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哪些補償?

178.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哪些補償?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本章完)

二、憲法篇_27.我國的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什麼?五、社會管理篇_320.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負責人是否要出庭應訴?五、社會管理篇_311.什麼是申請回避,哪些情形可以申請審判人員迴避?252.反覆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方式乞討的行爲,公安機關是否可以處理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77.在什麼情形下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五、社會管理篇_236.信訪人違反信訪秩序將受到什麼處罰?五、社會管理篇_342.哪些行爲構成虛假廣告?五、社會管理篇_332.什麼是律師?可以依法從事哪些業務?五、社會管理篇_342.哪些行爲構成虛假廣告?三、經濟發展篇_88.對哪些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國家給予支持?257.公安機關可否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進行檢查?106.哪種情況下,可以對違反《環境保護法》的企業事業單位的直接責任人進行拘留?254.公民在行政機關向其調查取證時,故意作僞證,提供虛假證言,將承擔什麼後果?二、憲法篇_38.我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包括哪些內容?什麼是剝奪政治權利?五、社會管理篇_309.民事訴訟法對證人作證作了哪些規定?五、社會管理篇_316.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的範圍有哪些?三、經濟發展篇_98.馳名商標是榮譽稱號嗎?哪種情況可以認定爲馳名商標?二、憲法篇_33.我國國家機關的組織活動原則有哪些?二、憲法篇_33.我國國家機關的組織活動原則有哪些?五、社會管理篇_336.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構成犯罪嗎?性質有多嚴重?五、社會管理篇_326.刑事訴訟中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將哪些案件發回重審?五、社會管理篇_334.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有哪些行爲?三、經濟發展篇_54.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主體應具備什麼資格?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60.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應有哪些條款?三、經濟發展篇_60.什麼是稅收違法?包括哪些方面?三、對象和要求257.公安機關可否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進行檢查?76.如何界定假種子和劣種子?生產、經營假、劣農作物種子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105.新修改的《環境保護法》加大了法律責任方面的規定,如何體現?二、憲法篇_41.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和組織體系是什麼?一、法治體系篇_9.如何理解道德與法律的關係?三、經濟發展篇_96.法律規定禁止作爲商標使用的標誌有哪些?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91.婦女和男性在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上是否平等?二、憲法篇_35.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職權是什麼?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80.礦山企業必須對哪些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採取預防措施?一、法治體系篇_12.爲什麼說弘揚法治文化對建設法治中國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一、法治體系篇_15.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和任務是什麼?173.農村村民一戶可擁有幾處宅基地?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可再申請宅基地嗎?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47.農村哪些人可以作爲“五保戶”供養對象?六、反腐倡廉篇_356.公務員辭職有哪些限制條件?143.病員及家屬和醫療單位對醫療事故或事件的確認和處理有爭議怎麼辦?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44.什麼是假藥和劣藥?48.認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應當在界定相關市場的基礎上,依據哪些因素?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89.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有哪些要求?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19.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有哪些新的精神和規定?三、經濟發展篇_104.保護環境是基本國策嗎?哪一天是環境日?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28.哪些單位及其勞動者適用《勞動合同法》?五、社會管理篇_299.什麼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必須具備哪些條件?337.醫療糾紛中,患者及其家屬通過僱用“醫鬧”向醫院方面施加壓力,會構成犯罪嗎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47.農村哪些人可以作爲“五保戶”供養對象?257.公安機關可否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進行檢查?157.《農村土地承包法》對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有哪些具體的規定?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99.婦女受到性騷擾時,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三、經濟發展篇_44.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哪些事項?157.《農村土地承包法》對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有哪些具體的規定?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38.《認定工傷決定書》應當載明哪些事項?五、社會管理篇_309.民事訴訟法對證人作證作了哪些規定?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55.《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三、經濟發展篇_78.哪些情況可以從事種子經營?哪些人不可以從事種子經營?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31.什麼情況下用工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五、社會管理篇_325.人民檢察院對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決定不起訴?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68.什麼是徵用和佔用?二、憲法篇_33.我國國家機關的組織活動原則有哪些?五、社會管理篇_232.《信訪條例》對信訪人的行爲進行了哪些規範?五、社會管理篇_315.哪些情況下,法律規定案件可以再審?五、社會管理篇_313.什麼是惡意訴訟?法律如何打擊惡意訴訟?五、社會管理篇_310.民事訴訟中的第一審普通程序包括哪些基本步驟?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63.承包方何時起能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295.網吧應當依法履行哪些網絡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違犯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三、經濟發展篇_100.什麼是專利權的終止?有幾種終止的情況?五、社會管理篇_311.什麼是申請回避,哪些情形可以申請審判人員迴避?一、法治體系篇_11.我國的立法體制是怎樣的?五、社會管理篇_229.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應當遵循什麼原則?五、社會管理篇_311.什麼是申請回避,哪些情形可以申請審判人員迴避?三、經濟發展篇_83.《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規定,銷售種畜禽,不得有哪些行爲?一、法治體系篇_1.什麼是法治?法治與法制的本質區別是什麼?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22.哪些個人所得可以免納所得稅?149.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原則和方針是什麼?由哪些部門負責?一、法治體系篇_10.新時期司法的工作目標是什麼?六、反腐倡廉篇_361.什麼是裸官?這些人不能擔任什麼職務?六、反腐倡廉篇_346.在我國哪些人應當進行憲法宣誓?誓詞的具體內容是什麼?357.《公務員法》將什麼樣的公務員納入辭退的範圍?該法對辭退公務員進行了哪些限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88.哪些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憲法篇_28.怎樣理解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201.夫妻共有的房屋,在離婚時應如何分割?291.哪些行爲是法律禁止娛樂場所實施或爲他人實施提供條件的?違犯後要承擔什麼法五、社會管理篇_284.在網絡上編造謠言,或者明知是謠言而傳播的行爲構成犯罪嗎?三、經濟發展篇_54.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主體應具備什麼資格?233.如信訪人走訪,應當到什麼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人應當到什麼場所走訪?對信二、憲法篇_34.根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哪些職權?五、社會管理篇_261.公安機關是否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並當場收繳罰款?五、社會管理篇_277.《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哪些?五、社會管理篇_232.《信訪條例》對信訪人的行爲進行了哪些規範?二、憲法篇_26.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基本內容是什麼?197.爲什麼不得以性別爲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110.史上最嚴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企事業單位如何進行處罰?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201.夫妻共有的房屋,在離婚時應如何分割?五、社會管理篇_310.民事訴訟中的第一審普通程序包括哪些基本步驟?五、社會管理篇_258.公安派出所是否可以作出治安管理處罰?五、社會管理篇_300.什麼是刑罰?刑罰有哪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