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位這是劫道嗎?”賊問道。
黃三收了手,拔出了腰間的刀,上下來回打量了一遍賊。
“是又怎麼樣?”他拿鼻孔看着賊說道,“就憑你個臭要飯的還想攔你黃三爺爺?”
“你說誰要飯的呢?”賊剛想罵回去,卻看見自己手裡拿着的半個包子和背後神似打狗棍的那根竹竿。仔細一想黃三說的好像還真沒啥毛病。
賊趕緊整理了一下自己尷尬的表情,說道:
“倒不是想攔你們。”
“那你想怎樣?”
賊看了看腳邊的屍體:“你看你們人也殺了,東西也搶走了,接着還要牽馬,能拿的也拿差不多了,就當給個面子,放過車廂裡那個人。”
“吼?”黃三臉上閃過一絲猥瑣的笑容,“你個臭要飯的莫不是想要這車廂裡的新娘?”
“我也沒想要新娘,只是剛剛有人託我做件善事,我不怎麼好拒絕。”賊面無表情地回答道,把右手裡的包子夾在了左手裡的書中,右手五指依次活動一番,發出一連串關節間的脆響。
“想要女人大可以直說,不丟人。”黃三掐着腰向賊走過來,“只不過就算你直說我也不會答應你。你這四肢健全,不去幹活幹嘛要飯呢?”
“要飯的吃你家大米了是怎麼的?看你這樣子怕是就沒有過女人看得上你吧?”賊挖苦道,眼睛故意盯着黃三眉間那道狗齒狼牙一般的大疤。
黃三被戳到了痛處,頓時氣急敗壞:“你個臭要飯的還敢對老子指指點點?我看你這狗雜種是活膩了!”
說完擡手就要砍,可忽然覺得手裡有點輕,握着還有點軟,擡頭一看,手裡本來握着的那把七星刀卻不知道什麼時候換成了一本破破爛爛的《左氏春秋經》。
他見了鬼一般地看向賊,賊正歪着腦袋壞笑,左手裡轉着那把七星刀。
來不及詫異,他知道自己腰間別的那把三連火銃裡還填有兩發子彈,立刻伸手去摸,卻覺得手指上熱乎乎又粘糊糊,再一抓,還軟乎乎的。拿到眼前一看,居然是個被咬了一口的薺菜餡兒包子。
再看賊,右手裡拿着那把火銃,依舊歪着腦袋。
“傢伙不錯啊,”賊挑挑眉毛笑着說,“先借我使使唄。”
黃三腰桿子立馬軟了,舉起雙手,換上一副二狗子一般的笑臉:“壯士,使不得,使不得啊。”
他手抖如篩糠,腿抖如騎馬,全然忘記了舉起的雙手裡還抓着包子和書。
黃三背後的磕巴見大事不妙,掏出火銃就想打。
賊手中的火銃猛然一擡。
“啪”的一聲。
磕巴覺得眼前閃過一道火光,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只管動自己的食指去扣扳機。卻發現自己手中已沒有了火銃,大拇指也不知道哪去了。
子彈射中了他手中的火銃,巨大的力道擊飛了火銃,火銃飛走時也帶着他的大拇指一起飛走了。只是這一切發生太快,以至於他稍微琢磨了一下大拇指爲什麼沒有才感覺到手掌傳來的鑽心疼痛。
“疼!”這粗暴的大拇指切除術好似一瞬間就把他的磕巴治好了一樣,磕巴只叫了一個疼就只顧着哀嚎。
剩下的那兩個剛給馬解開皮帶的賊也傻了眼,棗紅馬又被嚇了一跳,撂着蹶子跑進了樹林。
“第一次玩這玩意兒,沒想到我還挺有天分。”賊說着,把刀架到黃三脖子上。
黃三曾經跟首領吹噓自己生死看淡,跟下面的人指着自己那條疤痕說這是年輕時候殺人留下的,手下那幾個跟屁蟲也就信以爲真,但他說了謊。那疤痕不是他殺人時留下的,是他被別人砍的;他也不是真的不怕死,只是沒真的快死過。所以當那把七星刀冰涼的刀刃搭在他的脖子上時,他還是感受到了靈魂深處的恐懼,他整個人都想要尖叫,想要喊娘,想要尿褲檔。
但他忍住了,他夾緊了雙腿,他不能尿。
“叫你的人把傢伙都扔地上。”
“都扔地上!”黃三大叫。
那兩個車轅邊的土匪立刻照辦,火銃和刀都叮鈴桄榔地扔在了地上。那個磕巴只顧着抱着手叫喚,已經完全不聽指揮了。
“叫他們走。”
“去。。。去哪啊?”黃三問道,卻覺得脖子上的刀捱得更近了。
“哪來的回哪去唄,這還用問。”
“聽到沒有!走!走啊!”黃三對着背後大喊。
“老大。。。”一個土匪有些猶豫,他不知道自己就這麼直接走了回頭還能不能見到自己的老大。見不到就見不到了,要是又見到了可就比較麻煩了。
“快滾!”黃三歇斯底里地大喊道,喊得他直想咳嗽。
那兩個土匪灰溜溜地跑進了林子,磕巴這才稍微緩過神來,連滾帶爬地跟着跑進了林子深處。
只剩下黃三自己還沒跑了。
賊的目光迅速地掃過了四周的林子,那幾個嘍囉早就已經跑遠了,周圍除了那還躲在車廂裡不肯出來的新娘之外再無旁人。
把刀從黃三脖子上挪開,往他身後一比:“你也回去吧。我沒有殺人的癖好,包子你就留着吧,挺難吃的,書你走時候給我留下就行。”
黃三顫抖着往後退,把書放在地上,一抱拳,
“多謝大俠饒命。”
“你跟我客氣你大爺呢,趕快走。”賊臉上沒有什麼多餘的表情。
黃三走了幾步進了林子,隨後發了瘋一樣大喊着媽媽向更深處跑去,直到徹底消失在了榆樹林與灌木叢之間。
大道上,只剩下賊一人和那五具鏢師的屍體了。
空氣中依然瀰漫着濃重的血腥味和硝煙味,兩者都讓他反胃。
賊扔下了刀,這把殺過人的刀他並不想拿。
心上好似覆蓋上了一層陰霾,照理他該殺了黃三,黃三是個土匪,殺了他是爲民除害,也是爲這橫死他鄉的五位鏢師報了仇。於情於理都沒有毛病。
但是賊不想殺人,他覺得自己沒有資格替天行道。
要一個賊來審判一個強盜然後給他判死刑嗎?
可笑。
賊只是一個爲了錢鬼鬼祟祟偷寶貝的賊而已,不是殺人不眨眼的法外狂徒。
但論罪惡,他也只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佛前的人要他做一件善事,殺死了一個土匪,到底算是善事還是惡事。
賊不知道。
那麼放走一個土匪呢?
但是他知道救一個姑娘應該算是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