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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鳳跟我回揚州,卻沒把孩子帶上來,全部丟在老家,其果敢和決絕讓我驚訝。我回去爲孩子“抓週”時,她對我說,現在國家改革開放,經濟搞活,這麼好的形勢我們要珍惜把握,發財靠年輕,孩子帶到揚州她無法做生意,還不把人急死呀。“撂在爸媽這兒比哪兒都好,敞院大屋的,到了揚州那笆斗大的地方還不是讓孩子去受罪,大人也不得安穩!”

銀鳳說的“爸媽”是指我的爸媽和她的爸媽。原來在我回來之前,兩家子早就認可了銀鳳的態度,商議停當了:銀鳳跟我上揚州創業,孩子兩家各帶一個。虧得我岳父母從無錫回來承包魚塘——簡直就是算準了我和銀鳳要生雙胞胎似的!

雙方父母明明是愛兩個小寶貝愛得捨不得丟,卻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諄諄勸導我:“你現在是兩個兒女的爸爸,以後負擔大呢。把伢子丟在我們這兒,你們放手出去幹,去賺錢,去發展,有多好呢?揚州離家又不是十萬八千里,想得焦躁起來了可以回來望望嘛!等伢子養紮實了我們會經常送過去把你們看看嘛!”

天,我還有什麼話說?我還有什麼不肯的?別說這的確是夫妻團圓圖謀發展的最佳方案了,若再有什麼異議倒顯得我過於兒女情長優柔寡斷不夠氣魄了。就這樣吧!

想不到銀鳳也是嘴上犟氣,跟我回到揚州第一天晚上就六神無主了。牀裡頭摸不到孩子,只好抱着我哭鼻子,嘴裡唸叨“伢子呀,不是媽媽不要你們呀”,弄得我想笑又想哭。兩個孩子太可愛了呀,就這麼離開媽媽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