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銀簪

從杜儀口中,周昂很快就鬧清楚了事情原委。

一對小夫妻於今天上午,住進了這座客棧,沒人在意他們,安民坊每天人來人往,人口流動性極大,店裡的小二交待說,他們是午飯前不久到的,只交了一晚上的房錢,他還聽見他們討論說,明日一早就要坐船離開。

結果到了下午時分,有客人從外面回來,一時走錯了門,他們的門又不曾落上門插,於是隨手就被推開了,然後客人嚇得大喊,店裡這才知道出事了。

首先是安民坊的坊卒過來封鎖了現場,把所有知道此事的客棧內人員都給控制住,隨後縣衙入場,進行更大規模的封鎖,再然後,高靖高安平就帶着縣祝衙門的人到了——但說來好笑,隔了沒多大會兒,郡祝衙門的人居然也來了。

情殺?仇殺?搶劫?

可問題來了,大家已經驗過,那死掉的狐狸耳後有白毛,說明她已經是一隻九品的妖狐,一般的普通人,就算是搶劫的惡漢,誰能殺死她?

一隻狐妖當場身死,就意味着這件事已經脫離了普通刑事案件的範疇。它已經是一樁涉及修行者和妖怪的神秘事件。

翎州縣祝高靖高安平說,此事我們會徹查!

但郡祝衙門派來的人,職級一點都不比高縣祝低,那是一位司社,他堅持說事涉重大,怕縣祝衙門那邊無力查辦,郡祝衙門要求直接接管此案。

說到這裡的時候,杜儀眨了眨眼睛,面露無奈。

周昂當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就算是這件案子後續沒有絲毫進展,眼前頭就現實地擺着一具狐妖的屍首了呀!

所以,某種程度上來說,案子到底是怎麼回事還沒搞清楚,郡縣兩級已經又開始爭上了——問題就在於,郡裡是上級,他們說要接管某個案子,縣裡哪怕是高靖高安平,也幾乎毫無抵抗之力。

如果是中途被接管,那前期的功勞和斬獲,是誰的算誰的,倒也不怕,但這個案子是不需要偵辦就直接有一份功勞可以入手的,對方只要一接辦,這份功勞縣裡是不可能撈到的。

於是就爭執不下。

剛剛纔在衙門裡接受了方駿的一番“科普”,周昂當然明白,別管你縣大縣小,也別管你的偵破能力是強是弱,在抓捕和擊殺妖怪這一塊兒上,大家其實都只能是被動的,只能等妖怪們自己做事不慎自投羅網。

主動的去尋覓和搜捕,很多時候都會像翎州縣祝衙門當初搜捕另外一隻狐妖那樣,辛苦半月,各種排查,卻毫無所得,最後還是靠着從一個皮貨鋪子的老闆那裡,搞到了狐妖的屍首。

那可想而知,整個五月份還一無所獲的翎州縣祝衙門,目前是很需要這隻狐妖屍首的,就算對方是郡裡,只要不是郡祝親自來個泰山壓頂,高靖都要豁出去跟對方爭一爭。

因爲這代表着縣祝衙門的核心利益——功勞與考覈。

然而這一切,周昂其實都不感興趣。

在角落裡聽杜儀把事情前後經過講了一遍,他很快就回去,眼睛還是直勾勾地盯着那隻死去多時的狐狸。

太陽已近落山,但屋子裡早早的就已經點起了大蜡燭,還是很明亮的。

周昂最終還是選擇走進去。

屋子裡有縣祝衙門一方的人,以高靖爲首,也有郡祝衙門一方的人,以一位氣質威嚴的中年人爲首——目前氣氛是僵住的,有點尷尬。

但周昂不管他們,他直奔狐妖的屍體而去。

興許是看到外頭的人都沒有攔他,此刻房間內的人就算不認識的,也沒有要攔住周昂的意思——現在屋子裡爭論的焦點,早就已經不是案件本身了。

一旦發生特殊事件,以案件發生地的直管衙門負責,這是絕對站得住腳的。縣祝衙門這邊,說的是國法。

一旦郡裡認爲該案件影響太大,或縣級的縣祝衙門偵辦不力,或涉及到的層次太高,已經是縣級衙門力有不逮,則隨時可以接管案件。

這也是國法。

所以爭論是不可能有一個讓雙方都心服口服的結果的,只能比官大官小。

所以,一個郡裡一個縣裡,級別平行的司社和縣祝,是爭不出來結果的,但偏偏大家又都不捨得讓出去這隻狐狸的屍首,而且也不好因爲這個打起來……

周昂俯下身子,仔細查看。

這當然是他見過的第二隻狐妖的屍首了。

在門口看的時候嚇一跳,但實話說,走近了看,能清楚地知道雖然兩隻狐妖都是毛色斑駁,且相近,但肯定不是同一只的。

只是,這件事裡裡外外都透着詭異的氣息啊!

死者這個男性,看上去也就是二十歲上下,相貌清秀,目前的身份已經確認,據說正在通知他的親人和同學過來認屍。

他們應該是要私奔的樣子,因爲在他們的行李內搜檢出了不少財物,光銀子就有兩大錠,這筆錢,夠他們換個地方租個小院子,重新開始人生了。

如果死的只是他,那麼推測有多種,但都可以找到相關的指向性,都是不難分析的,唯獨現在一人一狐抱着死在一塊兒了,反倒不好猜。

殺人者的殺人動機,有九成的可能是來自狐妖。

因爲就算是書生得罪了人要跑路,得罪的大概率也只會是普通人,那麼對方派來的殺手,也沒可能輕易殺死一位九品狐妖。

更何況,直到有人誤推門,纔有人發現房內的人已經死了,這說明此前根本沒有什麼打鬥的聲音傳出去,而房間內的擺設也很整齊,不像是經歷過打鬥的樣子——殺人者得手很容易,而且很可能在動手之前,在這房間里布下了相關的禁制,使房間內發生的動靜根本就傳不出去。

那麼,殺人者是修行者裡的高手,還是另外一隻厲害的妖?

如果是前者,按照方駿的說法,一切妖怪的屍體都是有價格的,是可以在黑市裡交易的。那麼,殺人者把狐妖的屍體帶走,不但可以換一筆錢,而且還可以把這件事變成單純的普通人被殺,避免了縣祝衙門等官方修行者勢力的涉入,不是更好嗎?不是更加有利於隱藏他在這件事情裡的蹤跡嗎?

如果是後者……妖妖相殺?

這並非不可能。

按照鄭師叔所說,世間妖怪,除天妖已經有了傳承之外,其它的都是因爲機緣巧合之下被靈氣“感染”所導致的變異而來。

所以,一來他們的身體被劇烈改變,有了靈智,但靈智的發育成長,卻往往跟不上身體能力的進步,因而越是低級的妖怪,越是容易性格暴躁、不知收斂。二來,妖的心理源自本性,而在大自然裡依靠叢林規則長大的它們,往往生性狡詐,偏偏他們成了妖之後又沒有傳承,沒有親人,因爲過去的親人還依然只是獸類而已,早已無法溝通,所以更加容易形成做事莽撞,獸性不褪。

那麼,內訌?

再不然,有人故意殺死一隻狐妖,且故意留下屍體,意圖向什麼人示威?

嗯,想多了……

周昂上輩子也不是什麼偵探小說愛好者,這個時候純粹只是因爲死掉的這隻狐妖跟自己的老相識有點像,所以下意識地想要觀察分析一下罷了。

其實也看不出什麼來。

這屋子裡多的是偵破高手,要有什麼線索,早該找出來了。

想到這裡,他在心裡緩緩地嘆了口氣,就要站起身來,但下一刻,視線滑過那男子的屍首,他忽然留意到了一抹亮色一閃而過。

是反光!

愣了一下,周昂還沒起身就又蹲回去,擰着身子,發現了那道反光的來源。

這年頭沒有什麼手套,但也沒有指紋鑑定技術,周昂放心卻又小心地捏住那書生的衣袖,輕輕拎起——他胳膊底下藏着一隻式樣普通的銀簪。

周昂看得眼皮跳了一下。

恰在這個時候,外面有人道:“畫像來了!”

周昂又認真地看了一眼那根銀簪,深吸一口氣,緩緩地站起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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