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兒記事的時候,便知道自己有個媳婦兒,知道媳婦的娘自己該叫“岳母”,儘管他那時候還並不知道“媳婦兒”是什麼,更不知“岳母”這個稱呼又意味着什麼。
記事的時候是多大?兩歲?三歲?這個,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好像,曾有人問過他關於媳婦這個問題,他是怎麼答的?
他說:“媳婦就是,陪她玩哄她開心,她生病了不開心了哭了的時候更要陪她哄她。有好吃的留給她好玩的送給她,她想要什麼就給她什麼。還要保護她,誰敢欺負她就幫她欺負回來!”
然後,問的人捧腹大笑,而他的岳母則樂得笑不攏嘴,攬着他一個勁的誇着“好女婿”。
其實,旭兒有點不太明白,岳母有什麼好樂的,因爲這些話都是岳母教導他的。
娘說,岳母是長輩,很親的長輩,岳母的話他得聽。
所以,他就理所當然的聽了,並且也一直照着做了。
所以,他不喜旁人觸碰,卻唯獨容忍她見面便拉着他的袖子叫“旭哥哥”;他有潔癖,除了習武的時候能容忍一身泥,就只能容忍她哭得眼淚嘩嘩的拉着他的袖子抹眼淚。
還有,堆雪人放風箏放煙花那麼無聊的事兒,她咯咯笑着拉他一起去,他也去了。
他甚至在她要吃某家小店的蜜餞時,默默的忍耐的排在了那老長老長的隊伍後頭……
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這種事情是他最厭煩的!
深秋重陽,天朗氣清,明亮的陽光透過薄薄的雲層照耀下來,照得人心裡也亮堂堂的。
留郡王府中舉辦了賞菊宴,賓客盈門,好不熱鬧。
這是連芳洲李賦等人回京城的第一年,留郡王妃特特設宴,一來賞菊過節圖個樂子,二來也讓連芳洲能快速的融入京城中上層夫人們的圈子中。
畢竟時過境遷,多年不交際來往,許多事都有了變化。而宮裡的貴妃娘娘想要當上皇后,就離不開朝中各大員的支持。他們的夫人們,無疑是打開缺口的一條好路徑。
若是去別處赴宴,旭兒纔不會乖乖的陪着娘去,可是去未婚妻家,那就當仁不讓了。
已經七歲的他因習武練得一副好身體,身量高挑,身體強健,輪廓分明的五官透着英氣,濃眉修目,鼻樑高挺,氣度不俗,可見長大了必定是個英俊的男子。
因着他的出身比之父母的起點不知高了多少,通身透着清貴氣質,略染着幾分冷清與生人勿近的氣息,令他更增幾分神秘的魅力。
因今日前往岳父岳母府上赴宴,於是他很耐煩的任由母親命人給他穿戴。
純白團花雲錦圓領長袍,寶藍色束口箭袖,硃紅三鑲白玉腰帶,面料上乘,做工一流,袍上繡着金色和藍色瑞草雲芝花紋,極其精緻華美。
頭髮高高在頂心束起,戴着八寶珍珠簪纓冠,越發襯得面目清俊,氣度華貴,俊逸出塵。
連芳洲坐在一旁喝茶,娘將發冠給兒子戴上的時候小傢伙眉頭下意識的蹙了蹙,但是依然忍耐着沒有吭聲,不禁心中暗樂。
連芳洲心中暗歎,這小傢伙,跟他爹一樣,在這些裝飾上從不甚在意,衣裳只要穿着貼身舒服乾淨利落就可以了,絕對不可以爲了無聊的好添累贅。
然而丈夫勉勉強強就罷了,只要有條件,哪個當孃的不喜歡把自己的寶貝兒子打扮得帥氣出衆把最好的一切都給他呢?
如今李家不但是有條件,而是非常非常有條件啊!可是寶貝兒子偏就不喜歡。
若今日不是去他岳父岳母家,他纔不會老老實實穿戴上這一身呢!
連芳洲欣慰中難免又帶了點淡淡的酸:小傢伙比他爹更有出息啊,這麼小就懂得討好媳婦一家子了……
她正胡思亂想之間,當奶孃欲將一塊晶瑩的羊脂白玉佩系在他腰間的時候,小傢伙終於忍耐的叫了起來:“娘!”
語氣中帶着不滿。
奶孃不由得也笑了,手中拿着玉佩便頓在那裡,芳洲。
連芳洲擺擺手,笑道:“罷了!不帶就不帶吧!我的兒子,也不靠這些東西裝門面!我兒子天生底子就好!”
“說得也是!”奶孃也笑道:“大少爺的人才品貌,誰見了不讚呢!”
“娘,咱們走吧!”小傢伙微微蹙眉,乾脆打斷道。
連芳洲和奶孃不禁莞爾。
“好好,走吧!你岳父岳母沒準也等急了!”連芳洲笑着,起身往外走去,旭兒跟在她的身邊。
話說,她不是不想親暱的牽着寶貝兒子的手,孃兒倆親親熱熱的出門去。
然而事實上,在四年前,他與她走在一起的時候就堅決的不肯要她牽手了,他說,他已經不是小孩子了!
連芳洲儘管心裡要抓狂,並且對他這話十分的不屑,然而卻拗不過他。
她發誓,二兒子她一定要好好的教導,絕對不讓他步他哥的後塵。
話說,養兒子不能總是在幫別人家養不是?大兒子已經變成“別的女人的男人”了,二兒子起碼在變之前,總得先屬於她這個當孃的吧?
不然,她懷胎十月,怎麼算怎麼吃虧不是?
連芳洲碧桃與碧桃的養女上了馬車,旭兒騎着馬跟在車旁。
這馬是勇王特意從西北弄過來送給他的三河矮腳馬,這種馬體格勻稱健壯,爆發力比不得別的良駒,但耐於長途跋涉。尤其是身量天生矮小,正適合旭兒這般年紀的騎。
一衆侍衛開路簇擁着,一行人便往留郡王府而去。
路上行人所見,如此俊朗清貴一表人才的小郎君策馬嫺熟而行,竟是遊刃有餘好得了,無不紛紛側目小聲議論。
待有人車上的徽記告知衆人,衆人恍然大悟,皆以爲然:怪不得!原來是威寧侯家的大公子!
侍衛僕從們與有榮焉,一個個仰首挺胸,神氣活現,旭兒卻是目不斜視,神情淡然,彷彿衆人不是他一樣。越是如此,越引得衆人如癡如醉,讚歎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