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車豪宅,美女華服,這些證明自己基本實力的社交貨幣,永遠不會過時。
哪怕是在號稱自由不羈的硅谷。
你做碼農,可以特立獨行,牛仔褲POLO衫上班。
但做掮客,就是得西裝革履。
除此之外,如果還能有些在投資界的驕人戰績、或者在法務界成功坑過牛逼巨頭的歷史記錄。那麼,你說話的分量也會水漲船高,求見大佬被接見的概率也大大增加。
尤其是馮見雄這種年紀太輕、資歷年限不足的,就更要靠實戰戰果來彌補。
幸虧,馮見雄的戰果很豐厚。
所以,第二天他就如願在山景城見到了EFF基金會的理事長、亨利.普洛夫先生。
據說,當初虞美琴第一次拿着事務所的招牌、遞馮見雄的身份去預約時,對方原本是很不屑的。
尼瑪一個在華夏廝混的律師,還想見一家總部設在美國的國際維權基金會理事?這不是開玩笑麼。
至於馮見雄的其他頭銜當中,諸如“兩屆國際大專辯論賽冠軍、最佳辯手”,那更是提都不能拿出來提,提了也只會起到反效果——那種漢語圈子裡的大學生比賽頭銜要是有用,簡直就是在侮辱英語圈人士的智商嘛。
幸好,當時虞美琴就很有自知之明,所以是把馮見雄包裝成“華夏知名天使投資人、成功領投過當時還處在困頓改組時期的NICONICO視頻網”,然後用這個身份跟亨利.普洛夫的預約秘書交流。
不得不說,這個身份就比較好用了。
畢竟大家都是互聯網產業的相關人士、也是EFF基金會一直致力於推動的“全球版權合作正規化”這項大業的潛在合作者。
哪怕是亨利.普洛夫這樣的人,能拉攏一家在華夏排名前三到前五的網絡視頻平臺老闆,那他將來去跟其他美國這邊的募捐夥伴“化緣”的時候,嗓門也能更加響亮一點——
要知道,在2010年,華夏國內的視頻網站,對於美國的互聯網版權保護工作殺傷力是很大的。
一家優酷,雖然在美國的營收可能是0元,但它對美國知識經濟的傷害卻可以是幾億甚至幾十億美元。土豆、NICONICO雖然沒那麼牛逼,但搞破壞的潛力也還是有的。
所以凡是瞭解翻牆的人士,都知道當時其實美國人翻牆來中國的,比中國人翻牆出去的還要多得多——都是些不想掏錢買電影票的美國人,在美國國內又找不到盜版資源,就利用VPN翻到優酷來看盜版好萊塢大片。
有資格收人保護費的,往往不是能給人帶來多大利益的,而是有能力威脅“如果你不給,我能給你添足夠的堵”的。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能力,正是收保護費最需要的。
基於這個道理,亨利.普洛夫譜兒再大,也只能捏着鼻子跟馮見雄至少虛與委蛇斡旋一下,求他高擡貴手。
否則,到時候萬一得罪了人,馮見雄點名指着那些“六大發行公司中哪些跟EFF基金會上供最多、我在中國視頻網站上就集火盜版他家的電影”。那亨利.普洛夫還不被他背後那些捐款的大金主吃了?
……
“MR.馮,很高興認識你。我在美國也早就對你有所耳聞了。”
當馮見雄和虞美琴,被女秘書引入會客室的時候,亨利.普洛夫就強忍着內心的噁心,佯笑着站起身迎上去,跟馮見雄談笑風生。
“普洛夫先生百忙之中抽空,鄙人也深感榮幸。”馮見雄滿臉堆笑跟對方握了一下手。
“不知有何見教?”亨利.普洛夫也不想多廢話。稍微客套了幾句之後,就直奔主題,反正在中國人眼裡,所有美國人都是很直接的,沒什麼好五十步笑百步了。
“普洛夫先生這麼爽快,那我也就直說來意了——您可能不關心華夏的知識產權法律圈子,所以這個案子你肯定沒聽說過,我先簡單介紹一下:去年10月份,鄙人的事務所代理了一起反訴蘋果公司侵犯消費者物權支配權的案件。
這起案子目前一審在華夏江南省的金陵市中級人民法院敗訴了,不過我會在兩週內上訴至江南省的高級人民法院——嗯,說句題外話,我們華夏的訴訟法體系,跟你們美國差距還是比較大的,我們是兩審終審制,所以省級法院的二審就相當於你們這邊鬧到州上訴法院。
不過,貴國的州上訴法院在具體執行審判工作時是不接受聯邦法院系統的解釋和指示,但中國是單一制國家,我們的省高院在遇到法理分歧需要解釋時,會直接請示最高法院出具回函——而我現在這個案子,有充分的把握在二審中爭取到最高院的解釋回函……”
馮見雄先解釋了一番體制的差異,隨後把冗長的案情和盤托出。
一開始,亨利.普洛夫還保持了基本的禮貌和耐心,但是隻聽完前兩分鐘他就有些不耐煩。
幸好,馮見雄對節奏把握得不錯,察言觀色的能力也可以,他恰到好處地插敘了一段對蘋果公司的法理博弈,把對方的注意力重新拉了回來。
“居然在中國,也有人針對蘋果公司的IOS壟斷問題展開挖掘?還找到了‘侵犯用戶對硬件財產權的支配’這個法理學高度?妙啊!”
亨利.普洛夫一下子就代入了進去。
事實上,對蘋果公司霸道行徑的狙擊,EFF基金會早就有在串聯,也進行過一些反撲。
但是,都沒上升到足夠有力的反證高度,屬於零敲碎打。
至於EFF基金會爲什麼會對蘋果公司不依不饒,外人固然是不得而知了。這裡面谷歌的人有沒有下血本,又或者是基金會本身代表的知識產權綠世界利益,是否被蘋果傷害了……那都無法揣測的。
不過毫無疑問,EFF基金會是不希望通過“閉環的系統”這種模式來實現反盜版的。
因爲閉環系統這種做法,往大了說,或者往正面說,叫“減少了系統風險的複雜度”,但反面來說,也造成了“用戶選擇的不自由”。
站在基金會和律師界的角度,要拼命鼓吹的當然是“不自由”。
這句話是沒問題的。
但,也是與律師界的利益相符合的。
如果,都靠“閉關鎖國”解決盜版問題,那知識產權官司起碼少掉一大半。
大家都不惹事了,還打什麼官司?
要知道,美國的律師業產出(這裡是廣義的,也包括掮客和諮詢公司),可是佔到國家GDP總量的將近10%。
在美國,每300個人就要養一個律師。而中國是2萬多人養一個律師——兩國的人均律師佔有率,相差了70倍。律師業的GDP佔比,也相差了100多倍。
憑良心說,中國的律師確實是少了,很多利益沒人去規範和維護。但美國的律師,毫無疑問是過多了,以至於這個行業開始裹挾着政治和經濟,往“養賊自重”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根據很多第三方中立國家(主要是德/法/日)的社會學研究,一個國家如果可以做到大約每三五千人口裡有一個律師,纔是最兼顧公正/自由/效率這三項法益的模式。
律師再少的話,司法效率是高了,但是粗製濫造就多了。
律師再多的話,自由公正是容易博弈了,但司法效率過低,而且有過度訴訟、“養賊自重”的風險。
這也是爲什麼國內的法理學考試,總是說效率/穩定是第一性的法益訴求,公正和自由都得靠後,但美國卻反過來。
說到底,當你要爲一個‘兩萬多人才有一個律師’的體系辯護時,你就得說“秩序/效率”是最重要的,這樣你的架構纔有正當性。
而當你要爲一個“三百人就有一個律師”的體系辯護時,當然要無所不用其極地爲“自由”鼓吹——如果“自由”沒那麼重要、沒重要到犧牲多少效率都換不來的程度,你憑什麼讓美國人民相信“我們每三百個人就得養一個律師”是心甘情願的?
於是乎,本來應該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針鋒相對的中美雙方律師業,在對付蘋果公司這個細分案件上,卻出現了微妙的利益統一。
多少年了,本來都是中方追求“不能爲知識產權犧牲其他法益”、而美方強調“哪怕犧牲一些其他法益,也要保護知識產權”。
現在,卻成了中方立場不變、美方改弦更張爲“爲了物權自由,決不允許知識產權凌駕於其上”。
這樣就很舒坦了。
……
馮見雄的英語水平,真的不錯。
不是表現在他詞彙量高,或者口語水平足夠談笑風生。
而是他對於法言法語這些術語的英語化交談應用,已經到了爐火純青的程度。
甚至,對於隱語、黑話都掌握得很純熟。
誰讓他有先見之明,又做足了功課呢。
一些骯髒的利益交易,也被他說得表面上道貌岸然、高風亮節,但亨利.普洛夫卻完全可以聽出其背後的利益邏輯。
當然,通篇沒有一個“利”字,亨利.普洛夫之所以聽出來,那是他自己思想骯髒。
“你提供的思路,很值得我們參考。我們會對目前策劃的對蘋果系列訴訟,統一梳理一遍,調整應訴策略——不過,這麼做,對你……MR.馮,大家都說到這一步了,我希望知道你追求的利益所在。放心,這裡沒有錄音。”
“瞧您說的,我哪有什麼利益。我這不是爲了人類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