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順看了看劉赫,大概也是默認了這個分配。
他回頭對副將使了個顏色,那副將便站了出來,拉開了一張地圖。
“幾個時辰之前得到的最新戰況,昨日清晨,皇甫將軍率大軍追上太平道叛軍,雙方於上黨郡高都縣城以北激戰一日,及至入夜時分,雙方互有損傷。對方糧草將盡,我們高將軍判斷,那張角應是打算於高都城中劫掠補給,但經此一役,計劃被打斷,不得不繼續行軍,轉變目標。”
“哦?竟然這麼快就到高都縣了!”劉赫有些驚訝。
高順卻沒有說話,反而看向了劉赫。
劉赫明白他的意思,說道:“高將軍是想讓劉某猜測一番那黃巾軍的去向?”
“不錯。”
劉赫看了看地圖,說道:“皇甫將軍的大軍,位於其西南側,敵軍若想要劫掠補給,只有往東、北兩個方向而去。然東側是巍峨大山,雖然翻過大山,再行數百里,就能進入冀州魏郡,也就是太平道的大本營,不過山路難行,反而容易被皇甫將軍追上,更何況他們也沒有足夠的糧食支撐走完這漫長的山路。因此只能往北。”
高順面無表情,沒有發表任何看法,劉赫便繼續說下去。
“他大軍往北,首先會到達泫氏縣,不過此縣人口不過數千,山地縱橫,水脈不多,可謂是地貧民乏,縱然把整個縣城翻個底朝天,也不可能湊到足夠他數萬大軍的糧食,所以他無從選擇,只能繼續北上,進入上黨郡的治所——長子城中獲取補給。”
劉赫看了一眼高順,見他依然沒有什麼表情,不過目光之中顯然透露出讚許之色,知道是被自己說中了。
“不知上黨郡如今集結了多少兵馬?”
高順的副將指了指地圖,說道:“上黨郡有郡兵五千,趙太守將其分兵兩處,長子城和壺關各布兩千五百人。”
“蠢!真是蠢!”劉赫忍不住罵了一句。
“兵力本就弱勢,還分兵兩處,看似把守兩地,實則兩地都守不住,此人要誤大事!”
高順難得開口了:“劉縣令以爲當如何?”
劉赫也沒有客氣,直說道:“應當馬上派人以快馬通知上黨太守,將壺關守軍收回長子城中,只要守住此城,對方糧草一盡,則不攻自破。如果長子城被攻破,讓敵軍獲取足夠的糧食補給,僅憑几千守軍根本守不住壺關,到時候敵軍攻下壺關,既可以憑藉天險抵擋皇甫將軍的大軍,靜待冀州援軍,再不濟也可以出壺關一路回到魏郡。”
高順微微點頭,劉赫繼續說下去。
“張角昨日高都大敗之後必然連夜北撤,他黃巾軍都是步卒,缺乏操練,行軍速度雖然不及我等,但高都到長子城不過二百二三十里路程,他即將糧盡,必不敢耽擱,徹夜趕路,再過三日後定會兵臨長子城下。”
這時一旁的關羽發話了:“我軍從這陽邑縣出發,卻要走五百多里路程,至少也要五日時間才能趕到,那位趙太守只怕守不住這兩天。”
劉赫這六千多的軍隊,只有兩百多騎兵,剩下都是步卒,而高順那邊全部都是步卒,縱然兩支軍隊訓練有素,但行軍速度終究不可能太快。
“唉,騎兵啊騎兵,我何時才能擁有一支數萬人的強大騎兵隊伍啊!”
劉赫心中感嘆着。
哪怕有張、蘇兩家的戰馬援助,可是因爲人員、訓練、供養成本等各方面限制,自己一直無法大規模發展騎兵,這算是劉赫一塊心病了。
“罷了,死馬當活馬醫了!”
劉赫咬了咬牙:“雲長,你率領本部騎兵,帶上三日的乾糧,輕裝簡行,一會兒用過飯之後,即刻出發,務必在後天上午趕到長子城中!其餘大軍,在此休息一個時辰,隨後星夜趕路,爭取在四天內走完這五百里路程!”
說完之後,劉赫轉過頭看向高順:“不知高將軍以爲如何?”
高順難得露出了一絲驚異的表情。
“妙極,妙極。”
隨後,他從懷中取出一支令箭,交給副將。
“此爲刺史大人令箭,汝派人執此令箭,快馬將方纔劉縣令所說之調度安排,通知趙太守!”
“喏!”
劉赫握着關羽的手,說道:“二弟此去,萬望小心。以五千擋五萬,要想支撐一日時間,實爲千難萬險,兄思前想後,非雲長莫能當此重任。此去千萬記住,騎兵以機動性爲先,當以左右遊擊爲主,使其不能全力攻城,莫要陷入鏖戰啊!”
關羽神情動容:“大哥放心!小弟若守不得城池,願將此殘軀,就此殉國!”
“好!”高順忽然大喝出聲。
“忠義無雙,佩服佩服!以水代酒,敬關將軍!”
高順端起一個陶碗,他那副將則也取過一隻陶碗遞給關羽。
關羽本來對高順這個外人有些看不上,此時見他也是性情中人,頓時對其大爲改觀,當即接過陶碗,一飲而盡。
安民軍士卒們很快就埋鍋造飯完畢,衆人用過飯,馬匹餵了草料,關羽便率領兩百多名騎兵,沿着官道往南方絕塵而去。
劉赫站起身,對高順抱拳道:“高將軍,如此漫漫趕路,未免枯燥。卑職斗膽,想和將軍打個賭,如何?”
高順好奇地看着劉赫:“何意?”
劉赫笑道:“久聞刺史大人帳下,論治軍之嚴,首推高將軍,赫不才,願與將軍比一比,此次行軍趕路,到底誰先到達長子城,如何?”
高順微微一愣。
“激勵士氣,妙極!”
“呵呵,想不到被將軍看破了。”
劉赫此舉,確實有藉此激發兩軍軍士好勝之心,一次激勵士氣的想法,不過卻不全在於此。
劉赫此時已經把高順看作自己人了,不管他現在是誰的手下,都得想方設法挖來這個牆角。
而要想讓他脫離刺史府這顆大樹,來投靠自己區區一個縣令,以高順的性格而言,就必須讓他完全信服才行。
高順最擅長的本事是治軍、統兵,自己如果在這方面勝過他,纔有讓他對自己心服口服的可能。
高順問道:“何物爲賭注?”
劉赫當然不可能直接提出要對方輸了就來轉投自己帳下這種話來。
“就以隨身鎧甲爲賭注,如何?”
高順看了看劉赫的鎧甲,縫製細密,十分紮實,比起自己的要強上不少。
“高某不佔便宜,若輸,將此佩劍與鎧甲一併予你。”
“好,一言爲定!”
劉赫心中暗暗發笑。
高順哪裡知道,劉赫說的鎧甲可是自己貼身的金絲甲,其價值之高,別說高順的佩劍跟鎧甲了,就算再來十套,一百套,也遠遠不及。
武將有三樣東西,視若性命,絕不輕易予人:兵器、鎧甲、戰馬,自己之所以提這個要求,其實也是想這無形之中,拉近雙方的距離而已。
至於這金絲甲,如果高順真的有朝一日投靠了自己,如此人才,難道自己還會捨不得爲他打造一套相同的甲冑麼?
所謂“兵貴神速”,雙方都沒有多做耽擱,稍做休息之後,就抱拳拜別,各自開始了急速行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