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番外之衛子夫

猶記得初次相遇,那是一個雨後初霽的日子,那時的我只有九歲是陽信公主家的下人生的孩子,所以從我出生的那一天就註定了我的命運,但是因爲我乖巧的長相深得公主的喜歡,所以我的生活倒也算是快樂的。那一年我陪伴着公主一起出遊,在黃河之畔第一次邂逅了你,那時的我們都還那麼年輕,那麼美好······

因爲我是最小的,所以我也是最調皮、最貪玩的。所以漸漸地就落了隊,當我追着蝴蝶跑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的時候,我才驚覺自己已經迷路了,找不到一個熟悉的人,一個熟悉的地方,我慌了,到處亂跑,哭着喊着,但是沒有人肯告訴我我所處的地方是哪裡,我也找不到了回去的路。正在我焦急不安的時候,你出現了,就像是雨後的彩虹,你那麼明媚的出現在了我的生命中······

‘小妹妹,你怎麼了?’你問着我,我回頭,瞪着大眼睛看着你,然後道:‘我迷路了,找不到家人了。’

‘原來是這樣啊,那你先跟我回家吧,然後我再想辦法幫你找家人好嗎?’

鬼使神差的,我就這麼相信了一個萍水相逢得人,看着他那麼真誠的眼神,我點點頭,心中莫名的安心了。他輕輕地牽起了我的手,帶我到了他的家。他的家很普通,並不富裕,但是他的房間裡書很多,他告訴我他最喜歡的就是各國的民情,最大的願望就是有朝一日可以遊遍天下,雖然我不知道天下到底有多大,但是我相信他一定可以做到。

你回頭衝我笑笑,道:‘一直沒有問你叫什麼。我叫張騫,你呢?’

‘我叫衛子夫!’

‘子夫?真是個好聽的名字。你今天就住在這裡吧,明天一早我就帶你去找你的家人,好嗎?’

我點點頭,張騫便道:‘那你休息吧,有什麼事就叫我,我就在你的門外。’他微微一笑,走了出去,順便將房門也合住了。我目送張騫離去,然後纔回過頭來仔細打量着他的房間,才發現原來他真的很愛讀書,書架上擺得滿滿的,連書桌下,椅子下也是,但是他明顯看的不是一個國家的書,還有很多書上的字是我也看不懂的,應該是番邦的書籍。也是,他說過他的夢想是有朝一日可以遊遍天下,那麼他自然要很努力的去學習其他國家的語言,以免遇到尷尬。

我又緩緩挪到牀邊,撫摸着牀鋪。硬硬的,睡在上面一定很硌人吧?真不知道這個人到底爲什麼要這樣折磨自己,明明可以睡得很柔軟,爲什麼卻要將牀鋪的這麼硬?想她這樣的小丫鬟也沒有睡過這麼硬的牀。唉,不管了,反正只這一夜,那就睡吧······

我躺下,身上蓋的棉被裡都充斥着它的味道,好舒服啊。原來在舒適的牀也比不過一張硬硬的牀,因爲這裡讓她安心······

清晨,我一如往常的早早起牀,收拾好牀鋪,打開房門,正好看見睡在門外的張騫也在收拾着地鋪,見我出來了,便笑道:‘早啊。’我回他一笑,道:‘你也好早啊。’

張騫將棉被抱緊屋子裡,道:‘習慣了,一個人,總不能睡到日上三竿吧?你等着,我去做早餐。’說着他將棉被往櫃子裡面一塞,轉身就往外走。我道:‘我幫你吧。’

炊火升起了,嫋嫋青煙自煙囪裡飄了出去,逸向遠方。我燒着火,張騫站在一邊邊看書邊攪着鍋裡的薄粥,一心兩用。我不由得笑道:‘你這樣子,難道不擔心飯糊在鍋裡嗎?’

張騫笑道:‘習慣了。’他憨憨的笑笑,一頓早餐就是一碗薄粥加上一碟鹹菜,很簡單,但是我卻吃得非常飽,好像從沒吃過這樣的美味佳餚一樣。吃過早飯他便鎖上開了門,帶我去找家人了。畢竟要比我長几歲,遇事沒有那麼慌張,他打聽到了平陽公主所住的驛站,然後便帶着我一直去了,我的心中竟有了一種強烈的不捨的感覺,生怕一別就再也見不到了······

張騫卻完全不知道他的心思,興高采烈的敲開了驛站的門,畢恭畢敬得道:‘大人,昨日陽信公主的一個女僕迷了路,被在下所救,今日特意帶她回來。’張騫將我拉到面前,那守門的人一見我,便道:‘昨日公主的確丟失了一個女僕,不過我可不敢保證就是她。你們等着,我去叫公主出來相認。’說着,他又將門關住了。

張騫才笑着回頭看向我,道:‘好了,終於找到家了。’我笑了笑,心裡卻是滿滿的苦澀······

不多時門又打開了,從裡面走出來了陽信公主,她一見到我,就將我抱住了,道:‘姐姐的好子夫,你可嚇死姐姐了!你還好吧?’

‘公主,子夫很好,多虧了這位大哥救了我,否則,我就再也見不到公主了。’

陽信公主站起身來,對張騫道:‘真是多謝你了,來人,賞!’

‘不用了公主,只是舉手之勞。現在已經將子夫姑娘送回來了,那草民就告辭了。’他向公主一施禮,又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轉身離去了。我目睹着他的離去,卻沒有理由去挽留,心中真的好難受······

陽信公主道:‘子夫,回來了就好,走吧,進屋裡吧。’她牽着我的手走進屋子裡,身後的大門轟然關閉了······

張騫,我麼就這樣再見了嗎?會不會在幾天之後,你已經忘了曾經有個叫衛子夫的人出現在你的生命中?也或許,你從未曾記住過?可是我已經難以將你忘卻了,也許是在你拉住我的手那一瞬間,就註定了你會烙印在我的生命中,雖然我們只有一面之緣,但是有些感情就是這麼莫名其妙,只一眼的緣分,只一線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