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被親爹處理過來一個同父異母的大弟弟,現在,還要把想給閨女的家產,留給另一個同父異母的小弟弟,親爹目前更愛的最小的兒子,這老爺子計算的也真是沒有誰了。
“呵呵,”林蔥兒心裡發涼,冷笑了兩聲,然後,擡手指了指客廳的屋頂,問道,“我記得,這個房子也是在我的名下,對吧?莫非這個房子也有人惦記上了?”
說到這處房產,林有財就用不着劉嫂再捅咕才做決定了,他臉上的疑問,和理所應當,根本就不是刻意裝出來的,老悶葫蘆是真的這麼想的,他說:“蔥兒,這個房子,不就是咱林家的老宅嗎?跟你這個出嫁的閨女可沒關係。”
有毛病嗎?林家一家人曾經居住過的宅子,肯定是他這個當爹的纔有權處理,哪裡有出嫁後的閨女指手畫腳的道理?
林蔥兒一臉嘲諷,手指頭敲擊着桌案問道:“莫非……爹,你去縣衙改了房契地契的名字?沒有經過我的允許,縣衙能給你過戶辦理?”
如果真是那樣的話,她還真是不介意,到縣衙闖公堂跟素素她親爹鬧上一場。
林有財被閨女駁斥的啞口無言,雙手都有些顫抖,牙齒得得的,辯駁不出話來。
“我奉勸你們兩個,把一顆心放得公正一點。”
林蔥兒這話其實說的已經很委婉了。按照她往日的性子,還不一定說出什麼大逆不道的話來呢,起初落足到林窪村,想跟林有財動手的時候也是有的,所以老爺子始終對這個閨女比較忌憚。
何況,不忌憚的話,又能辯駁什麼呢?這棟二層樓確實是掛在林蔥兒名下的,從買地至蓋房,花費的銀兩也都是林蔥兒拿出來的,縣衙裡又不允許他私自更改房契和地契的名字,所以,被閨女當着面兒這樣駁斥回來,他真的沒話可說。
可是,那也不能把老家的這個宅子就真就算是閨女的呀,她畢竟是個出嫁了的女人,哪有女人在孃家佔着房產的道理?自家還有三個兒子呢!即便不能把所有的好東西都留給寶兒這個最小的兒子,那也不能給閨女,這是一個原則問題。
林有財這個老悶葫蘆犯起倔來比他的閨女一點兒也不差,所以,在難言的沉默之後,林有財痛下決心,換了一種說法道:“蔥兒,你捨不得把房子給我,那也行,那你給你哥,或者,給來福也行,反正,這個,老宅子不能算你的,這叫人家村裡人笑話呢,你爹我走到縣城裡去也擡不起頭……”。
林大牛再也沒辦法沉默了,他“騰”地站了起來,看了香蘭一眼,香蘭眼神中的鼓勵,他能看得懂,夫妻相處了這麼長時間了,大牛說道:“爹,您可別拿我說事兒,這個房子是妹妹買的地出的錢,就是妹妹的,她愛給誰就給誰,我反正不要,當初村子裡給我劃的那塊兒地,我以後想蓋了再蓋。”
林來福剛剛已經把自己的“後事”給安排的妥妥的了,反正以後就是跟着林蔥兒了,姐姐到哪裡去她就到哪裡去,所以他更站在姐姐那邊說話:“爹,我也不要,我以後長大了,能自己掙錢,能自己蓋房子。”
得了,兩個兒子都是一個意見。對於林蔥兒的這所宅院到底歸屬於誰?只要不歸林有財和他懷裡的那個小兒子寶兒,都行。
有了後孃就有後爹,看起來林蔥兒離開的這兩年多時間,父子們之間發生的故事不少,還都挺傷人的。
林有財勢單力孤,沒得到一個兒子或者兒媳的支持,一直沒敢伸出頭來表達自己看法的劉嫂,終於出聲了。
一出聲就直指問題中心,而且絕不拐彎抹角,這是劉嫂性格中的優點,曾經也被林蔥兒特別欣賞過。
劉嫂說的是:“咱們林家,總要在老家留一處好宅子的,逢年過節,不還得回來祭祖嗎?當閨女的回不回來,拜不拜祖宗沒有關係,當兒子的可不行,真要是連個落腳的地兒都沒有了,那才讓四鄰八家的笑話呢。”
林蔥兒笑了,眼睛直視着劉嫂,慢悠悠的說道:“我爹沒跟你說清楚吧?他這輩子還真的擁有一處屬於自己的宅子,那纔是林家的老宅,你們大可以在那裡落腳。”
她轉向香蘭:“你想着再找個地方,儘快把作坊挪出來,給咱爹留着以後逢年過節拜會祖宗、祭祀先人用。”
原來的那所老宅,是林有財從父輩手中?受的,至今房契地契還是他的名字,也就是說,那所陳舊的破宅子纔是林家真正的祖宅。
只不過這幾年被當做了日用品的作坊,林有財一直收着出租的費用呢。
祖宅,劉嫂也曾經去瞧過,原來她就住在二層樓這邊,是林蔥兒買來專職做飯的下人嘛。所以,提到那裡纔是老宅子,便很有些氣憤了:“那邊還能住人嗎?這幾年都被禍禍的不是都當作坊用了嗎?哪還能再住啊?”
香蘭這個林家的長嫂,也終於發了威,義正詞嚴地說:“您這說的可就沒有道理了,老宅子自從當了作坊,我們花錢修繕了好幾次呢,比起早些時候的老宅子來說,可是要結實耐用的多了,還憑空給多蓋出幾間偏房來,房租也沒少給。”
對於劉嫂這個人,還出口挑剔老宅子的破舊,就連林大牛都有點兒看不過去。做人不能不知足,林有財他們三口現在所擁有的壽安縣城的門面樓,能開鋪子能居住,這兩年真正掙了不少銀子,要知道那棟門面樓可絕對不僅僅是林有財自己賣拉麪掙來的銀子支付的,大部分也還是林蔥兒出的,房契寫的是林有財的名字。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林有財多出一所能掙錢的門面樓,還有這樣一處老宅子可以使用,完全應該感到知足。
“爹,您真覺着吃虧了?蔥兒給你的還不夠多?您要是嫌老宅子破,那重新翻蓋一下,蔥兒白給您的房租就夠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