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當國家發佈三級、四級警報,宣佈進入預警期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採取何種措施以應對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
發佈三級、四級警報,宣佈進入預警期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即將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一)啓動應急預案;
(二)責令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佈反映突發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三)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專家學者,隨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突發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響範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級別;
(四)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衆有關的突發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並對相關信息的報道工作進行管理;
(五)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佈諮詢電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