,再難聽的就不寫出來了。
總之,再斯文的人,再是孔孟門下的弟子,估計都不受了這種言語侮辱,也要出來反抗一下的。
你說怪不怪,還就是那麼怪。
那肚兜,女人衣褲能有人作假,事先放在你的院子裡,有人做了手腳,誣陷你吧?可是外面一羣人,還是女人居多,加上一羣好管閒事,好看熱鬧的街坊四鄰。但是再仔細一看,一多半,都是下九流,而且就是屬於混混的那種。其中就有一個這一帶的混混頭目。但是他不怎麼出面,就跟着讓小弟們起鬨架秧子。
別人說你壞人名節,得有證據,說私通也得有證據。光一點內衣褲自然不能說明什麼。
什麼能當證據啊?
笨啊,人啊,大活人。
是不是不相信?連老頭自己都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就當真的發生在了他的眼前,還是衆多街坊四鄰的面前。
一個人,一個女人,一個鮮活的女人,少婦,至少不可能是少女,出現在大家的面前,還不是人羣中出來。
是從老頭的屋子裡走出來的,還邊走邊在扭鈕釦,順帶整理衣服。
這個動作,任誰怎麼不往歪裡想都不可能的。那你老頭沒跟人有那什麼,人怎麼可能從你屋子裡出來,還是正穿衣整理衣服的狀態?
這下,就不是事實,在當時那種環境下都成了不爭的事實。哪怕你不承認都沒有用。
古代有一個詞語叫捉X。中國人幾千年的封建歷史裡,皇帝三宮六院七十二妃三千粉黛,連整個皇宮裡的女人【除了母親,長輩以外的任何女人都是他的】,有錢人三妻四妾甚至更多,外面還有風月場所。
就那麼奇怪,竟然有人喜歡看,喜歡捉X。在大清朝,更是制定了嚴苛的法律,說是未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正要是未出閣,就那什麼,或者婚後不檢點【當然主要是指女性,對男性也是同樣要處罰】,都要實行懲罰的,動刑的。《滿清十大酷刑》可不是假的,對於犯了大清律例的,那懲罰程度,殘忍程度,那可以用駭人聽聞來描述,一點不亞於《封神榜》的商紂王,妲己發明的酷刑。《紅樓夢》雖然是寫明朝的事情,實際影射的就是大清朝的真實現狀。裡面就有一個叫什麼丫鬟來着的,反正聽驕橫跋扈的,院子裡發現了春X圖,然後她跟表哥有了私情私通,最後可是下場很慘的。
其實直到現在社會,人們依然保持了這種早該摒棄的陋習。
這下子,熱鬧了,那些那娘們,混混們嚷嚷着要報官,送官法辦。而那個老頭根本就不認識的女人,竟然嚶嚀一下還躲回屋子裡去了。
但是那些娘們們上來揪住了老頭的衣物,強拉着去了衙門。當然那個女人自然也是要去衙門。你這縣令問話,肯定要帶人犯的。
這個,老頭肯定一問三不知,說自己就一個人住,旁邊的鄰居可以作證。但是沒有人鄰居趕出來作證。就是作證,也是含糊不清,說屋子裡的事情,誰知道呢?問那個女人是怎麼回事?女人低着頭,一味地哭,聲音低地聽都聽不清楚,反正大致意思就是老頭勾搭她的,許諾會娶她的。她就稀裡糊塗跟老頭好了。
那就算是捉X。這得有一方,或雙方是有丈夫妻子,兩個人的情況是一個喪夫,一個未娶。這就是不檢點,最多是勾搭成X。本來就是打板子,罰銀子,最多充軍。
可是更奇怪的事情發生了,這一個男的,矮小丑陋的被人給推了出來,支支吾吾,話都說不清楚,然後還有一個老女人,說是媒婆,然後說這個男人已經託她給那寡婦說過媒了,還說小寡婦已經收了男人的聘禮了,就等過些日子要迎娶過門了。
這下事情就大了。
雖然還沒有過門,這聘禮收下了,就等於事情已經成了,或者成了一半了。在過去,古代,那人家就是夫妻了,或者已經定了。那老頭再勾搭女的,那就是通X,誘X了,這問題就大了,要重罰了。
然後就是你來我往,然後是打板子,罰銀子啊,還是沒收家產田產,還要充軍,甚至砍頭,這就是明裡暗裡,就給你逼上死路了。
人證,物證,旁證,女人在你屋子裡,你說不知道,沒發生什麼,這麼多人看到了,誰相信?人家那邊雖然人醜,這邊媒婆,聘禮,小寡婦都承認了。你再不承認,都沒有用了,鄰居又不敢出來作證你是清白的。那不是活活捱打,打得屁股開花,打死都有可能。
這一來二去,就是冤枉的,又能怎麼樣?怎麼證明自己的清白?
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鄰居怎麼可能出來作證呢?那混混頭目早已讓街坊四鄰閉嘴了。誰還敢出來了?
老頭自然沒有勾搭什麼小寡婦,小寡婦自然沒有答應嫁給那個醜陋的人,連媒婆都是假的。反倒是小寡婦是混混頭目的相好。
老頭怎麼可能得罪混混頭目呢?老頭家裡也稱多少銀子,就是幾畝田地,也不至於要把人房子,田地都拿過去吧?
其實故事要從另外一個人說起。
那個人是縣令的連襟還是什麼親戚,跟老頭沒有交集。可是老頭當年有一個同窗當了大官。但是兩個人多年不聯繫,也沒有什麼來往。縣令的連襟犯了事,想讓那個大官手下留情,還託人找過老頭。老頭給回絕了。一是不想跟仕途沾邊,早已心灰意冷了,二是迂腐【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你犯罪了,就得懲罰】。三是不想欠人情,託人情,更不想託那個當年同窗。
這還不算什麼。
那個連襟自己提到了老頭,想用這個打動了大官,並且送了重禮。可是還是受了懲罰,沒收家產,發配充軍了。那大官還特意說,就是他【老頭】,後面的話沒有說清楚。實際是就是老頭親自來說情,法不容情之類的冠冕堂皇的話。
結果意思完全整岔了,還以爲是老頭從中作梗,還害連襟呢。
所以纔有了今天的荒誕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