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要好處
小楊氏的話二妮裝作沒聽懂,只低頭幹活。
李氏實在聽不下去了,說道,“弟妹,想想以前,你是咋對二妮的,無事就打她,搶她碗裡的吃食,還差點把她賣給你孃家的磕巴,我和蘭姑想幫她都得揹着你……”巴拉巴拉,把小楊氏虐待二妮的事都抖落了出來。
小楊氏氣得要命,懟道,“我說大嫂,你少挑拔我們母女兩人的關係,再咋地二妮也是從我肚子裡爬出去的,你再挑也不可能把她挑成你閨女,我的貴人女婿也成不了你女婿……”
大妮跑出去找到夏鐵,夏鐵纔過來把小楊氏罵出去。他也小聲說了夏二妮幾句,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她雖然嫁給當官的女婿,還是得孝順孃家父母,否則有礙女婿的官聲……
二妮不怕小楊氏,許是被小楊氏打習慣了,越打她心裡的逆反就越甚。但她跟夏鐵的關係從小淡漠疏離,從來不敢靠近他,也非常怕他。夏鐵這是第一次跟她站得這樣近,第一次和顏悅色跟她說話,她含着眼淚點點頭。
李氏張了張嘴,還是沒好多說。
大妮找機會跟夏離說了夏鐵兩口子的作爲。
夏離笑道,“王新精着呢。有他提點二妮,無事。”
夏山和王新來了,這些人又是一番奉承,才入席吃飯。
夏老漢倒是樂呵呵的,閨女日子好過是好事。只有她好了,他家的後人纔會好。又威脅性地瞪了夏老太和小楊氏一眼,不許她們說不中聽的話。
小楊氏看到夏二妮添了十兩銀子的妝都把牙咬碎了。她才知道原來女婿這麼有錢,早知道該多要些聘禮的。又敲打夏二妮,孃家窮,別隻顧自己過好日子……
一早,趙妞妞拎着一個包裹來了夏離家的院子。以後,她就會住在這裡了,小妮子高興得走路都帶風。
夏老漢夫婦添了二兩銀子,夏柱添了一對赤金鐲子,夏鐵添了五百文大錢,夏山添了一架屏風,夏四老爺一家添了一對銀鐲子。除了夏鐵,這些人的手面都挺大。
夏氏笑道,“我明天就過去了,你在家裡把弟妹看好。”
一刻多鐘後,夏聚幾個孩子又跑了進來,大聲說道,“力大哥和青大哥帶着幾個大哥來了,他們擡了兩個比弟弟還高的大花瓶,還有一架屏風。”
原來是當伴郎,怪不得。
穿得這樣隆重,他也有些不好意思。說道,“我答應了趙將軍,會跟他一起去迎親。”
初九,夏家人都去了夏氏那裡,給她添妝,在那裡玩了一天,吃了兩頓飯。
葉風終於露面了。他去趙家之前,先來了夏家。他穿着喜氣的便裝,白色箭袖中衣,紅色繡圓花甲衣,腰纏玉帶,頭戴珍珠紫金冠。他滿臉笑意,如從霞光中走來。
王新聽了二妮的話後,沉思片刻說道,“不是我這個當女婿的不孝順,是我有顧慮。你父母的性子是,我們給的越多,他們越會拿捏你,逼你給的更多。再說,他們之前那麼對你,我想一次就恨一次。綢子衣裳好說,他們回鄉的時候,給四塊綢子,再買點吃食,銀子一文不給。”覺得這麼對二妮的孃家親戚,好像也是對二妮的不尊重,又道,“大熊是個好孩子,以後他長大了,我這個姐夫會幫襯他。”
夏聚的嘴更甜,“葉大哥,你跟新郎官一樣俊俏。”
夏離也是這麼想的,笑着點點頭。
這兩樣是葉府和劉長昭送趙亮的賀禮。爲了先來看看夏離,葉風先來了她家,讓拿禮物的人後一步來。
逗得夏離和趙妞妞笑起來。
隔壁的院子熱鬧非常。趙家沒有人幫着張羅,趙亮就把蔡大娘婆媳和蔡把總請來幫着招呼客人,安媽媽、葉家兩個廚娘在這邊做飯,還專門請來了好手藝的王嫂子。
葉風起身走了出去。
王新和夏二妮添了十兩銀子。
夏聚和夏合正在家裡呆得難受,隔壁那麼熱鬧,姐姐卻不許他們去。
夏離三姐弟沒去。今天,他們既不能去新郎家,也不能去新娘家,就在這裡悶着。
葉風一手牽一個,來到夏離面前。
晚上,夏離還想在這裡陪夏氏。
初八,夏家去趙家安牀。
喝酒喝得晚,出不了城,王新和夏二妮就住去了夏離家。王新住外院,二妮住西側屋的美人榻上。
幾人進了正房,葉風被兩個孩子纏了一會兒,就笑道,“去外院找全大哥,他那裡有好東西,妞兒也去,也有你的。”
再看到夏氏的嫁妝,夏老太、小楊氏、夏鐵的眼睛都紅了。
初十,夏家的所有人都去了夏氏那裡吃喜宴,祝二一家和田慶家的在那邊做事。
見葉風來了,都跑過來抱住他們的腰,夏合嚷着,“葉大哥,葉大哥,想你……”
三個孩子走了出去,葉風纔跟夏離說了一陣悄悄話。還說,“十三是你的生辰,我們去櫻軒。”
兩人先沒進屋,在院子裡說着悄悄話。
二妮什麼都聽王新的,壓在心裡的石頭落了地,輕鬆多了。兩人商量好,二妮才笑眯眯地回了屋。
前生今世,每一次看到他的身影,夏離都會怦然心動。她站在廊下,靜靜望着他笑。
華嬤嬤和賀總管的媳婦也來了,她們代替葉府添了妝,是一架雙面湘繡小紫檀桌屏。她們自己也添了妝,賀家是兩匹綢段,華嬤嬤是一套茶碗。
這幾人的表情都落入了夏離眼裡。暗道,老爺子越來越明白了,爲了他的子孫,也要壓制住惹禍的夏老太和小楊氏。重男輕女是絕大部分人根深蒂因的觀念,不可能改變。只要他不惹禍,不鬧事,大方向把握好,把家人管束好,就成。
夏離聽見那邊院子裡趙亮和蔡把總等人的笑聲。
不多時,新娘的三十六臺嫁妝一臺臺擡了過去,又引起人們的一片讚歎聲。
晌飯是金鈴從那邊廚房裡拿過來的。幾個孩子吃完飯,也不想歇晌,繼續尖着耳朵聽隔壁的聲音。
未時末,院外的鼓樂聲響起來,新郎終於要去迎新娘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