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不夠卑鄙,又如何對付你這樣的賤人。”
其實當初走的時候,我們就留有後手,我們知道金順不會這麼甘心臣服,他們既然敢煉製金蟬,這便證明他們不是怕死之人,那又怎麼可能乖乖這麼認命呢。所以,我和老不死的兵分兩路,我帶着金順,探他究竟是虛是實。而老不死的假借掩埋屍體之命,實際上卻誘惑瘦老頭,讓瘦老頭全盤拖出。
降頭師是很難死去的,以金順的面容來看,必然是體內含有養命蠱蟲,雖然長的難看,但畢竟有什麼獨天的優勢。這一點,在瘦老頭的幫助下,得到證實。金順吃了一種五毒蠱王,所以將其身體幾乎毀於一半,但其幾乎擁有不死之身。
不過,倒也不是不能破解,金順在被殺死之後,需要大約一天的時間進行復原,只要在這個時候,挖開其心臟,取出窩居在裡面的蠱蟲,那麼他的主幹身軀,便不會再產生任何再生組織,基本等於完全死絕。
老不死的告訴瘦老頭,如果他想活命,只有一個辦法,那便是除掉金順。他知道金順太多的秘密,如果他所料不錯的話,金順很可能逃出來,而一旦金順逃出來的話,那麼知道他那麼多秘密的瘦老頭,即便老不死的放了他,金順也不可能放過他。
瘦老頭覺得有道理,所以一早在山下的出口等候。
所以,金順一逃到山口,瘦老頭幾乎就完全信任了老不死的話,對其打打出手,以命相搏!
最終,雖然瘦老頭死了,可金順也幾乎沒有什麼反抗的能量,現在成了任我們魚肉的小玩物。
金順苦苦一笑:“你們果然夠卑鄙!”
“不敢,只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而已!”我輕輕一笑。
“沒錯,反奸計而已,我們不過只是從你的計謀裡順着爬而已。現在,老實交代你還沒交代的,如果我們滿意的話,也許會放你走。”老不死接語道。
金順搖搖頭:“你以爲我會那麼傻嗎?”說完,他猛然將自己的手指喂到嘴中,猛的一咬破,拼命的允吸着。
我想阻止這傢伙,可老不死一把攔住我,衝我搖頭:“沒用了,他用自己的血去喂他體內的蠱蟲,蠱蟲吞食之後會變得暴躁無比,自動將他的一切吃光,誰也救不了。”
我靠,這傢伙,居然自盡?!
好吧,既然他一心求死,老子也不打算管了。(其實是老子也沒有辦法啦。)果然沒過多久,這貨便脖子一歪,就此永別了人世。老不死的看看我,臉上有些樂,搖搖頭:“還是你小子有辦法。”
我嘿嘿一笑,只是旁邊的方小小不明白了:“你們,你們師徒倆樂啥呢。”
“你沒發現,我們最不想見到的三個壞人都死了嗎?都受到報應和懲罰了嗎,可實際上,我們可沒有動手殺任何人哦。”老不死的嘿嘿一笑,相當猥瑣。
方小小認真的扣着指頭,數來數去,最後興奮一喊:“對也,廚師是金順殺的,瘦老頭也是金順殺的,金順呢,最後自殺了。”
“沒錯,這一切,都是我想出來的。”我無比得意的笑道:“這三個敗類,殺他們是髒了我們的手,小爺我略詩小計就讓他們遭受各自報應,實在是人生快事啊。哈哈哈。”我放聲大笑,卻突然笑得僵硬:“對了,那下面那四十多具屍體怎麼辦?”
“帶我下去看看。”
“好,小小,你先帶老不死
的下去。”我吩咐道。
他倆奇怪的回過頭:“我靠,你幹嘛?”
我摸摸腦袋,嘿嘿一笑:“我有點事,隨後就來。”
等他們下去了,我一個人跑到瘦老頭和金順的身邊,開始在他們身上亂摸。當然了,小爺我絕對純正的性別男,愛好女,只是……
“喂,二娃子,這貨身上有東西。”
“我草,是不是黃金!”我幾乎連滾帶爬的跑到棒槌身邊,他正在金順的懷裡摸着什麼。
“是紙的,不是金屬。”棒槌皺眉道。
“我靠,難道是錢?那是錢也行啊,嘿嘿。”我委瑣笑道。
棒槌搖搖頭:“他媽的,好像是張紙!”
“我靠!”
棒槌把東西拿出來,真他媽讓我失望的是,還真是張紙。這是一張黃麻一樣的紙,但背部卻讓羊皮給縫上,而正面,則用黑色的筆在上面寫滿了名字和地名。
“這,這他孃的不會是地下那四十來個人的住地吧?!”我看着這黃麻紙,頓時感覺一陣惆悵,他孃的,你們三個龜孫,怎麼也玩的是高端職業吧?就窮的連個褲衩都不剩?
“我看看!”
“看你妹啊!”我大罵一聲,棒槌這孫子,連個鳥字都不識,這他媽不純屬胡鬧嗎?我細細研究了一下,上面基本所載信息就是我所想的。不過,幸運的是,這四十個人的地址都是在我們這個縣城裡面。
但不幸的是,縣裡的鎮之間都因爲大山阻擋的原因,彼此離的很近,要將這四十個人全部送回家,我們不知道得翻多少山才行。
“倒黴!”我爬起身,擰着東西就下墳裡找不死的去了。
第二天一早,我和棒槌將腳手架運回了村裡,之後便馬不停蹄的又趕了回來。這四十個人是金順留給我們的難題,老不死的也確認如果在十日內不送這些屍體回鄉下土安葬,瞭然他們的願望的話,那麼十日後的月圓時,這些死屍口中的冤氣便會極度膨脹,最後發生屍變。
四十多個月圓殭屍,老不死說,就算他拼了老命,也未必能制服一半。
所以,我和棒槌,被老不死臨時下了任務,任務就是跟他一起——運屍。
運屍術其實跟電影裡的殭屍連排跳不一樣,我們古老的運屍方法是將屍體互相綁起來,儘管他們依然雙手搭在前一個殭屍的肩膀上,但那是我們用繩子固定的,用途是防止屍體在行走過程中落了隊。
至於如何讓他們自動跳走,這是茅山的秘術,外人並不知曉。
當天晚上,我們告別方小小,三個人領着四十具屍體,依照黃麻紙上的地址,開始朝着最近的城鎮而去。
陽關鎮!
陽關鎮是距離我們最近的一個小鎮,這個最近,指的是翻山之後的距離,如果行走大路的話,我想,他應該是最遠的小鎮。
他與平陽鎮之間,隔着一道海拔至少兩千米以上的大高山,高山高聳入雲,附近更有傳言,上面住着神仙。
不過,有沒有神仙我們不知道,我只知道,想從這上山,還真他孃的不是件容易的事。陽關鎮是我們縣城的原老中心城市,抗戰時期,那裡依靠背有高山的天然地理位置,一直是個易守難攻的戰略城市。
不過,城市總歸要有所發展,當年因爲地勢險要成爲兵家必爭之地,如今,卻因爲交通阻塞,卻逐漸成爲了城市
發展的重要阻礙。
我們縣城的中心城市實現戰略轉移,那片老城區,所剩的人口也就越來越少!
如今,那裡幾乎很少有人提及。
所以,這翻高山的路,幾乎沒有人走過。我們一路而來,基本是邊砍樹造路,邊艱難上路的狀態。
更可惡的是,這四十具屍體,正常路他們倒是能在鈴鐺召喚下蹦跳幾下,這坡度一高了,他們也跟我們玩起了無賴。所以,作爲隊伍中最年輕的棒槌,擔當起了背屍這個重任,我以我身子弱爲理由,可那老不死居然以未來掌門人需要多鍛鍊爲藉口,強行讓我也幫忙而行。
這些屍體,又重又臭,而且僵硬的跟J8似的,他們這種不配合,讓我們非常難受不說,還得忍受路上的坑坑挖挖,高高低低,我和棒槌不知道在這條路上跌了多少回,只記得我倆滿身已經是黃泥,混合着雨水,有時候感覺身上重了好幾十斤,龐泊的雨水不僅讓路難走,更讓我們的眼睛幾乎睜不開。
而且,這一切都是發生在晚上,說真的,剛開始我還很忌諱和死屍接觸,可到了後來,我們已經管不了那麼多了。在這種大風暴雨,腳下泥濘還得背個東西往上爬的情況下,所考慮的只有一個安全問題,只要不從上面摔下來已經是萬福。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和死屍面對面接觸,甚至有時候臉靠臉那都是常有的事。
棒槌勁大,乾脆一路上舉着死屍過頭頂,完全當成抵雨的工具了。
夜裡,我們行走艱難,但一路而去,凌晨的時候,我們隨處找個山洞,將四十具死屍整齊的排行在洞的兩旁,而我們則窩居在最裡面,點上一堆火,然後囫圇睡覺。一入天黑,我們重新啓程。
這一天兩夜以來,我幾乎沒有見過白天是什麼樣子,更不是知道太陽究竟是如何如何,我們所有的,就是這一片黑暗的世界和散發着無限臭味的腐屍。
我們翻過高山已經是兩天之後的事情,這兩天來,我們幾乎都在啃着硬硬的饅頭和大餅,喝着最普通的礦泉水,沒有睡過一次好覺,因山高氣冷,我們挨凍的時間不再少數,可我們堅持了下來。
第三天的中午,老不死的突然將我拍醒。
我迷糊着睜開眼,有點疑惑又有點憤怒:“幹嘛啊,跑一夜累的跟狗似的,你不讓人好好睡覺,是想幹嘛?”
他嘿嘿一笑,並沒有因爲我的抱怨而有絲毫的不爽,指指旁邊的棒槌,衝我一笑:“你去把棒槌也給叫醒!”
我白了他一眼:“白癡!”便躺下繼續睡覺!
可剛躺下,這貨便再次將我拍醒:“真的,快去叫。”
“我草,你到底要幹嘛。”
“我剛纔去外面看過了,咱們已經下了山腰的一半,我如果估計的不錯的話,今天晚上咱八點行程,晚上十二點就能到陽關鎮,然後我們便可以找個地方,好好的休息一晚上了。”老不死一臉賤笑的望着。
我當即來了精神,從地上爬了起來:“你說真的?”
“我能騙你嗎?”他衝我眨巴着眼睛。
我知道,這一定是真的,我興奮的趕緊衝到棒槌身邊,然後將這貨搖醒,哪知道這貨睡覺有個毛病,就是討厭被人吵醒,他幾乎跳起來要跟我拼命,不過當我說我們快到了的時候,這傢伙倆眼珠子轉的可圓了:“真的?”
“騙你他孃的不是人。”我嘿嘿一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