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雙方都是在城區作戰,所以打起來都是街頭巷戰居多,雙方的傷亡人數急劇增加。
一開始英法聯軍還能夠死守內城的外圍城區,但是很快就是因爲傷亡慘重而放棄大量的城區,開始逐步退往外城的沿江地帶。
而這個時候,一直停泊在珠江上的英法聯軍艦隊在西馬的親自指揮下,突然對外城地區進行大規模的炮擊,冒進的部分中華軍頓時死傷不少。
不過受到內城失守,外城城區也丟失了大半的情況下,英法聯軍的高層認爲廣州已經沒有繼續守下去的價值了,所以次日他們開始主動放棄了外城,剩下的將近三千名英法聯軍殘兵登上了停泊在珠江的大量船隻,從而正式撤出了廣州。
這一次反攻廣州,也就是中華軍和英法聯軍的第三次廣州之戰,中華軍以絕對的兵力優勢爲依靠,以多打少從英法聯軍手中奪回了廣州。
此戰中,英法聯軍傷亡超過兩千人,而中華軍方面第二軍和第三軍加在一起,皇家陸軍士兵的傷亡較多,佔據了總傷亡人數的大約四分之三,有大約三千名皇家陸軍士兵在戰鬥中傷亡,當場陣亡的就超過一千人,另外有千餘人歸屬第三軍指揮的協防軍士兵死傷。
之所以皇家陸軍的死傷比協防軍多,是因爲協防軍在這場戰鬥里根本就沒有什麼用處,中華均能的高級將領們根本就沒有把太多協防軍調往前線。
而這一千多協防軍士兵的傷亡也是被徐言青等人直接忽略了,他們在乎的是三千名皇家陸軍士兵的死傷,雖然說數量上有些多,不過考慮到雙方的訓練有所差距,同時中華軍還是打的攻堅戰,在敵軍的密集艦炮火力支援下打的這麼一場攻堅戰,能夠大成二比三的傷亡比例已經不容易了。
不管雙方傷亡如何,但是這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中華軍已經奪回了廣州,而這將會讓包令在談判桌上失去極爲重要的一個籌碼。因爲他不能再用廣州來換取任何利益了。
廣州的失守讓英法聯軍上下陷入了一種絕望,而不久後剛攻克廣州的第二軍和第三軍再一次兵臨香港,儘管英法聯軍有着龐大艦隊的艦炮火力支援,但是他們依舊陷入了一種絕望。
甚至軍隊內部已經是對一系列的軍事失敗掀起了一番厭戰情緒。諸多中下級的軍官們開始請求撤出香港,離開中國這個讓他們損兵折將的地方。
就連負責香港防務的英國海軍將領西馬都是親自寫信給包令,讓他爭取儘快從外交層面上結束掉這場毫無意義的戰爭。
這讓身在上海進行談判的包令相當爲難,這一方面要維護甚至是爭奪更多的利益,但是另外一方面軍事上的連續失敗卻是讓他沒有任何爭奪利益的底氣。
在這種悲觀的大環境下。包令爲首的英法談判團隊終於是和宋向堂爲首的中華帝國談判團隊達成了初步協議。
並在十一月八號在上海外灘飯店簽署了正式協議,包括中英上海條約、中法上海條約。
上述條約的主要點有以下幾點!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中華帝國和英國、法國正式結束戰爭狀態!
然後就是雙方決定廢除第一次鴉`片戰爭到1858年爲止英法兩國和滿清簽訂的一一系列條約,並由新條約取代。
關稅方面的相關協議全面廢除,這也就代表着中國收回了關稅自主權,而作爲關稅的附屬協議,中華帝國又和英國、法國簽訂了友好通商協議,各國承認中國的關稅自主權,同時中國不得對上述兩國的商人給予歧視性的關稅政策,作爲對應,英法兩國國同樣不會對中國的出口商品徵收不公平的高額關稅。
不過這個附屬協議嚴格上來說並沒有什麼權利。因爲各國的關稅都是獨立自主的,到時候想要怎麼徵收還是怎麼徵收,不過這種事以後再慢慢扯皮了。
同時中國廢除任何形式的領事裁判權,各國民衆在華經商、生活必須準守中華帝國之法律,違法後由中華帝國之執法機構進行逮捕,審判,監押等。
同時還有比較重要的鴉`片貿易方面,兩國尤其是英國方面承認並尊重中國方面的禁菸政策,並不得進行任何干涉。
然後還有幾個比較重要的議題,比如說英法將會正式承認中華帝國爲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並獲准在南京建設各自的公使館,兩國將會往中華帝國派遣駐華公使,同時中華帝國也應在英法兩國派遣外交人員並在倫敦、巴黎建立公使館。
英法兩國有權在各自的領事館懸掛各自的國旗,中華帝國在英法兩國的領事館同樣有權懸掛國旗。派遣數量不超過二十人的武裝人員攜帶輕武器保衛領事官,但是該武裝人員不得攜帶武器外出使館。
隨後是中國正式開放瓊州、潮汕、廣州、廈門、福州、寧波、杭州、上海、南通、臺灣、海州、青島、天津、營口一共十四個沿海港口作爲通商港口,除非違反了中華帝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不然中華帝國方面不得限制兩國公民在上述通商港口的合法經商以及居住。至於中華帝國的商人到英法兩國的話,人家表示隨便你到處走,只要不違反當地法律即可。
然後還有英法兩國堅持的宗教事務。中華帝國允許英法兩國所屬的傳教人員在規定之通商港口建立教堂,進行傳教活動。但是在通商港口之外不允許洋人出入,自然也就不允許傳教之傳教了。
而且建立教堂要得到中華帝國方面的准許,同時沒有得到當地政府以及民政部宗教科的准許,不得在教堂以外的公開場合進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動,違者將會被非法集合罪逮捕並審判。華民如果要加入洋教,必須前往宗教科進行報備,同時傳教士不得以脅迫、引誘等不道德的手段拉攏華民進入洋教,而鑑於年齡小的華民無法自主判斷,規定年齡十四歲以下的華民除非得到父母正式書面准許,否則不能自行加入洋教。
爲了這個協議,中華帝國的民政部甚至專門成立一個宗教科。專門處理和西方宗教有關的事務。
除了上述問題外,還有一個香港問題,由於英國堅持不願意撤出香港,而且態度非常強硬。同時外務部也是詢問了軍方通過能夠通過軍事手段收復香港,在得到了軍方說會盡一切努力,但是不敢保證的答覆後,宋向堂就知道軍方要想短時間內攻克已經被建設成要塞一樣的香港估計是不太可能的了。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爲了顧全大局宋向堂也沒有堅持要收回香港這個條件。不過英國也是在香港問題上做出了一定的退讓。
表示願意把香港問題單獨拿出來談,表示可以效仿之前上海商貿區的模式,在香港成立一箇中英共管的聯合市政府,對香港進行市政管理。
所以在中英簽訂的香港備忘錄中,協議規定中國官方派遣兩名代表,英國官方派遣三名代表,香港當地居民中選出一位華人代表,一位英國代表,一共七位代表組成香港市政委員會,該市政委員會擁有對現有香港地區的全部市政管理權。
至於其他問題基本都是擱置了下來。因爲既然不能在現在通過軍事或者外交手段徹底收回香港,那麼林哲的想法就是乾脆等一等,等上幾年再隨便找個藉口打一仗就是了,現在可不是二十一世紀,而是十九世紀,只要他林哲願意,明天他就能夠發動一場戰爭。
現在嘛,先把其他協議簽下來再說,省的談判拖那麼久影響到了國內的軍事以及工商業的發展。
畢竟對於現在的中華帝國來說,統一國內纔是頭等大事。其他的都可以先放一放。
除了上述諸多條件外,還有俘虜問題,在正式文件中是這麼寫的:中華帝國以願意無條件釋放全部戰俘,前提是所有協議全部簽署並得到執行。也就是要等到雙方正式換約之後。
而私底下,聯軍得繼續爲這些俘虜支付生活費用,而從之前到現在,再考慮到漫長的換約時間,這些俘虜的生活費用有可能高達兩百萬英鎊以上。
這些費用將會和以往一樣,通過正常的商貿往來秘密交付到中華帝國手中。並不會留下任何的正式書面文件。
儘管這些費用並不算什麼戰爭賠款,實際上這些錢大部分還是得花在這些俘虜身上,畢竟上萬人吃喝一年多可是很花錢的,而且那些所謂的貴族俘虜對生活品質的要求高的很。
事實上,這兩百萬英鎊的數據也是人家聯軍主動提出來的,反正中華帝國方面的意思是你給多少錢就給多高的待遇,你給一萬英鎊的話,就用一千英鎊養着這一萬人,你給一百萬英鎊就用五十萬英鎊養活他們,給兩百萬英鎊的話,估計會用其中的一百萬英鎊來養活他們,剩下的一百萬也不能說中華帝國私吞了。
因爲管理這一萬多俘虜得花費諸多帝國官員以及軍官的精力,他們的工資以及各種花銷你們也得算上啊。
難不成你以爲武裝看守的士兵不用薪餉啊?
這中英上海條約裡的正文條款以及附屬條款加起來足足一百多條,花費了雙方談判人員超過兩個月的時間去扯皮。
而不管怎麼樣,這談判總算是談完了。
隨着中華帝國和英國、法國簽訂的中英上海條約、中法上海條約後,美國方面也是找上了中國,說是要效仿英法簽訂相關條約,這美國人倒是務實,他們就是來做生意的,也沒有和英法那麼多亂七八糟的要求,所以很快就是簽訂了中美上海條約,條約的主要內容就是通商,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中華帝國對美國也開放了那十四個通商港口。
這消息讓包令知道後差點吐血,他們勞師遠征才獲得這十四個通商港口,而你美國人啥都沒幹,連談判都沒有持續幾天就是獲得了上述港口的通商權力,這讓包令等人相當不爽。
不爽歸不爽,但是條約已經簽下,這戰爭總算是可以宣佈結束了,而下一步就是進入漫長的換約階段。
所謂的換約就是,這些條約要得到各國國會或者皇帝的批准,而當各國都正式批准以後,這些條約纔算是正式條約。
然而在雙方正式批准之前,上海商貿區那邊受到戰爭結束,條約簽署的利好刺激,十一月份各國洋行掀起了一次在華投資的高氵朝,也有很多洋人磨拳搽掌準備進入杭州等新開放的通商港口尋求發財的機會。
而林哲看到了簽訂的這些條約後,說着讓宋向堂聽不懂的話:“一個時代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