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久不曾見到兒子,洛雲瑤別提多開心,顧不得自己繫着圍裙滿手面粉,就朝玄關衝了去,那模樣,和孩子沒什麼兩樣。
霍凌越剛進門,西裝革履的他,比走之前看着更穩重了。這簡直就是第二個霍彥辰,連眼神都極爲相似。
他站在玄關處,剛聽到動靜,已經猜到了是誰。
母親很愛他,不過……
當他看到洛雲瑤滿手面粉髒兮兮的,還朝自己撲過來時,霍凌越下意識伸手,按住了洛雲瑤的頭。
她被迫聽了下來,兒子近在咫尺,自己竟然抱不到。
“小越!”
霍凌軒兄妹倆在一旁偷笑着,霍凌軒很不厚道說道:“媽,很明顯,哥不想你弄髒他純手工做的西裝。他可是有潔癖的人!”
“臭小子,還敢在我面前說潔癖。你小時候尿牀,還有吐奶的時候,我都不嫌棄你們髒。以前流鼻涕的時候,怎麼不說自己有鼻涕。”洛雲瑤不開心了,哼哼了兩聲別過臉去。
兒子長大了,都開始嫌棄她了。
她嘟囔着:“還是小時候的小越可愛,那個時候還會每天黏在我身上,現在長大了,不需要我,就開始嫌棄我了。”
霍凌越看着母親還像個長不大的孩子,眼裡滿是寵溺。
這個被家裡男人寵壞的女王,大概永遠都長不大。可是,她過得開心,就能讓全家人都快樂。
他從懷裡拿出手帕,小心翼翼幫她擦掉臉上的麪粉。
“多大的人了,還像個孩子一樣。到底你是長輩,還是我是長輩。”
“我不管,你現在就是嫌棄我了。你們一個個,都沒良心。”他滿腹抱怨,根本不管,偏偏又很享受兒子幫她擦臉的過程。
霍凌越放下行禮,張開雙手,笑看着洛雲瑤:“不是要抱嗎?”
洛雲瑤嘿嘿一笑,不管身上髒不髒,一把抱住了自己的兒子。
霍凌越柔聲說道:“媽,我回來了。”
就這麼一句話,洛雲瑤不知道怎麼了,居然紅了眼睛。她笑着拼命點頭:“回來就好,回來就好。你在國外的日子,我每天都在擔心你。這次回來,就不走了吧?”
她不希望孩子們遠離自己,只要在這個城市就好,每個星期能回家吃頓飯,她就心滿意足了。
“怕你偷偷流淚,到時候爸又會找我的麻煩。這次不走了!公司搬過來,我賴在家裡,到時候你可別嫌棄我。”
洛雲瑤眼前一亮:“真的?騙我是小狗。上次你也說不走了。”
“媽,我出去可是求學,你不是說,希望我成爲最優秀的嗎?”
“那是我年少無知不懂事,現在不一樣了。我就想每個禮拜能親手做頓飯給你們吃,看到你們都在我面前,健康平安就好。”
這三個孩子,洛雲瑤對大兒子的感情最不同。
想起那個時候,自己被抓去那個島上,和這孩子分開了那麼長時間。
當時,她也以爲自己回不來了。心裡想着阿辰,想着兒子,她才一直堅持着。多少次的死裡逃生,她心心念念想的都是自己的兒子。以前的她總是忙於工作,陪着孩子的時間並不多。
洛雲瑤總覺得,自己虧欠了這個孩子。
看到凌越格外懂事,洛雲瑤就覺得,那是自己的責任。因爲她沒有給這孩子該有的安逸,他纔會格外早熟。
更多時候,她寧可看到凌越在自己面前任性一些。看到他,洛雲瑤就心疼不已。
“站在門口說話,不累嗎?讓幾個孩子先進來。”
洛雲瑤高興得把這事都給忘了,趕緊拉着霍凌越進屋。
“今天,我特地給你們做了點心,是你們都愛吃的。你們先聊天,等着吃晚飯。”她說着,興高采烈跑去廚房忙着。
霍彥辰陪着孩子們坐在客廳裡,凌越很恭敬給父親倒茶:“爸,我不在家的時候,你辛苦了。”
“和我還說這些,你能提前回來,這很好。洛洛知道你回來,開心了好久。今天又親自去買食材下廚,一會,你們都多吃一點。”
“媽還是和以前一樣。”
“我就希望,她一直這樣快樂着,不要改變。”
“會的。”
晚飯時候,看着琳琅滿目的菜餚,幾個人食指大動,洛雲瑤看他們吃得開心,格外高興。
最後一道甜品端上來,是他們兒時最喜歡的東西。
蛋糕做成了小動物的形狀,老大的是小白兔,老二面前放着一隻小狗,老三面前放着的是小熊。
“還記得這個嗎?這次我做的是慕斯冰淇淋蛋糕,我學了很久,就想着小越回來以後,親手做給你們吃。快嚐嚐!”
幾個孩子看到眼前的糕點,不由得笑了起來。
“我記得,大哥第一次拿到這個小兔子的時候,因爲太喜歡,可是又好面子,捨不得吃,偷偷留着,最後壞掉了,還衝自己發了很久的脾氣。”
“可不是,一眨眼,你們都長大了。我都老了!“
凌依立馬說道:“媽,你哪有老。我們一起出門,大家都說我們是兩姐妹。你現在,梳雙馬尾也沒有問題。”
“你這丫頭,就知道說這些好聽的哄我高興。我自己什麼樣,心裡有數。你就不要安慰我了!保養得再好,也不如十七八歲年輕的時候了。我是心老了!”
她說話突然老氣橫秋的,頓時嗆住了他們幾個。
“媽,老氣橫秋的人設,真的不適合你。我覺得,還是萌萌的樣子比較適合你。”凌軒忍不住拆臺,被洛雲瑤白了一眼。
“你這臭小子,就知道拆我的臺。難道我就不能有感傷的時候嗎?你最沒良心。”
“我有良心,怎麼可能沒良心呢?這個是媽最愛吃的,我給媽剝蝦。”
凌依輕咳了兩聲:“二哥,你這樣會搶走爸的工作,小心爸跟你急。”
凌軒這纔想起來,這種事,平時都是父親做的。
他一臉愁容看着家人:“那可怎麼辦?我太難了!”
餐廳裡傳來一片歡聲笑語,凌越靜靜看着這一切,心裡溫暖極了。本以爲習慣了孤身一人的生活,回來了才發現,原來他還是喜歡和家人們待在一起。
哪怕只是看着他們嬉笑打鬧,也會覺得很開心。
這次回來,他就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