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幸虧只是右手小指頭,日常生活裡不經常能用到。
如果換成其他常有的手指,落成這幅半殘不殘的樣子,天知道小女兒以後的生活會平添剁手麻煩……
而造成那一次打斷了她手指的家庭暴力,就是因爲一位“好心”的鄰居看不慣她父母在家裡摔碗砸鍋的叫罵聲,於是跑到她家裡來理論,結果不出意外的和她父母吵了起來,鄰居氣沖沖的走了,她父母卻餘怒未消。
於是,年僅三歲、還沒來得及跑到臥室裡躲起來的小女兒就變成了她父母的出氣筒,被打得遍體鱗傷。
雞毛撣子惡狠狠的抽到她臉上,她下意識用手捂住臉,還沒來得及躲開,右手的小手指就正好被雞毛撣子掃中了,就那麼一下,小孩子脆生生的手指骨頭就被直接打斷了。
更可笑的是,她的父母完全沒發現她的手指被打斷了,小女兒自己也不懂事,只覺得手指很疼,全身都很疼,因爲已經差不多習慣了這種疼痛,所以她什麼也沒說,第二天出門的時候又遇到了那個“好心”的鄰居,對方一臉同情的看着她滿身的傷,說了幾句氣憤填膺的話,然後就走了。
——從頭到尾都沒注意到小女兒歪曲的、紅腫得像胡蘿蔔一樣的手指。
打斷她手指的是她的父母,怪不得別人。
小女兒自己心裡非常清楚這一點,所以她沒有遷怒這位鄰居。
可是細細追究起來,這位鄰居自己,就真的沒有一點兒責任嗎?
如果不是他突然跑到她家裡,和她父母大吵一架,她父母也不會氣得那種地步,遷怒地打斷了她的手指。
最多就是臭罵小女兒一頓,捱罵總比捱打要好。
結果鄰居爲了他那點“好心”,怒氣衝衝的跑到她家裡,挑起了她父母的怒火。
他自己倒是毫無忌諱,義正言辭的在她家裡發表完一番話,拍拍屁股就回家了,卻從頭到尾都沒有考慮過小女兒的處境。
他是一番好心,卻把小女兒父母的怒火完全挑起,又把小女兒單獨留在這樣的怒火之下,自以爲義正言辭充滿了善意,可結果呢?
倒黴的不過是小女兒,捱了一頓虐打不說,小小年紀就留下了肢體殘疾。
這樣的後果,小女兒敢用腦袋發誓,這位“好心”的鄰居壓根就沒有考慮過。
他那所謂的好心,不過是爲了滿足自己伸張正義的欲/望,自以爲是爲了小女兒好,可結果卻間接的把小女兒害得更慘。
這樣的“好心”,小女兒實在是感激不起來。
她寧願這位鄰居不要同情自己,也好過因爲對方愚蠢的憐憫和同情,反而給她帶來更多的災難。
而類似這樣的事情,在小女兒的童年生涯裡,發生的還不止一次兩次。
她身上遍佈的舊疤痕,如果說有七分原因是因爲父母的虐待和刻薄,那剩下的三分,也要歸功於那些自以爲好心和善良的其他人。
沒有他們打着的同情的幌子推波助瀾火上澆油,小女兒也不至於白受那麼多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