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飯,因爲腰實在是酸的很,彩萱便沒有繼續早上沒繡完的圖案,而是選擇了躺在牀上休息。
那隻懶狐狸還是一如既往的窩在被子裡呼呼大睡,任憑彩萱在旁邊怎麼折騰,也堅決不醒。
揉着它軟綿綿的身子,彩萱覺得不能讓它繼續待在自己的房間裡了,畢竟那是人睡的地方,這狐狸怎能一直霸佔着?
想到這裡,彩萱便跑到陳叟所在的前廳,老人家正收拾倉庫裡殘餘的雜物,看見彩萱來了,笑呵呵的跟她打了個招呼。
彩萱看着陳叟猶豫了半晌,纔開口道:“叟,您家裡可有空閒的地方?不如把那小傢伙帶回去養着吧。”
陳叟有些疑惑:“怎麼,小姐不喜歡動物?”
彩萱聞言歪着腦袋想了想,自己雖不怎麼待見那隻狐狸,可也說不上討厭,於是便道:“叟誤會了,我只是覺得在城中養着它不方便,況且屋裡就那一張牀,狐狸一直睡在那裡,不願意去別的地方,趕也趕不走的。”
陳叟聽後明白了,原來是自己小姐覺得那小傢伙佔了她的地方了,想了想,出了個主意:“小姐趕它不走,說明那生靈與小姐有緣,狐狸通靈,是吉祥物,小姐若是不嫌棄,便把它養在身邊吧,能交好運的。”
彩萱聽了,只得點頭,陳叟放下手中雜物,笑道:“我這就去把那小傢伙洗一洗,乾淨了再拿去屋子。”
彩萱聽了,忙伸手攔住,道:“叟忙自己的,我去給它洗便好。”
陳叟點點頭,囑咐道:“小姐給它洗的時候要小心,可別叫那狐狸爪子傷着了。”
彩萱笑着應了,轉身回到屋子裡。
不出預料,那團白依舊陷在雷打不動的酣睡中,彩萱拎着它走到後邊院子裡,把那小傢伙放在草坪上,自己跑去井邊打了清水,裝在桶裡拿到廚房燒熱,隨後找出一個大盆,洗乾淨了。
一切準備就緒,用手試了試水中溫度,覺得不燙手,彩萱便端着盆回到草叢,聽見動靜,那狐狸眯起一隻眼睛看了看她,復又合上了。
彩萱抱起狐狸來到水盆前,嫋嫋的蒸汽薰起煙來,狐狸可能是不喜歡這感覺,往她懷裡縮了縮。
小傢伙鼻子一皺一皺的,終於睜開眼,仰頭看了彩萱一下。
彩萱露出一個微笑,將那狐狸從自己懷中撈起,慢慢向爲它準備的浴盆靠近。
都說狐狸是狡猾精明的動物,可彩萱越看眼前這隻越覺得不像,那呆頭呆腦,都快被扔進水裡了,鼻子還吹着泡泡的小傢伙,到底哪裡像傳言了?
直到四個粉紅色的肉墊接觸到了溼氣,小傢伙纔像是幡然醒悟,開始啪嘰啪嘰拍着水掙扎了起來。
彩萱選的盆子比較大,跟那小傢伙的身子比起來,着實是幾倍的數,因此那狐狸雖然老大不甘願,可還是拗不過彩萱的手,乖乖呆在了木盆裡。
她也沒綁繩子,只是單純的抓住它一條細細的小腿兒,防止它掙扎,另一隻手伸進水裡,開始清洗身上的皮毛。
洗完一遍換了水,彩萱就覺得奇怪,按理說這小傢伙從原本主人家跑出來,到了這城邊兒上,怎麼也躲藏過不少地方了,可偏偏一身毛皮雪白依舊,愣是連灰塵都沒有粘上。
之前她只當是狐狸毛白,粘了灰塵也不顯,可誰知已經換的第一趟水 ,倒的時候竟然潔淨如初,根本看不出來用過的樣子。
現在她正把那小傢伙裹在方巾裡,往木盆裡添第二趟水。
狐狸一雙紅眼睛愣愣的看着她手上動作,對上那霧濛濛的溫水後,一副老大的不情願,哼唧了兩聲,見彩萱沒理她,又縮回了方巾裡,只露出一個溼漉漉的黑鼻子在外,嬌憨十足,看着有幾分好笑。
彩萱將水溫調好了,瞅了一眼那露出的鼻子,伸手把方巾揭開,狐狸悶悶不樂的縮在中間,擡起頭,埋怨的看了她一眼,擡起同樣溼漉漉一團糟的大尾巴,“吧唧”蓋在了臉上。
彩萱張大了嘴巴看着它,狐狸毛溼了,便沒有了以前的蓬鬆感,一綹一綹的糾結在一起,露出底下粉紅的肉色,看着既可憐又稀罕,而它現在的動作,像是人感到難堪時,習慣性用寬大的衣袖遮住面容一般。
看來陳叟說的沒錯,這隻狐狸的確有些與衆不同,曾經與父親一起出去的時候,彩萱扮作小廝,跟在一邊,見過有些貴族家小姐公子,養些貓狗獵鷹之類,但印象中,似乎都沒有狐狸這般乖巧的,還喜歡不分場合的叫個不停,惹人生厭。
將狐狸抱起來放進水裡,小傢伙身子抖了抖,卻沒抗拒,只是溫順的臥在盆中,耷拉着兩隻耳朵,一動不動。
彩萱知道動物怕多半是不喜水的,又因這狐狸身上出奇的乾淨,於是匆忙洗了洗,就將它撈了出來,擦拭了身上滴落的餘水,找乾淨的布子抱到懷裡。
拿到前廳,給陳叟看了,陳叟說如此便可以了,在皮毛徹底幹之前,不要叫它見了風,免得患病。
於是彩萱又將它帶到了屋子,小狐狸爪子緊緊抱住彩萱的胳膊,垂着頭,神色卻是罕見的清醒。
抱着它坐到了牀上,如此一來,小狐狸腦袋正靠在她的胸口,兩隻圓溜溜的眼睛,此刻睜大,一眨不眨的盯着她看,模樣甚是討喜。
它身上雖不滴水了,可皮毛仍舊漉漉一片,彩萱看着那白毛貼到它粉嫩的身上有些彆扭,便將它放在牀邊,想出去給它找個東西來擦乾淨。
走出屋子到了倉庫,彩萱選了個比較吸水的布料,拿剪刀裁下巴掌大一塊,拿在手裡回了屋子。
可到了牀邊一看,那小狐狸竟不在方巾之中,彩萱一見頓時急了,在屋子裡環顧了一圈,也沒看見它的蹤影。
心中猜測該不會是狐狸不喜歡水,見自己給它洗澡心中不喜,趁她不在偷偷跑了吧?
想到這彩萱臉色一黑,眉頭皺了起來。
她是沒想到這狐狸會跑的,白天看着一副要睡過去的樣子,異常慵懶,一動也不動,也就剛纔洗澡時纔算是清醒了一會兒,怎麼看都是沒人養就活不過兩天的東西。
此時竟是跑了?不會吧……彩萱又環顧了一圈,確實沒有再看見那一皺巴巴的身影。
嘆了口氣,將手中方巾放下,坐到了牀上。心道,沒良心的小傢伙,虧她還起了一直養在身邊的念頭。
可誰知剛一坐下,身後被褥裡便傳來輕微的哼唧聲,彩萱身子一僵,轉過頭來看着那疊的整整齊齊的錦被,猶豫一下,伸手朝裡面摸了摸。
被子裡面,指尖觸到一團溫熱,彩萱嘴角抽了抽,一把將被子掀開。
只見那找了半天的狐狸在中間靜靜窩着,彩萱將被子掀開的大動作絲毫沒有影響它睡欲,人家四肢蜷縮一團,鼻尖還呼嚕呼嚕的。
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那本來一團遭的白毛,此刻卻已經蓬鬆如舊,見不到半點水痕了。
彩萱口中嘖嘖稱奇,詫異的打量它片刻,心底輕輕鬆了口氣。
晚上彩萱便將那小狐狸抱到懷中,雖然碩大一間店鋪依舊剩她一人,卻似乎沒有從前那般孤單了。
狐狸一定是睡神轉世,否則不可能白天晚上,不間斷,不停歇的沉眠。
彩萱和陳叟看在眼裡都覺得奇異,但它不亂跑反而不會給兩人添亂,只需在吃東西時拎出來喂喂便好了,省時省力省心,因此,也就無人深究。
彩萱每日抓緊時間繡花縫衣裳,陳叟負責照顧她的起居飲食,有時沒事兒就跑到城裡去逛一逛,打探打探行情。
如此約莫過了十多天,彩萱也攢了些銀子,可這些錢用來擴張店鋪卻是遠遠不夠的,因此她便找個地方都放了起來。
後來跟陳叟一商量,決定先去城中買個僕人,好照顧兩人生活,陳叟想了想,覺得小姐身邊應該有個丫鬟貼身服侍着,便應了,還拿出自己的錢來打算添進去,要她買個好點的,容貌清秀,拿得出手的丫頭。
彩萱自然是推了陳叟的銀子,說實話,此時她覺得自己和陳叟早已如一家人般親近,家道敗落後,陳叟就接替了父親母親的重擔,竭盡所能照顧她,全心全意爲她着想。
恐怕她這一生,再不會遇見如此待她之人,私下早就將他當做親人看待了,只是陳叟思想有些迂腐,將尊卑看的太重,她怕將自己心中想法說出後,會嚇着這個忠厚老人,因此一直將這份感激埋在心底。
陳叟的思想,和建康城中的風氣不無干系,城中大小宗族相互依附,主從庶嫡之分嚴格,雖然彩家之前也算得上是名門望族,可他們這些謀財的商賈之家,與那朝堂之上的士族,卻是不可相提並論的。
官吏世家,都是真正的貴族,有名有號,無論去了什麼地方,一提起來,都是響噹噹的,服侍之人,皆不敢怠慢,皆尊重有加。
而換做商人,即便在自己的圈子裡,是排的上號的人物,可這生計拿到檯面上,卻是衆人輕鄙的。
國人重官輕商,農工奴隸次之。
因此,即便從前的彩家富貴,卻也一向對士族子弟退避三舍。
文人墨客,達官貴人,既是商家的搖錢樹,又是商家的奪命蠱。成也由此,敗也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