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班上大多數同學都在班主任帶領下到縣的關林鎮去了,那裡有個軍醫院的分院,學生們就住在附近農民家裡,在軍醫院學醫。靜秋因爲家裡沒錢,付不出路費和伙食費,跟幾個家庭有特殊困難的同學留在市,被塞到市的幾個醫院裡去學醫。

學校覺得靜秋她們幾個留在K市的學生,沒有達到下農村去的那種艱苦程度,對她們的成長不利,於是派市八中附小的教導主任姚主任帶領他們幾個學中醫。

姚主任的家在嚴加河下面的一個叫付家衝的小山村裡。姚主任的父親是生產隊的“赤腳醫生”,姚主任也學了一些扎針灸、拔火罐之類的技術,教靜秋他們是綽綽有餘了。

這下靜秋他們幾個就很忙了,那時的週末只有星期天一天。週一到週六,靜秋要到醫院學醫,跟醫院的護士們一樣上下班,星期天跟姚主任學扎針灸、拔火罐。時不時的,還要到附近郊縣去挖草藥,爲貧下中農治病,忙得不亦樂乎。

到鄉下挖草藥的時候,走在那些鄉間小道上,特別是當暮色蒼茫,炊煙裊裊的時候,靜秋就會想起在西村坪度過的那些日子,想起第一次見到老三的情景,心裡就會涌起一種莫明其妙的感傷,常常會有一種想流淚的感覺。

往往在這樣的日子,她就會趁晚上的時候,躲在被子裡,拆開棉衣裡子上的那個暗口袋,把縫在裡面的那封信拿出來讀一讀。大多數時候,只是爲了看看老三的字,因爲那信的內容她早就背熟了。

她從一開始就很喜歡看他的字,他的字有他獨特的體,他的簽名尤其可愛,那個“新”字,只兩筆就寫成了。上面那一點是一筆,剩下的那麼多筆劃,都是一筆寫成。她暗暗模仿他的字,把他幫她寫的村史抄來抄去,居然可以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了。

那時有支歌,叫做“讀毛主席的書”,歌中唱道:“毛主席的書,我最愛讀,千遍那個萬遍呀下功夫;深刻的道理,我細心領會,只覺得心裡頭熱乎乎。嗨,好像那,旱地裡下了一場及時雨呀,(616122),小苗兒掛滿了露水珠啊(616122)。毛主席的思想武裝了我呀哈,幹起了革命勁頭兒足。”

這兩個616122是兩個過門,但平時唱歌沒人伴奏,大家都是用口唱。久而久之,這個616122就一定要唱成“拉多拉多來來”,才能唱出那種感覺。

靜秋以前唱這歌,可以說是“小和尚唸經——有口無心”,但現在讀老三的信,才真正體會到歌中描繪的那種感覺,當然她知道這等於是把老三比作毛主席,自然是反動之極,但老三的信,她的確是越讀越愛讀。深刻的道理,她慢慢地體會,覺得心裡熱乎乎的。

比如說他要她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好像她很有才似的,而且好像有才是件好事似的。她以前聽到別人說她“有才”,就很緊張,因爲說你“有才”,很可能就是說你“走白專道路”,只專不紅。衆所周知,衛星上天,紅旗就要落地,所以白專的人是要打倒的。

但這話從老三嘴裡說出來,靜秋聽着就很受用,也許有才不是壞事吧?也許真有一天,又興考大學了,而她一下子考上了,成了一個大學生,那該多好!

那封信裡,她最喜歡的一句話就是“等你願意告訴我的時候,再告訴我”,這句話,當時讀的時候沒怎麼在意,現在再讀,就覺得好像他還在等她一樣,因爲他想她告訴他,他在等着她告訴他。

想到這些,她就好想去西村坪看山楂花,說不定就能在大媽家碰見他,說不定他會陪她去看山楂花,她就告訴他生氣的原因,他就向她解釋,說他沒有未婚妻,是大嫂搞錯了。

但那是個學徒工一個月工資才18塊錢的年代,花五、六塊錢的路費去看山楂花,對她這樣的窮人來說,簡直是大逆不道。再說,也沒有時間。再說,他自己也說過他答應娶他爸爸上司的女兒爲妻。再說,他還牽過那個女孩的手。

五月底的一個星期天,天氣很好,靜秋起得比較早,想把家裡的牀單洗洗,下午還要跟姚主任學扎針灸。她剛打開門,就發現幾個小男孩嗖地從她家門前跑掉了。她懶得去追,因爲她家門前也沒什麼東西可偷可拿可破壞的,最多把她門前一張舊課桌裡放的幾雙舊鞋偷跑。如果那些鞋不是舊到了極點,她也捨不得放在門外。

她溜了一眼那張舊課桌,不由得大吃一驚,那桌上放着一個玻璃瓶子,裡面插着一束花,紅紅的,還有綠葉。瓶子已經倒在課桌上,裡面的水正滴滴噠噠地往外流。有一枝花已經被人從瓶子裡抽了出來,扔在地上,估計就是剛纔那幾個小孩乾的。可能他們看見了這束花,就想偷一枝,剛抽出來,她就出來了,所以他們扔了花跑掉了。

她愣了片刻,意識到這可能就是山楂花,她見過桃花、梅花、映山紅,但這都不是,那花的顏色跟老三買的毛線的顏色很相近,只能是山楂花了。那就是說老三今天來過了,給她送山楂花來了。

也許這些天,老三等她去西村坪看山楂花,但她沒去,所以他自己摘了一些山楂花,送到她家來了。但是他怎麼會知道她家住哪裡呢?她想起她第一次見到他時,他說過的一句話:“想告訴你,總歸是有辦法的。”看來他以前是幹偵察兵的。

她的心砰砰亂跳,不知道是激動還是什麼。她把那玻璃瓶裝滿了水,把花插好,放到她牀邊的小課桌上,盯着那花看了好一陣,覺得心裡甜甜的:他還記得我,還記得我想看山楂花,他跑這麼遠的路,就爲了把山楂花給我送來。

她甜蜜了一小會,就想到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他會不會同時還留了一封信在花旁邊?按說他應該放一點什麼表明他身份的東西吧?不會這樣不聲不響地放束花就走了。如果他是放了一封信的,那麼信到哪裡去了呢?

她家門前就像市裡的解放路一樣,是學校最熱鬧的地方。全校只有兩個自來水龍頭,都在靜秋那棟房子旁邊,她對面又是學校食堂的後門,到食堂打水打飯的人要從那裡過,到水管來洗衣服、洗菜、提冷水的人也一眼就能看見她家門口那張桌子。

她不寒而慄,想起了曾經發生過的一件事。那時她家隔壁住的就是她初中的班主任,叫傅羲,L師大畢業的,聽說文革初期在L師大是個非常活躍的造反派,很會整人。後來造反派失寵,他被分到比較邊遠的K市八中來了。但他造反的勁頭絲毫沒減,總是很積極地參與整人。

傅羲是教數學的,對靜秋的數學才能很讚賞,但是他也很愛管閒事,尤其是男女關係方面的閒事,經常把班上的學生搞幾個出來,整了材料,送到學校,讓那幾個學生受處分。那個寫“毛非女子千八日”情信的學生,就是他查出來送交學校處分的。

他的好管閒事差點把靜秋害慘。靜秋小學時有個同學,叫趙建峰,人生得黑黑瘦瘦,但成績倒還不錯。趙建峰的父母都是K市造船廠的,母親還是個小官。那時造船廠自己建了子弟小學,就把所有的船廠子弟轉到船廠學校去了。趙建峰從初一起,就跟靜秋不在一個學校了。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這位趙建峰就開始給靜秋寫情信,他寫得一手好字,文字上也很通順,但靜秋就是很討厭他,也不知爲什麼。她警告了他幾次,他仍然不聽,照寫不誤。

有一天,趙建峰把信放在靜秋家門前的一隻舊鞋裡,因爲他要趕在船廠中學上課前到這來,所以來得很早,靜秋家還沒人起來。隔壁的那位傅老師起得早,看見了那封信,就擅自拿走了,而且當仁不讓地拆開來看了。

那封信首先就談當前國際國內形式一片大好,然後談到我省我市形式也是一片大好,再談到我校我班形式還是一片大好。這樣好了一通,就用掉了兩三頁紙。不過那就是當時的寫法,沒誰能夠免俗。那封信只在最後寫了一下很敬佩靜秋的才華,有點惺惺相惜,英雄識英雄的意味。當然最後沒忘記問靜秋願意不願意跟他玩朋友。

大約連傅老師這樣的人也看出這事靜秋沒責任,所以傅老師把信交給了靜秋的媽媽,叫靜秋的媽媽找靜秋好好談談,一定要教育靜秋好好學習,思想上不要開小差。傅老師還表了一通功,說幸好是我看見了,如果是別人看見了,還不知傳成什麼樣呢。

靜秋後來看見了那封信,謝天謝地,趙建峰還沒胡編亂造一點兩人的戀愛史,不然肯定要鬧出軒然大波。但靜秋的媽媽嚇了個半死,少不得又把“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古訓搬出來,把靜秋狠狠叮囑了幾遍。

對趙建峰那樣的人,靜秋討厭歸討厭,但還不是特別怕,因爲他們說不出她什麼來,她問心無愧,從來沒有跟他們說過話,更談不上做下什麼事了。

但對老三,靜秋就沒有這個把握了。她越想越怕,老三肯定是寫了信的。他那樣“文妥妥”的人,回去拿個包那麼一點時間,他都要寫一封信,他這次會不寫信?可能他連信帶花都放在這桌子上,某個路過的人看見了信和花,就陰險地把信拿走了,把花留在了這裡。

靜秋心急如焚地跑去找那幾個小孩,但他們都說沒看見什麼信,他們就是想拿枝花玩玩,別的什麼都不知道。問他們看見是誰把花放在哪裡的,他們也說不知道。問他們去的時候有沒有看見別的人,他們說沒看見。

靜秋方才的甜蜜心情一下子被颳得煙消雲散,開始發瘋一樣地思考這事。如果老三寫了信,他會寫什麼呢?如果他只說他在追她,她還不那麼害怕,被人追追應該不是什麼罪過。但是她敢肯定老三不會那樣寫,他一定會把他們之間的事寫出來。比如說:“你還記得不記得那天我們在山上,你讓我牽你的手,我把你抱在懷裡……”

如果這樣一封信讓傅羲那樣的人拿到,她這輩子就算完蛋了,肯定要把她當作風不正派的人批判了,那就不僅葬送了自己的一生,連媽媽和妹妹也連累了。如果老三又寫了上次那樣的反動言論,那就更糟糕了。

這樣一想,她連那束花也不敢留了,好像有了那束花,別人就能順藤摸瓜找到她頭上一樣。她趕快把那花剪碎了,扔到廁所裡去了,玻璃瓶也扔到很遠的一個垃圾堆裡去了。

那天晚上,她緊張得一夜沒睡好,接下來的幾天,還連續做惡夢,夢見傅羲把她叫去了,手裡拿着一封信,叫她自己老實坦白交代,是不是在西村坪編教材期間犯下了作風問題。她辯解,聲明,但沒人相信她。最後他們把老三叫來了,讓他們兩人當面對證。

老三說:“你就承認了吧,你當時不是說了願意我拉你的手嗎?”

她沒想到老三這麼快就交代了,而且把責任推在她身上,她想罵他,卻發不出聲。然後老三把那天的事全寫出來了,學校對他從輕處理,而她則被拉到臺上去,讓大家批判她。

不知道怎麼搞的,就成了她在遊街了,她頸子上掛着一串破鞋,左手拿着一面鑼,右手拿着一個鑼捶,走一下,就要敲一下,自己大聲喊:“我是破鞋!大家都來批鬥我!”“我是個不要臉的臭婆娘!我跟人通姦!”

她嚇得驚醒過來,滿身是汗,好半天才相信這只是一個惡夢。但夢中的那一幕卻是真實發生過的,是她上小學的時候看見過的遊街情景。記得別人說那個女的以前是個妓女,解放後改造好了,還結了婚,領養了一個男孩,那個男孩就跟靜秋一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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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街之後沒幾天,那個女的跳進附近的堰塘淹死了,肚子裡裝滿了水,浮在那個髒乎乎的堰塘裡,幾天沒人願意去把她的屍首撈上來,怕髒了自己的手。

靜秋不知道爲什麼別人要叫那個女的“破鞋”,也不知道什麼是“通姦”,但自那以後,她再也不敢穿破了的鞋,寧可打赤腳,聽到一個“通”字,都覺得噁心,“奸”字就更不用說了。

她惶惶不可終日,看到那些住在學校的老師,就覺得他們的眼光有些異樣,好像他們已經傳閱了老三寫給她的信件一樣。她想給他們解釋一下,但不知道怎樣解釋,心裡是虛的。她也不知道究竟是誰拿走了那封信,但是她覺得那些人正在商量着怎麼樣拿到更多的證據,正在商量應該給她一個什麼樣的處分。

一個星期過去了,她覺得自己的神經已經快崩潰了。她決定寫一封信給老三,警告他懸崖勒馬。她把字體變了又變,也不敢寫自己的名字,因爲她怕學校已經在監視她和老三了,那麼這封信又會成爲一個把柄。她懇求他忘了她,再不要送花送信的了,不然兩個人的前途就葬送在他手裡了。

這樣寫了,她又覺得不妥,如果這信被別人看見,別人很容易就能推理出她一定是跟老三做下什麼了,不然怎麼談得上忘記她,又怎麼談得上葬送前途呢?

她又改寫,惡狠狠地說,我不認識你,不知道你爲什麼要這樣糾纏我,請你自重一些。

這樣寫,她還是覺得不妥。寫得這麼冷冰冰,兇巴巴的,如果把老三搞得惱羞成怒了,他把一切都揭發出來,甚至添油加醋地寫一些,交給她學校,那不是更慘嗎?一個是軍區司令的兒子,一個是地主的女兒,學校相信誰,還用問嗎?

她就這樣寫寫改改,改改寫寫,花了一整天,才寫了一封短短的信。她儘可能寫得冷淡、禮貌、陌生,想既不得罪他,又能起到威攝的作用,最後她決定就寫十六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