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02點04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3候審室
“…………成堂!怎麼樣了?珍珍她怎麼樣了?”御劍焦急的問。
“……胡家門那傢伙……似乎又逃跑了。30分鐘內…………是不大可能找到的。”我說。
“嗚…………恩~~”御劍咬牙切齒沒說一句話。正在這時,我的手機又響了。
“…………報告情況!”御劍對着手機大喊。
“啊!這聲音,是御劍檢察官嗎?”電話另一邊傳來張警官的聲音。
“沒時間了。…………快報告!”御劍急切的說。
“是…………是!他們似乎和我們擦肩而過了。似乎走得很匆忙,留下了很多遺留物。”張警官說。
“遺留物?”御劍問。
“那…………難道就不能當證據嗎?”我忙問。
“哈哈哈…………就知道你會這麼說。”張警官爽朗的笑道。
“什麼?”我問。
“就是這樣,我現在正帶着遺留物趕往法庭!”張警官說。
“真的嗎?”我問。
“…………奇怪!遺留物應該先拿到鑑定科去…………”御劍說。
“不可能的,來不及了。我瞞着他們偷偷拿出來了。”張警官說。
“哎?”御劍問。
“……哼,反正我已經不再是警察了。現在紀律已經束縛不了我的行動了。”張警官氣呼呼的說。
“有、有夠麻煩的…………”我心想。
“這輛破車,再有20分鐘就能到法院了。請你們安心等待!”張警官說。
“好、好的…………路上注意安全。”御劍囑咐道。
“好了,不管什麼人,現在都阻止不了我。搞什麼?紅燈!無視!”張警官大喊。
“…………兇手的遺留物…………或許…………這就是決定性的證據…………!”我心想。
“乒!乓!淅瀝嘩啦!”電話裡傳來撞擊聲。
“喂!怎麼回事?張警官,回答我…………”御劍忙喊。
“………不管什麼人…………都…………我…………”張警官斷斷續續的說,接着通話就中斷了。
“怎…………怎麼?”我忙問。
“…………應該是…………交通事故…………手機似乎也摔壞了。”御劍說。
“他…………他在搞什麼鬼啊…………總之,不趕快救人的話…………”我着急的說。
“但是…………我不清楚他的位置!手機也壞了,巡邏車上也沒有無線電!而且…………要是不能趕在警察之前到達,遺留物也會被收繳。”御劍說。
“怎、怎麼會…………”我問。
“恩…………要是有能查出他現在的位置的方法就好了…………”御劍說。
“張警官…………你究竟是在幫我們,還是在害我們啊?有什麼辦法能準確確定他現在的位置嗎?”我心想。“對了…………有一個方法…………”我說。
“你、你說什麼!”御劍問。
“那傢伙能告訴我們…………張警官現在的位置!就是宋冥!”我說。
“…………你怎麼會突然提起宋冥來……?啊,對啊…………我馬上和她聯絡。…………雖然希望不是很大…………”御劍說。
“那傢伙…………肯幫我們嗎?”我心想。“…………御劍…………”我說。
“幹嗎?”御劍問。
“我…………真不是個東西。”我說。
“………”御劍沒說話。
“明知委託人有罪。可是,我現在的所作所爲…………讓無辜的證人來頂罪,依賴敵人的證據………律師陳成堂,也許真的該去死。”我委屈得快要哭出來了。
“…………成堂!我可沒興趣和你抱頭痛哭。你所做的辯護究竟是否正確…………要弄清這個,要等到判決下達的瞬間。”御劍說。
“……判決……”我喃喃的說。
“御劍檢察官在嗎?”書記官突然進來問道。
“什麼事,書記官?”御劍問。
“有您的電話,據說有急事!”書記官說。
“…………也許是筆跡鑑定已經完成了。…………那麼,我要走了。好好想想吧,你究竟該做什麼。”御劍說。