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綻從包裡拿出一個小禮盒,裡面是她爲喬倚夏做的項鍊,喬倚夏將項鍊放在手心裡,調侃她道:“這上面不該是我的照片麼?”看着比着剪刀手的路西綻,喬倚夏想笑極了,普天之下,怕是僅有她一人可以看到她這個樣子賣萌吧。
“別得寸進尺。”路西綻白她一眼,“能將存有我照片的寶石戴在身上,是你的榮幸。”
喬倚夏往前湊了湊,扯了扯路西綻的毛衣領口,路西綻大驚失色,剛想掙扎,只見喬倚夏握住自己的項鍊,慢慢扯了出來:“那,又是誰不經我允許就將存有我照片的項鍊戴上的?”
喬倚夏感動於路西綻在去國外辦事時還能夠記得要給自己買禮物的承諾,且爲了讓自己開心刻意跟自己做了相同的動作,看起來更加像情侶間的浪漫信物,世界上從沒有生來浪漫的人,亦沒有學不會浪漫的人,只要遇到那個願意爲了她而變得浪漫的人。
相愛之人,只要能夠在一起,即便是什麼都不做,安靜地靠肩坐上一下午,都已經覺得比吃蜜還要甜。
當然,如果沒有那個總是愛當電燈泡的孟流琛。
接到他的電話時,路西綻實在無法用太好的語氣跟他講話,因爲她無法理解,孟流琛已經不是一個孩子了,他是一個足夠頂天立地的大男人,爲什麼總是像個長不大的孩子一樣纏着她,黏着她。
“其實,有個弟弟黏着也未嘗是一件壞事。”喬倚夏說道。這話不僅是爲了安慰路西綻,很大程度上,這正是她的心裡話。
如果倚輝還活着,也是一個玉樹臨風的大小夥子了,他一定有着劍眉星眸高個子,就像孟流琛一樣。
路西綻握住她的手:“你不嫌棄的話,我把他送你當弟弟,好麼?”
喬倚夏忍不住笑出來:“你別總欺負他,他總歸比我大半個月,難不成你真要讓他一直叫我姐姐麼?”想起之前在宅子裡,路西綻霸道地讓孟流琛喚她姐姐,喬倚夏就哭笑不得。
“那又如何。”路西綻不以爲然,“只要你開心。”
孟流琛來到的時候已經不早了,江夏戈也已經打電話催她們快些去酒店,路西綻跟江夏戈很多年沒有見過了,對她的印象基本上只停留在讀大學的時候,她是一個話很多的人,且八卦心很重,路西綻跟喬倚夏二人跟她一起吃飯,若是沒有一個幫忙解圍,調節氣氛的,恐怕她們只會吃出一肚子氣。
接到喬倚夏電話的時候藍雪梧很開心,本來打算晚上約高中同學一起吃火鍋,但從小到大都是她黏在姐姐身邊,好容易姐姐主動打電話邀請她一次,她怎麼可能拒絕。
江夏戈是希爾頓大酒店的老主顧,同時也是vip客戶,經理們看見她笑得花枝招展,連服務生們對她都格外親切,她去的很早,喬倚夏和路西綻趕到的時候她已經坐在主座上等着她們了。
“,”
多年不見,江夏戈還是遵守着只要風度不要溫度的準則,大冬天穿一件銀色長禮服,上面批一件小外套,頭髮上彆着精緻的飾品,不知道的還以爲她要去參加宴會。
路西綻沒理她,握着喬倚夏的手,把她帶到位置上,刻意跟江夏戈拉出些距離。
“小帥哥呢?”江夏戈上下打量着路西綻,沒什麼變化,也沒變得更漂亮,因爲江夏戈承認,路西綻的容貌無可挑剔,已經沒有什麼可以進步的空間了。不過聽說今天要跟着來的還有一個小帥哥,引起了她的好奇心,路西綻一向孤僻,怎麼現在人緣竟這般好了。
話音剛落,服務生便開開了門,一個西裝筆挺的英俊男子走了進來,承淮的副業是娛樂,江夏戈見過不少帥哥,可還是瞬間被這個眉清目秀的男子吸引了目光,男子雙眸狹長,很有古代風流俠客的味道。
“三位姐姐好。”孟流琛做了一個紳士的彎腰動作。
“來,坐我旁邊。”江夏戈指指自己身旁空位,路西綻故意空了一個位置,剛好可以給他坐。
“謝謝姐姐。”孟流琛陽光一笑,露出潔白的牙齒,“我叫孟流琛,你叫我流琛就行了。”
孟流琛這個人,哪兒都好,就是對美女沒有抵抗力,剛剛進來的時候他就發現,坐在主座上的姐姐太漂亮了,跟路喬那兩位姐姐不一樣,不似她們的清冷,江夏戈就像是盛放的牡丹,妖冶,魅惑,鋒芒畢露。
江夏戈眼裡含着笑,帶着似有若無的嫵媚:“你好,我叫江夏戈。流琛,有進入娛樂圈的打算嗎?”
聽到娛樂圈三個字,孟流琛眼裡都要冒金光了,他從小就覺得自己帥得驚人,不進入娛樂圈就是浪費生命,白瞎了老天給他的這張英俊的臉蛋兒。
“江老闆。”路西綻冷冷打斷她,“你打主意打到我的人身上了?”
“你的人?”江夏戈玩味地眯了眯桃花眼,“親愛的,你都沒有跟我好好介紹一下,我怎麼知道他是你的人呢?”
路西綻沉默,她是不知該如何向江夏戈介紹,弟弟二字她仍舊說不出口,可說我父親的兒子又十分奇怪。
“流琛是我們的弟弟。”喬倚夏看出了路西綻的爲難,解圍道。
孟流琛狂點頭:“對,我是姐的弟弟,夏戈姐,你真的能幫我進入娛樂圈嗎?”
“孟流琛。”路西綻側頭看着她,面露不悅,她雖然沒有接觸過這個圈子,可是知道娛樂圈就是個大染缸,讓人墮落,讓人沉迷,尤其是出了方恬的事,令她更是對這個混亂的圈子毫無染缸,“不許想這些事情。”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我們弟弟長得這麼俊俏,指定秒殺一羣當紅男明星,你不讓他追逐夢想,就是壓抑他的明星天性啊。”
緊接着又是一陣推門聲,滿臉笑容的女孩兒裹得像個小圓球一樣蹦蹦跳跳就出現在了衆人面前:“公主駕到!”藍雪梧穿了一件淺色調漸變系的羊絨短外套,下面一條緊身牛仔褲配一雙雪地棉,看起來可愛又不失時尚,雙頰不知是塗了腮紅還是凍的,紅彤彤的,讓人很想捏一捏。
藍雪梧從小就是那種自來熟的性格,加上長得可愛,脾氣又好,同齡人都很願意跟她玩,長輩也都很喜歡她。藍雪梧最大的優點就在於,她雖然是富家女,但是卻沒有一點點富家女的嬌慣和架子,更不是那種眼高於頂的蠻橫大小姐,很顯然,她迅速地跟江夏戈熟絡了起來,一口一個夏戈姐姐地叫着,甜的不得了,這樣的女孩,實在沒有讓人不喜歡的道理。
江夏戈屬於那種時刻不忘彰顯自己身份的人,今晚的聚餐只有五個人,她卻點了十五個人也未必吃的完的菜。其實除了藍雪梧之外,其餘四個人飯量都很小,尤其是路西綻,只喝幾口湯吃了點青菜就覺得飽了。最後一道菜是酒店的招牌菜之一,清蒸大閘蟹。
優雅的服務生將整隻的蟹挨個擺在五位的跟前,每個蟹腿上都有個精美的“戒指”,印着陽澄湖產地的固定電話,可供覈實。工具並不複雜,只有一鉗一勺。
“哇,本來今天晚上跟朋友吃完火鍋說好了要再去海鮮城吃海鮮的,想不到今天就吃到了螃蟹,開心!”藍雪梧笑眯眯地彎着眼睛,看着江夏戈,“對了,夏戈姐姐,你覺得我適不適合當明星啊?我雖然沒有你們長得漂亮,不過我應該算可愛型的吧?”
江夏戈挺喜歡藍雪梧的性格,看着沒什麼心機,很單純的女孩:“很適合。”
“真的呀?”藍雪梧興奮地說道,“以前我媽老說我貌不驚人,如果我去演電影,指定票房慘淡!”
江夏戈笑笑:“不會。”
“姐姐,螃蟹太寒了,你還是不要吃的好。”許久沒有講話的孟流琛對身旁正在細細剝着蟹腿的路西綻說道。螃蟹性寒,路西綻體質太弱,又患有哮喘,對於她來說屬於忌食食物。
“嗯。”路西綻淡淡說道,細長白皙的手仍然在優雅地剝着螃蟹,“我知道。”
其實孟流琛也挺愛吃螃蟹的,特別是蟹黃,吃起來香得很,但是他很少吃,因爲剝起來太麻煩了,有時候他剝着剝着就急了,索性不吃了。不過爲什麼明明是血脈相連的親人,他姐姐就什麼都比他強,比他聰明,比他懂事,還比他會剝螃蟹,剝螃蟹是一件多麼讓人頭疼抓狂的麻煩事,他姐姐竟然可以像在吟詩作對一樣享受,舉手投足都那麼有閨秀氣,蟹肉整齊地排列在餐碟裡,跟挑出來的蟹黃在燈光下交相輝映,散發着香氣,誘人極了。
他剛想開口說讓姐姐賞給他吃,路西綻就把餐碟放到了喬倚夏桌前,然後把喬倚夏那隻螃蟹拿過來,繼續剝了起來。
孟流琛的臉瞬間垮了下來,憋着嘴一臉不樂意:“姐!你等會也幫我剝好不好!”然後一臉可憐地把自己那隻剝了一半就放棄的螃蟹推到路西綻跟前。
路西綻擡頭冷冷看他一眼:“你自己沒有手嗎?”
“可是倚夏姐也有手啊!”
“你跟她能一樣嗎。”
“我……!”孟流琛竟無言以對,憑什麼,爲什麼!
江夏戈好笑地抿抿嘴,低頭繼續吃鱈魚,就在此時,一個甜甜的聲音打亂了孟流琛的思緒,也緩解了他此刻糟糕的心情。
“流琛哥哥,我來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