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汽車嘶啞的鳴笛聲漸近漸遠,不遠處的欄杆似乎變得扭曲,刺目的陽光和灼熱的空氣似乎要將無助的人吞噬。
丁冬站在原地看着學校大門,不知道該說或者做些什麼。“你渴了嗎?”孔秋雨輕聲問。“我不渴。”丁冬不帶思考的回答。“呃,這種時候男生不是該邀請女生,去哪裡坐坐的嗎?”孔秋雨勉強的笑着,想化解尷尬的氣氛。丁冬撓撓頭爲難的問:“你想……去我家嗎?”孔秋雨愣了一會:“……,不想。”孔秋雨無奈的苦笑,果然胖子的情商都是有問題的。爲了緩解尷尬,孔秋雨又提示了一遍:“天這麼熱,你是不是該邀請女生去哪裡坐坐?”丁冬撓撓頭看着她表示疑問,簡直把孔秋雨看的不好意思。她氣急敗壞的提示到:“比如說?學校旁邊的奶茶店?”
“我……沒帶錢啊。”丁冬又提示了一遍。
“我……帶了。”欲哭無淚。
“那走吧。”丁冬興奮的說。“算了,我突然想回家了。”孔秋雨頭轉頭向十字路口走去。丁冬在後面大喊:“別走啊,我們兩個站在大門口,等會有老師開車過來了,我們兩個可以趁機跑過去!”後面兩個學妹用能聽到的聲音吐槽道:“胖子的脂肪果然夠太陽蒸發的。”孔秋雨頭也不回的揮揮手,但是丁冬沒有看到,她的臉沒有難堪反而有一絲笑意。丁冬向走過去的學妹背後豎起中指,心想站一會咋了,又不會掉塊肉。
唯一的故事線索就這麼斷了,所以石鑫言與那個女生之間的事只能變成深埋內心的秘密。其實石鑫言之前一直想找丁冬傾訴的,埋在心裡的感覺也不好受,但是丁冬是個廢物,完全聽不懂話中話。當時丁冬問石鑫言,“我聽說你這種人還追過一個女生很長時間?”石鑫言表情認真的回答:“感情上的事,講述者當然會把錯都歸結在別人身上,我不是聖人,也是一樣認爲自己沒錯,不想說別人的壞話。”正當石鑫言準備說的時候,丁冬識趣的回答:“奧,那算了,我就是好奇。”就這樣,唯一要聽過這個故事的人也不復存在了……
其實石鑫言和那個女生的認識非常戲劇,中間夾雜了好多電影情節的狗血劇情。爛透了的情節,讓人簡直懷疑故事的真實性。
時間當然不是現在,也不是當前的高中,這事還得從好多年前的初中,不,是小學說起……
石鑫言小學時期有一個玩的非常好的男發小,叫李。李非常聰明,每次都是和石鑫言一起玩,但考試後的分數總要比石鑫言高出一截。那時石鑫言和李的樂趣都是在下課和放學,堵住一個叫石闖的老實同學,欺負人家。李長的比石鑫言耐看,屬於痞裡痞氣的那種。當時在小學就有過不少的“女朋友”,也不乏小弟,可以說是當時的孩子王。石鑫言和李他們兩個臭味相同,都是小學老師的眼中釘,肉中刺。不僅如此,他們兩個還非常有緣。小學同班六年同學就不說了,初中居然也是同一所學校、初中同一個學校就不說了,居然還一個班、好吧一個班就不說了,在學校寢室三年來還是睡一張牀,擱板都沒有的那種。這些如果還是不夠巧的話,石鑫言的高中和也是同一所學校……
那麼這時候有人發出疑問了,這和石鑫言喜歡的那個姓楊的女生有什麼關係?石鑫言和李這麼有緣,難道李最後去了泰國做了變性手術,改姓楊了?然後他們兩個有情人終成眷屬,和孩子一起走到了白頭……
當然不是!這種猜想恐怕要讓石鑫言氣的飛起。但是李確實和那個姓楊的女生,與石鑫言之間,有的難以說清的關係。本來他們兩個是一樣的,可能都會走一樣的路。但是明天要發生的事誰都不知道,另一個男生改變了李。
所以說這事還要牽扯上一個人,這個人也是石鑫言和李的小學同學,但是學業止步於小學六年級,他的名字叫宇。宇從小他的爸爸喜歡喝酒,喝完酒後就打宇和他的媽媽。宇從小就冷酷,自己捱打一聲不吭的忍受,媽媽被打他眼裡彷彿就是一場電視劇。在一次家暴之後,宇的媽媽狠心離開了這個家,跑向了外地永遠不回來。而惡人終有惡報,宇的爸爸在一次冬天喝醉之後,一頭紮在沙發上睡覺,再也沒有醒過來。宇也沒有管他的爸爸一直躺在沙發上,待鄰居發現,宇的爸爸屍體已經凍僵了。失去父母的宇,由文化程度非常低的爺爺撫養。宇不喜歡說話,從小就是別的孩子口中的“沒有爸爸媽媽的野猴子。”不僅如此,因爲沒有人管,宇從小喜歡打架,喜歡幹偷雞摸狗的事。鄰居看宇沒有爸爸媽媽可憐,沒有大事的時候也都選擇隱忍了。由於宇的爺爺年紀大了,沒有任何經濟能力,宇小學畢業後也就理所應當的步入社會之中了。
宇小學喜歡和人作對,不服從管教,是石鑫言和李的死敵。但是石鑫言沒有和宇有太多的交集,因爲李纔是真正的老大。他只是跟着李,去做小學時一些認爲開心的事。李也不是軟弱的性格,別人罵他一聲,他是一定要打別人一拳的。那時的李和宇,都視對方爲血海深仇一般,三天一小打,兩天一大打。
但是畢業是一切矛盾解決的有效途徑。小學畢業後,那些過往的吵吵鬧鬧,傾刻間就變成了男生堅固的友誼。李和宇,就像石鑫言和李一樣,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但是李在中間而已,石鑫言和宇依舊沒有過多的交流。
宇步入社會後,開始拉幫結社,成爲所謂的黑勢力。李也一樣,和宇一起,放棄了當初發誓好好學習的話,和宇一起墜入深淵。而石鑫言和李的關係依舊很好,石鑫言背後有李的撐腰,讓他也慢慢膨脹了起來。但是石鑫言並沒有和李一樣,整天出沒於燈紅酒綠的網吧,酒吧,KTV之中,但是也有不少次耐不住李話語的誘惑。石鑫言只是在聽李每次回來後的事蹟,眼中盡是羨慕的閃光與嚮往。
燙喉的酒,醉人心脾的音樂,絢麗的閃光燈,多彩的屏幕讓李徹底迷失了自己。從裡到外,就連走路,都絲毫掩蓋不住李那股痞子般的氣息。本就好看的外表,目中無人的眼神和那種高高在上與不可一世。理所應當的是所有女生和楊喜歡的類型吧?多年以後的石鑫言回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