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4.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在哪?具體規定了哪些紀律?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要有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法律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黨內法規制度是對全體黨員的要求。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下稱《條例》)是黨的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黨內法規,
《條例》有效區分了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關係,實現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新修訂的《條例》分則將違紀行爲類型分爲違反政治紀律、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羣衆紀律、違反工作紀律和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爲這六類。明確了“負面清單”,確立了紀律“底線”。在具體內容的編排方面,刪除了近80條與刑法和其他法律相重複的違紀行爲條款。原《條例》一共178條,其中有70多條同刑法等國家法律重複。修訂後的《條例》爲突出黨紀特色,刪除了所有與《刑法》重複的內容和條款,如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行爲、失職瀆職行爲、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爲、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爲等相關條款。爲保障與《刑法》的銜接,修訂後的《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定的行爲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另外,爲體現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的要求,對於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在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方面,將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爲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對抗組織審查,黨員領導幹部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等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的違紀行爲納入處分範圍。
在廉潔紀律方面,將違反有關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適用公務用車或者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接受宴請、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違規公務接待納入廉潔紀律處分範圍。
在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方面,將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法活動等行爲納入違反工作紀律部分;將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爲納入違反生活紀律的部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