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法蘭克部落之分裂

西歐諸部落在十世紀以前是沒有文字的,只有意大利地區有拉丁文。

後世西歐所用語言皆以拉丁文爲模本,各自創造出各自的文字,這也是爲什麼屢屢聽到有的西歐人可以同時會幾國語言的緣故,大體是因爲同出一源。

在這個時期,西歐教士以拉丁語、阿拉伯語、突厥語爲主要的學習對象,而又以阿拉伯化西班牙爲各部落選派留學的地區。

這樣的發展階段,就註定了西歐地區的社會形態不可能跨越封建社會的分封世襲制。

公元855年,法蘭克大汗洛泰爾去世,把自己的領土分封給自己的三個兒子。

到公元870年,三個兒子有兩個已經過世,禿頭查理和日耳曼人路易謀劃訂立了墨森盟約,瓜分長兄兒子的地盤。

這位法蘭克大汗最後只剩下意大利和大汗的稱號,而西部歐洲分成了三國地帶。

日耳曼人路易死後,其子胖子查理成爲東法蘭克酋長。

公元884年,禿頭查理的子孫先後去世,只有一個五歲的孩子繼西法蘭克酋長之位。

西法蘭克部落內貴族一看不行啊,這抗不了事兒,都請求東法蘭克酋長胖子來管理西法蘭克。

然而胖子查理酋長無能,不能夠抵擋比他們還野蠻的蠻族入侵。

巴黎這個地方的酋長奧多抵抗北歐蠻族圍困巴黎時,胖子查理與北歐蠻族達成條約以七百磅白銀爲條件,使北歐蠻族放棄圍困巴黎。

且允許北歐蠻族於冬天屯駐勃良第,然後北歐蠻族到處打劫如入無人之境。

西法蘭克貴族不滿胖子查理,所以支持胖子查理的侄子阿奴爾夫公爵篡權,公元887年胖子查理被廢。

自此之後,除了法國拿破崙酋長外,沒有一個人能夠統一查理曼大汗所轄有的東西南三個部分。

自此各地小部落自立起來,西法蘭克部落中選出巴黎伯奧多爲酋長;南部維埃納博索伯,請求羅馬教皇封其爲羅納河流域及普羅旺斯一代地方的酋長。

博索死後,日內瓦湖沿岸一帶自立,後又與博索之地合併爲勃良第部落。

東部法蘭克日耳曼種,都謀求自立,尤其是巴伐利亞人和撒克遜人。

而意大利本就是多部落組成的地理概念,沒有名義上的大汗,自然以各部落獨自存在。

關於爲什麼查理曼大汗所打下來的領土不能夠長期保持,何炳鬆先生的觀點或者是西方史學的觀點是道路不修、錢幣稀少、蠻族入侵、阿拉伯人入侵、斯拉夫人和匈奴人入侵、北歐蠻族入侵,其實這些理由都是表面化的理由。

其根本在於,沒有確立血緣分封世襲制的思想合法性和暴力有效性。

思想合法性捏在羅馬教會教主手裡,而教士成爲管理諸部落的工具。

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大汗沒有行政機構,沒有天然的法理上的權力來源合法性。

這就導致一點羅馬教會可以承認你的權力是合法的,也可以承認其它人的權力是合法的,而你的權力是不合法的。

其最終被承認是因爲誰對羅馬教會及教主有利承認誰,在查理曼的父親裴平的時候這一狀況就顯現出來了。

在胖子查理被篡權後,各地部落請求羅馬教會教主承認其爲合法的統治者這一點表露無疑。

部落不能夠統一的真正原因在於其沒有天然的思想合法性來源,及其分封制度導致沒有有效的暴力手段即軍隊來維持統一。

夏商周之所以能夠長久的存在,是因爲有天然的思想合法性來源即天之子,以這一思想合法性來源分封各部落。

那你也許會問爲什麼會有王朝更替?

在血緣分封制貴族奴隸社會,這些血緣分封所佔有的資源也有一個定額。

這片土地的資源就這麼多,這些貴族生活好也能生養,生養了之後就是分封,所有的資源基本上都佔了。

那麼大多數人怎麼活?

這就造成貴族階層與奴隸階層之間的對立,最後以新的貴族奴隸社會取代,重新劃分資源,重新劃分領地。

能夠活下來的纔有生存的機會,然後繼續這麼一種循環。

直到春秋戰國時期,這種矛盾由生產力的提升變得不是分封那麼簡單了,而是轉變爲另一種方式。

這種方式使奴隸轉變爲平民來調動社會積極性,才能夠在諸侯爭霸中擁有強大的實力最後勝出。

而伴隨上層制度以血緣分封制貴族奴隸社會,轉變爲血緣君主郡縣中央集權制君主平民社會的產生。

這一結果帶來的是統治階層以一個家族代替一堆貴族統治,而文官體系的建立代替了貴族的行政管理職能,一個家族擁有唯一的暴力權。

這樣進步的意義在於,少了中間環節的盤剝,奴隸變成了平民,解除了貴族擁有武裝這一事實,使得國家不會因爲爭搶天子的位置生靈塗炭。

這種制度的改變帶來的社會積極性的調動是歷史發展的推動力,正如後來野蠻的西歐能夠一躍成爲引領世界文明的地區,也是靠制度的作用。

從奴隸到平民再到公民,繼而構建了資本公民社會。

公民不是說說就是公民了,那是有實質內涵的。

英國首先是統治階層貴族轉化爲資本,同時讓社會中的資本參與到國家治理中來,同時讓奴隸轉變爲平民,繼而通過鬥爭成爲公民。

而美國在這一點方面做得更加的到位,建立了國家主權在人民手中,即人民主權原則,而不是共和黨或者民主黨手中。

以三權分立的方式解決了獨裁的問題,以選舉的方式解決了權力家族化世襲的問題,以兩黨制的方式解決了一條道走到黑的問題,以聯邦制的方式解決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那麼美國是完美的嗎?

還不夠完美,美國沒有解決財富家族化問題。

美國解決了權力家族化世襲的問題,也就是權力家族不能夠一直保持優勢地位,但是沒有解決財富家族化世襲問題,便出現了財富家族優勢地位一直世襲。

解決財富家族化世襲問題,並不是要沒收財富家族的財產,而是通過男女平等繼承原則進行推恩令,以國家遺產稅的方式來使財富家族不能夠以基金信託逃稅,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財富家族也不能夠一直保持優勢繼承。

回到西歐地區,西歐地區像查理曼能夠有大片的領土,其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擴張了比法蘭克部落更加野蠻的地區。

而當野蠻地區開化到同法蘭克部落差不多水平的時候,那麼這種統治便不牢靠了,沒有制度上的改進,這種關係便不可維持。

阿拉伯人經常打劫法蘭克、意大利半島,如同歐洲打劫非洲一樣。

斯拉夫人及匈奴人打劫法蘭克也是常事,因爲西歐這個地方太過於落後。

北歐蠻族,今天丹麥、挪威、瑞典等地的海盜,也是經常到南方打劫,沿着河走到哪裡燒殺搶掠到哪裡。

北歐蠻族不僅在西歐地區打劫,還跑到大不列顛島上,當地的部落酋長也拿這些海盜沒有辦法,以至於大不列顛北部被這些海盜佔領。

所以在中古時期,貴族都建有城堡,並不是爲了誇耀自己多有錢,而是爲了使自己不受打劫。

十二世紀以後,城堡逐漸由木頭建造改爲石頭建造,這也是源於打劫的手段多了,木頭不好用了。

今天所遺留下來的城堡,多是高山之巔或有非常好的地理位置,有利於觀察敵情。

城堡中有高塔、窗戶非常小、圍有厚牆,何炳鬆先生評價,這種建築非昇平時代之居室,而爲雲擾世界之王宮。

這種城堡之內,酋長的跟班即所謂騎士聚集在一起,以防止其他部落或者海盜打劫。

一旦有部落過來打劫,這些跟班騎士在小窗戶口以箭射擊;如果敵人再逼近,用石頭塊砸或火燒瀝青對付。

這就是中古時代,無論是伯、公、主教、大主教、教主都在自保,無不向耶穌祈禱不要過來打劫自己。

第五章 中古時代之匈人入侵以前之歐洲(三)第六十四章 二十世紀初期之歐洲第六十二章 土耳其第十六章 霍亨斯陶芬族諸酋長與羅馬教主第四十四章 法蘭西大革命將起之際第六十四章 二十世紀初期之歐洲第二十九章 馬丁·路德與宗教改革(二)第六十一章 十九世紀之俄羅斯第五十六章 日耳曼部落成爲國家第三十一章 瑞士及大不列顛部落宗教改革第六十二章 土耳其前言第三十七章 大不列顛之英格蘭部落第三十四章 法蘭西與大不列顛部落宗教變革第六十三章 瓜分非洲第二十七章 宗教改革以前之日耳曼部落第三十章 日耳曼部落之宗教改革第二十二章 百年械鬥(二)第四十二章 十八世紀之歐洲新思想第二十七章 宗教改革以前之日耳曼部落第十二章 中古時代之法蘭西部落第十二章 中古時代之法蘭西部落第49章 維也納會議與歐洲之再造第五十章 維也納會議後歐洲之反動及革命第五十四章 意大利半島之統一第三十四章 法蘭西與大不列顛部落宗教變革第49章 維也納會議與歐洲之再造第25章 意大利半島開化及文明初現第四十三章 法蘭西大革命前之各部落情況第二十二章 百年械鬥(二)前言第三十六章 西歐歷史分期與真實的分期第五十八章 英國政治及社會改革第六章 日耳曼人入侵與羅馬瓦解第二十章 中古時代西歐之文化第七章 羅馬教主得勢與日耳曼種人入教第三十七章 大不列顛之英格蘭部落第二十二章 百年械鬥(二)第六十四章 二十世紀初期之歐洲第四十七章 法蘭西之拿破崙·波拿巴第五十章 維也納會議後歐洲之反動及革命第五十二章 1848年之法國革命第十二章 中古時代之法蘭西部落第八章 法蘭克部落第三十八章 路易十四之法蘭西及西班牙部落第五十章 維也納會議後歐洲之反動及革命第十九章 中古時代之奴隸與平民第四章 中古時代之匈人入侵以前之歐洲(二)第三十九章 羅斯及普魯士興起第四章 中古時代之匈人入侵以前之歐洲(二)第三十三章 羅馬天主教與腓力二世酋長(二)第十六章 霍亨斯陶芬族諸酋長與羅馬教主第十一章 封建制度之淵源第二十六章 十六世紀初之西歐第四十二章 十八世紀之歐洲新思想第六十一章 十九世紀之俄羅斯第五十八章 英國政治及社會改革第三十二章 羅馬天主教與腓力二世酋長(一)第二十九章 馬丁·路德與宗教改革(二)第四十七章 法蘭西之拿破崙·波拿巴第五十二章 1848年之法國革命第十七章 中古時代之教會第四十二章 十八世紀之歐洲新思想第八章 法蘭克部落第二十二章 百年械鬥(二)第四十六章 法蘭西大革命之短暫妥協後的對抗第二十一章 百年械鬥(一)第二十三章 羅馬教主與宗教大會(一)第四十七章 法蘭西之拿破崙·波拿巴第二十四章 羅馬教主與宗教大會(二)第二十九章 馬丁·路德與宗教改革(二)第四十一章 十八世紀歐洲之舊制度第四十八章 歐洲與拿破崙時代第三十七章 大不列顛之英格蘭部落第十七章 中古時代之教會第五十七章 普法戰爭之後的法國第二十二章 百年械鬥(二)第三十九章 羅斯及普魯士興起第49章 維也納會議與歐洲之再造第六十章 十九世紀之英國殖民地第四十六章 法蘭西大革命之短暫妥協後的對抗第二十四章 羅馬教主與宗教大會(二)第四十章 英格蘭和法蘭西在印度及北美洲競爭第十五章 羅馬教會教主與日耳曼大酋長之衝突第四十一章 十八世紀歐洲之舊制度第二十七章 宗教改革以前之日耳曼部落第二十四章 羅馬教主與宗教大會(二)第二章 人類歷史演變之規律第十五章 羅馬教會教主與日耳曼大酋長之衝突第四十七章 法蘭西之拿破崙·波拿巴第六十二章 土耳其第四十一章 十八世紀歐洲之舊制度第四十章 英格蘭和法蘭西在印度及北美洲競爭第十五章 羅馬教會教主與日耳曼大酋長之衝突第三十八章 路易十四之法蘭西及西班牙部落第三十四章 法蘭西與大不列顛部落宗教變革第二章 人類歷史演變之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